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周学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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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第三周学习总结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上周是五一假期之后的第一周,也是正式学习Java面向对象课程的第一周,通过一周的学习,了解了面向对象的思想及其与传统的面向过程编程思想的区别,并接触到了面向对象的三个重要特征中的两个:封装和继承。,面向过程可以看作是对问题域中的动词编写一个过程。所谓“对象”,就是指一切事物,面向对象归根结底就是为问题域中的名词编写一个类,而对象的两大特征“属性”和“行为”则对应着类中的成员变量和方法。类的成员变量由访问修饰符、数据类型和成员变量名称组成。需要注意的是,成员变量名称本身也是一种标识符,因此其命名同样需要遵循标识符的命名规则,即只能由字母、数字、下划线和美元符号$组成,且只能以字母、下划线和美元符号$开头,不可以数字开头。对象的行为成为类中的方法,类中的方法由访问修饰符、返回值(若有则需注明数据类型,无则用void表示)、方法名参数列表和方法体组成。通过new关键字来实例化类中对象的成员变量和方法,通过点运算符来访问成员变量和方法。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Java中要想调用一个方法必须通过一个引用,除非该方法被声明为静态的(static)才无需引用而可以通过点运算符直接调用,而要访问一个对象的成员变量则必须有一个对该对象的引用。在实际编程中,经常会遇到类的方法中的形式参数和类名完全相同的情况,这时通过this关键字来引用类中的成员变量。在Java中,包的概念也尤为重要,包不仅仅是组织类的一种机制,更重要的一点是其创建的命名空间。在创建类时,使用package关键字就可以将类添加到包中,包声明必须是源代码文件除注释外的第一条语句。通过使用包名为前缀的类名,有效避免了两个同名类之间的冲突。上周五学习了继承这一章节的内容,作为面向对象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其在实际应用中所带来的便利亦是很大的。所谓继承,就是子类对父类的扩展,子类既有父类的属性和行为,同时又具备个性化的特点,通过将共同的特征在父类中描述,进而大大减少了子类中的代码量和重复性工作,继承的语法结构为 子类+extends+父类,用于表示子类继承父类,而父类无需特别说明。从语法上来说,Java中的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只能为单继承,但父类也可以有父类,实际上子类可以通过传递继承的方式来继承比父类更高级的父类的属性和行为。继承中有一个重要的内容便是方法的重写,重写可以使子类在继承父类方法的同时又具有个性化特点。重写与方法的重载有着很大区别:重载是方法名相通而参数类型或者个数不同,且方法的重载与返回值无关。而重写则要求子类的方法名、参数类型和参数个数与父类完全相同,子类的返回值类型取值范围可以与父类相同或者比父类小,但绝不能比父类大。每一个对象都可以通过this来引用自身,与之相似,在继承中子类也可以通过super来引用从父类继承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在继承中,通过final关键字可以声明一个最终类(不能有子类),也可以通过final关键字来声明一个方法不能被重写。构造器是类中的一种特殊的方法,构造器在对象实例化时会被调用,其用途是初始化对象的成员变量,子类的构造器的调用必须先调用父类的构造器,在构造器中,如果要调用this()和super(),则this()和super()必须是构造器内的第一行代码。

以上是关于第三周学习总结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20145301第三周学习总结

20165210 Java第三周学习总结

20191320《信息安全导论》第三周学习总结

20172306第三周学习总结

《数据结构与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第三周学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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