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211 《Java程序设计》第3周学习总结——绝知此事要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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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20145211 《Java程序设计》第3周学习总结——绝知此事要躬行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教材学习内容总结
4.1何为面向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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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面向过程都是一种思想,没有高低之分。面向对象,就像是对冰箱操作,冰箱是一个介质,用法就像是c语言中的结构体,功能定义在对象上。面向对象,角色转变,让我们从执行者变成指挥者,面向过程是面向对象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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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三大特征:封装,继承,多态。开发就是找对象使用,没有对象,造一对象,找对象,建立对象,使用对象,维护对象。
4.2类与对象
- Java可区分为基本类型和类类型两大类型系统,其中类类型也称为参考类型。类,就相当于设计,用“new”创建的对象,就是成品;每使用“new”,说明又新建了不同的对象;当用同一个方法造出的多个对象,每个对象是不同的,只是说每个对象的内容是一致的。例(定义Clothes类)
class Clothes{ String color; char size; } public class Field{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Clothes sun = new Cloth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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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就是一个类类型变量,类类型变量指向的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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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与对象的关系:要产生对象必须先定义类,类是对象的设计图,对象是类的实例。类在定义时要使用关键词class,而具体对象就是对应java在堆内存中用new建立的实体。 类是对现实生活中的描述,对象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个体,对象在java中是堆内存中new创造出来的实体,描述是class定义的类,描述事物,就是描述其属性和行为,属性对应变量,行为对应函数;Car c=new Car(),c是一个类类型变量,类类型指向对象;堆内存默认初始化值Null。java指挥方式,是对象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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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java文档中可以有多个类,当类只需要描述一个事物,而不需要独立运行的时候,是不用写主函数的,但是必须铭记一类一文件。
4.3标准类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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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util.Scanner类:java.util.Scanner的nextInt()方法会看看标准输入中,有没有输入下一个字符串(以空格或换行分隔),有的话会尝试将之剖析为int类型,其它的nextByte()、nextShort()等作用都类似。如果直接取得上一个字符串(以空格或换行分隔),则使用next(),如果想取得用户输入的整行文字,则使用nextLine()(以空格或换行分隔),总而言之Scanner类大大简化了Java的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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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math.BigDecimal类:Java遵守IEEE754浮点数运算规范,使用分数与指数来表示浮点数,这样就导致无法精确的进行运算,从而造成运算上的误差,比如1.0-0.8的结果就不是0.2。因此如果要求精确度,那就要小心使用浮点数,而且不能用==直接比较浮点数运算结果,所以我们可以使用BigDecimal类来得到想要的精确度。
4.4对象指定与相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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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于基本类型时,是将值复制给变量,==是比较两个变量储存的值是否相同;当在操作对象时,=是用来指定参考名称参考某个对象,==是用来比较两个参考名称是否参考同一对象,!=正好相反,是比较两个名称是否没参考同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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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类型中,=是将值复制给变量,而==是比较两个变量储存的值是否相同。但是,如果是在操作对象时,=是用在指定参考名称参考某个对象,而==是用在比较两个参考名称是否参考同一对象,换句话说也就是=是用在将某个名牌绑到某个对象,而==是用在比较两个名牌是否绑到同一对象。 equals是逻辑上相等,比如a.equals(b)意思就是判断a名牌绑定的对象与b名牌绑定的对象实际上内含值是否相同,因此equals()和==是不一样的。
4.5基本类型包装
- 如果要让基本类型对象一样操作,可以使用Long、Integer、Double、Float、Boolean、Byte等类来打包基本类型。为了让Java 基本类型像对象一样操作,可以使用Long、Integer、Double、Float、Boolean、Byte等类来打包基本类型,这些类就是所谓的打包器。除了使用new创建基本类型打包器,从J2SE5.0之后提供了自动装箱功能。自动装箱与拆箱的功能事实上是编译程序蜜糖,也就是编译程序让你撰写程序时吃点甜头,编译时期根据所撰写的语法,决定是否进行装箱或拆箱动作。
4.6数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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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组在Java中就是对象,Java会检查数组的边界,一旦越界就会抛出Array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的错误,数组在Java中就是对象。对象的一些特点性质都可以在数组中使用。定义数组的方法,如果知道是哪些具体的数,则可以如课本P95一样,不知道具体的数可以像P98一样。在定义二维数组时,也可以仿照一维数组进行定义,总之,数组就是对象,这是数组最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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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ava中可以使用System.arraycopy()的方法来进行数组值的复制,它会使用原生方式复制每个索引元素,比使用循环更快。在JDK6以上的版本中,还有个更方便的Arrays.copyOf()的方法,能够帮你建立新的数组。无论System.arraycopy()还是Arrays.copyOf(),用在类类型声明的数组时,都是执行浅层复制。
