博弈论笔记:谈判与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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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博弈论笔记:谈判与讨价还价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导言
参与其中的双方有共同利益,也有利益冲突。
讨价还价可以达成不同的协议,产生不同的利益分配,使得各方得到的好处各异(类似于多重均衡问题)。
讨价还价达不成协议的原因:可能达成的协议太多了,每一方都希望达成对自己有益的协议,结果反而任何协议都无法达成。
讨价还价问题中,如果达不成协议,那么所有人都会损失;如果达成协议,那么各方面都会得到好处,各方收益之和大于零——>讨价还价问题是具有利益冲突的正和博弈。
2 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
2.1 合作博弈
-谈判各方联合做决策
-强调集体理性
-集体利益的最大化
-各方会合作
2.2 非合作博弈
-参与谈判的每一方独立做出决策
-强调个体理性
-个人利益最大化
-即使能够达成一个让各方利润最大化的协议,如果这个协议不是纳什均衡,那么这个协议也不会被执行
3 谈判砝码
3.1 威胁点与总剩余
威胁点(谈判砝码,非合作状态)——如果谈判破裂了(双方回到不合作状态),每一方可以得到的利益
总剩余——合作后的收益减去双方威胁点的值之和(双方合作的边际剩余增加值,就是V-a-b)
以上图为例,设想两个人,A和B,之间要就总价值等于V的分配问题讨价还价。(V——合作后的总收益,任何一种分配模式不会超过这一条斜向下的直线)
如果他们之间能达成协议,V按照协议规定分配;如果不能达成协议,A得到a,B得到b。(P(a,b)——威胁点,如果谈判结果在P的左边或者P的下边,那么这个谈判结果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
(a,b) 被称“威胁点”或非合作状态(status quo),是不能达成协议时的最好选择。
a+b<V; S=V-a-b是合作带来的剩余 (surplus)。
我们用x表示A得到的价值,y表示B得到 的价值,假定A和B分别从剩余价值S中得到h和k的份额,那么:
• x=a+h(V-a-b);x-a=h(V-a-b)
• y=b+k(V-a-b);y-b=k(V-a-b)
于是有 (y-b)/(x-a)=k/h。
3.2 现实中可能的总价值
一般来说,总价值V并不是一个固定数,可能与分配方案有关;
在存在激励问题和边际效用递减的时候尤其如此:
3.3 在谈判前改变谈判砝码
决定结果的是谈判砝码的相对值,而不是绝对值
4 纳什谈判解
4.1 公理化条件
纳什谈判解必须基于以下公理化条件:
1,帕累托有效——最后达成的协议应该是帕累托最优的(也就是说,不应该有没有被分配的剩 余。)
2,线性转换不变性——期望效用函数的改变不会改变个人风险决策
3,无关选择的独立性——如果原来可行的谈判结果没有被选择,去掉这些“无关”的谈判选择并不会影响讨价还价的结果
如果参与者都认可上述的公理性假设,那么双方讨价还价等价于:
满足可行性分配约束的前提下,最大化纳什福利目标函数
(其中,a、b是威胁点;h,k是两个参与者分到的总剩余的份额(h+k=1)),于是有:
4.2 纳什福利函数的解释
(a,b)对最后的分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可以理解为“谈判砝码”(bargaining power)。
h和k:是剩余价值的分配比例,又可以理解为谈判力(bargaining strength),可能与个人的耐心有关,或与个人的边际贡献(可替代性)有关。
如果两个人是对称的(即可分配价值以过(a,b)点的45度线对称),h=k=1/2。
5 边际贡献
边际贡献——某个参与者参与合作与不参与合作之前产生的差(这一方加入和不加入对总剩余的影响)
边际贡献率——某一个参与者的边际贡献在总的边际贡献里面所占的比例
当两个人的边际贡献(谈判能力)相等时,合作带来的剩余就应该平均分配。
谈判中一方得到的剩余的多少取决于它的边际贡献
产品的可替代性越高,谈判能力越低(分到的剩余越少)
产品的可替代性越低,谈判能力越高(分到的剩余越多)
提高自己的边际贡献就需要提升讨价还价能力,一种做法是合作(连锁店&单个的店;工会&单个的工人)
6 轮流出价和耐心
这时候是非合作博弈(个人利益最大化)
无论有限次还是无限次,影响到最终分配的是:
1,出价顺序
2,竞拍人的耐心
3,谈判成本
eg,汽车剐蹭,处理赔偿的时候如果是私了(且你全责的时候)
-如果你有耐心对方没有,那么你只要赔偿一点点
-如果你没有耐心对方有,那么你需要赔偿很多