4.7字符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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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串本质是打包字符数组的对象,是java.lang.String类的实例。 要想比较字符串实际字符内容是否相同,不能使用==,要用equals(),这一点前面也提到了。 字符串对象一旦建立,就无法更改对象中的内容,使用+会产生新的String实例,不要将+用在重复性的连接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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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javac指令没有指定-encoding选项时,会使用操作系统默认编码。定义字符串使用String a.charAt(0)//显示第一个字符 a.toUpperCase()//显示字符串
5.1封装
- 封装是指隐藏对象的属性和实现细节,仅对外提供公共访问方式,其目的主要就是隐藏对象细节,将对象当作黑箱进行操作。举个例子,找一些具有专业功能的对象,面向对象,对象不要理解为是人, 一切皆对象,我们所看到的都是对象,我们可以把现实中的事物包括脑海中的概念,都用计算机语言描述出来;写程序面向对象,把功能放进去,这就是封装。使用private对关键信息进行隐藏,设置访问数据的程度,防止用户的恶意使用。
5.2构造函数
- 构造函数特点:首先,函数名与类名相同,其次,不用定义返回值类型,另外不可以写return语句。 构造函数作用是给对象进行初始化,多个构造函数是以重载的形式存在的。 private:权限修饰,类私有,用户无法在其他类代码中直接读取,而public则可以
5.3this关键字
- this代表其所在函数所属对象的引用,简而言之就是this代本类对象的引用,当在函数内需要用到调用该函数的对象时,我们就可以使用this。除了被声明为 static 的地方外,this 关键字可以出现在类的任何地方;在构造函数参数与对象数据成员同名时,可用 this 区别; this()代表调用另一个构造函数,至于调用哪个构造函数,则视调用this()时给的自变量类型与个数而定(this()调用只能出现在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5.4static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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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用于修饰成员(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被声明为static的成员,不会让个别对象拥有,而是属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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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tatic方法中不能出现this关键字,static方法中不能用非static数据或方法成员。 import static语法是为了偷懒,但要注意名称冲突的问题。
5.5super关键字
- super一般用在父类中,指代父类对象的参考名称。 如果定义一个新的类:A,这个A继承了类B,也就是说B是A的父类。那么如果A中 有个方法:aa();B中也有个方法: aa();那么在A 中用this.aa()调用的就是A中定义的方法,而super.aa()调用的就是A的父类B中定义的方法aa();。
5.6public与priv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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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 可在类、对象数据成员、方法、构造函数中使用;如果成员没有声明权限修饰,那么只有在同一包的内程序代码中,才可以直接存取,也就是“包范围权限”;想在其他包的内程序代码中存取某包的类或对象成员,则该类或对象成员必须是公开成员,使用 public 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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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用在成员变量前,这是一种保护机制,不让自己这个类以外的方法去随便使用存取这个类的数据,可以保护私有数据,只能通过调用自己类的方法去操纵这些数据。private如果用在类或方法前,程序就会报错。不过,其实也可以用在方法或构造函数声明上,私有方法或构造函数通常是类内部某个共享的演算流程,外借不用知道私有方法的存在。一般用在内部类声明中。
5.7final关键字
- 如果对象数据成员被声明为 final ,但没有明确使用=指定值,那表示延迟对象成员值得指定,在构造函数执行流程中,一定要有对该数据成员指定值的动作,否则编译错误。
教材学习中的问题和解决过程
函数与类的内存关系
- 主函数就是一个入口,用于调用别人,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成员变量作用于整个类中,局部变量作用与函数中或语句中;成员变量在堆内存中,局部变量在栈内存中。区分两次不同代码的不同结果。注释掉的是第一次的代码,注释段后的是第二次的代码
class Car { String color = "red"; int num = 4; void run() { System.out.println(color+‘ ‘+num); } } public class Carfac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Car c= new Car(); c.color = "blue"; c.run() ; Car c1=new Car() ; c1.run() ;*/ new Car().num =5; new Car() .color ="BLUE"; new Car() .run(); } }
代码调试中的问题和解决过程
递归问题
- 我个人比较喜欢用递归函数解决问题,原来做ACM 比赛题的时候有一个非常深刻的体会——递归调用几乎无所不能,除了空间的巨大消耗;因此做了第四章的课后操作题作为一种解法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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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 java.util.Scanner; public class Fib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System.out.printf("要求解费氏数的个数:"); Scanner scanner = new Scanner(System.in); int n = scanner.nextInt(); for(int i=0;i<n;i++) System.out.print(fibry(i+1) + " "); System.out.println(); } public static long fibry(int x){ if(x==1) return 0; else if(x==2) return 1; else return (fibry(x-1) + fibry(x-2)); } }
其他(感悟、思考等,可选)
有道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在第一篇博客中写道,开始的Java对于我来说就像是才长出芽的荷花,虽然等到她芳香四溢还要经历一段时间的成长,但是我会像那只蜻蜓一直守望者,坚持着! 在不断地实践探索中,书本上的知识学习,亦或是视频上的学习,都不如自己亲手敲代码,因为亲自动手获得的感觉就是与众不同。
学习进度条
代码行数(新增/累积) | 博客量(新增/累积) | 学习时间(新增/累积) | 重要成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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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5000行 | 30篇 | 400小时 | |
第一周 | 100/100 | 2/2 | 15/15 | 学会搭建Java环境,学会写一些简单程序,掌握一些小技巧 |
第二周 | 100/200 | 2/4 | 22/37 | 学会使用IDEA |
第三周 | 150/350 | 1/5 | 24/61 | 深入了解面向对象 |
第四周 | |
参考资料
以上是关于20145211 《Java程序设计》第3周学习总结——绝知此事要躬行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201771010130 王志成《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第十八周学习总结
201771010102 常惠琢 2018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第18周学习总结
杨玲 201771010133《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第十八周学习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