6.1 有限次谈判
存在无穷多纳什均衡,但只有一个精炼纳什均衡
6.1.1 贴现因子和贴现率
记贴现率为s,则贴现因子为1/(1+s)
——刻画耐心程度(m∈[0,1]),这一轮的m等于下一轮的1
——m越大,耐心越大;m越小,耐心越小
6.1.2 后动优势
有限次谈判中,如果两个人的耐心足够高——谈判具有“后动优势”(谁最后一个出价,谁的优势大)。
对于最后一次谈判来说,主动提出的人肯定是想全部占有(如果接收方的效用函数是自己获得的东西的数量),那么被动接受方无论是接受还是不接受,都是效用为0,这就达到了一个均衡(均衡状态——被动接受方的效用为0)。
有限次谈判的计算方式——从最后一次的(0,1)/(1,0)逆向往前推。
如果只有一次谈判:逆向归纳意味着精炼纳什均衡是:x=1,y=0(x是主动提出谈判的人,y是被动接受的人)
• 如果允许谈判两次:精炼纳什均衡是:x=1-b, y=b;如果贴现率不很大,就有后动优势;(最后一轮【第二轮】,y主动提出谈判,那么这轮y希望自己全部占有【因为此时不管x接不接受,他的效用 都为0】,那么最后一轮的均衡为(0,1);y的贴现因子是b,也就是y第一轮的b相当于第二轮的1,所以最后一轮y收益为1,倒退回来就是第一轮y收益为b,此时x收益为1-b。所以精炼纳什均衡为(1-b,b))
• 如果谈判三次,精炼纳什均衡是: x=1-b(1-a), y=b(1-a);【第三轮:(1,0);第二轮:(a,1-a);第一轮:(1-b(1-a),b(1-a))】
• 如果谈判四次,精炼纳什均衡是: x=1-b(1-a(1-b)), y=b(1-a(1-b))【第四轮:(0,1);第三轮:(1-b,b); 第二轮:(a(1-b),1-a(1-b));第一轮:(1-b(1-a(1-b),b(1-a(1-b))
如果两人的贴现率都不是很高(贴现因子大),也就是对未来有足够的耐心,谈判有“后动优势”(last-mover advantage)(在奇数次谈判,先动和后动是一个人);但这个优势随允许谈判次数的增加而递减;
最后一轮提出谈判者(奇数轮x,偶数轮y) | 最后一轮接受谈判者(奇数轮y偶数轮x) | |
谈判一次 | 1 | 0 |
谈判两次 | b | 1-b |
谈判三次 | 1-b(1-a) | b(1-a) |
谈判四次 | b(1-a(1-b)) | 1-b(1-a(1-b)) |
• 无论如何,一个人对未来越没有耐心,得到的份额越少:
6.2 无限次谈判
因为无限次谈判没有最后一次,所以我们不能用逆向归纳法求解,但可以使用和有限次谈判类似的思路得到均衡解(x,y)——计算 第T次的(x,1-x)往前推,且均衡状态下第T次状态等于第T-2次的状态。
6.2.1 先动优势
令A,B的贴现因子分别为a,b
假定在时间t>3时,A出价,得到x;
时间t-1时,B出价,给A为ax就可以了,B得到y=1-ax;
时间t-2时,A出价,给B为b(1-ax)就可以了,自己得到x=1-b(1-ax)
然后t和t-2时,A得到的是一样多的。写一个等式,于是就得到了:
无限次谈判具有“先动优势”(first-mover advantage);
• 一个人的耐心越大(贴现因子越大,贴现率越小),谈判中的优势就越大。
6.3 考虑固定谈判成本
谈判的另一类成本是固定成本,如劳资谈判拖延的话,企业可能要为客户支付违约金。
• 这类似于蛋糕随时间而变小。
设想蛋糕以每次1/4的量缩小,到第5期时,蛋糕已没有任何价值,第4期等于0.25, 第3期是0.50, 第2期是0.75, 第1期是1。
·那么,在第4期,B出价,将把整个蛋糕留给自己(价值=0.25);
·在第3期,A出价,自己可以得到一半的蛋糕(价值=0.25);
·在第2期,B出价,自己可以得到2/3(价值=0.5);
·第1期,A出价,可以得到一半(价值=0.5)。
·精炼纳什均衡: 每人1/2
一般情形:假定初始价值V蛋糕以x1,x2,x3,x4,x5,x6,x7,x8,x9,x10 的速度变为零。
• 精炼纳什均衡为:
– A得到 x1+x3+x5+x7+x9
– B得到 x2+x4+x6+x7+x10
7 现实中的谈判
现实中,谈判总要进行多个回合,如中国加入WTO时候的谈判,进行了好多年。
原因是:我们前面假定当事人具有完全信息:知道价值V和每个人的机会成本或谈判砝码, 每个人的耐心,谈判的时限等等。并且,每个人知道每个人知道;每个人知道每个人知道每个人知道,如此等等。
但在现实中,谈判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信息不完全。 价值V,生产成本,谈判砝码(a,b),耐心, 机会成本等,双方都不一定完全知道。
谈判的过程实际上是信息揭示和窥探的过程。由于信息不对称,谈判的结果并不总是帕累托最优的;事实上,许多帕累托改进没有被利用。
以上是关于博弈论笔记:谈判与讨价还价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