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有企业
Posted
tags:
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美国国有企业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美国任何企业在濒临破产时都可申请破产保护,ZF有义务要救济,但是这个申请是必须有“濒临破产”这个前提,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不是说你在经营正常时也能得到这个救济。
这个跟国企,是一回事吗?国企的所有权归国资委这个国务院直属机构,属于ZF部门,由企业的董事会代理行使国企资产的处置权。也就是说,国企经营者是替ZF打工滴。。。
这个跟国企,是一回事吗?国企的所有权归国资委这个国务院直属机构,属于ZF部门,由企业的董事会代理行使国企资产的处置权。也就是说,国企经营者是替ZF打工滴。。。
作者:青衿布衣 时间:2011-08-17 20:13:47
美国政府将在一年内抛光通用汽车股份
2009年,通用汽车深陷经营困境后提出破产保护,美国财政部向通用提供了近500亿美元的救助资金,从而实现了对通用汽车60.8%的持股。
2010年11月,美国政府在通用IPO时出售过通用汽车大部分股份,所持有通用汽车股份的比例从61%降至33%。当时,美国政府并没有等价格上涨至更高后再售出。
有分析人士认为,美国政府在通用IPO(首次公开募股)时以33美金股价大量抛售通用股份,从而失去了在更高价位售股的机会,这将导致政府很难把500亿美元的援助贷款全部回收。////
从美国政府对通用汽车的持股变化来看,持股60.8%时,按中国的标准可视为国有控股下的民营模式,而后股份降至33%,可视为对私企的投资。当然,整个过程其实是美国政府用国有资产救助通用,不过是以股份所有权换取贷款,美国政府不以控股通用为目的。
企业国有的一个主要特征,国资要控股,保证对企业的控制权。从这个角度来说,通用不属于国企范畴。
2009年,通用汽车深陷经营困境后提出破产保护,美国财政部向通用提供了近500亿美元的救助资金,从而实现了对通用汽车60.8%的持股。
2010年11月,美国政府在通用IPO时出售过通用汽车大部分股份,所持有通用汽车股份的比例从61%降至33%。当时,美国政府并没有等价格上涨至更高后再售出。
有分析人士认为,美国政府在通用IPO(首次公开募股)时以33美金股价大量抛售通用股份,从而失去了在更高价位售股的机会,这将导致政府很难把500亿美元的援助贷款全部回收。////
从美国政府对通用汽车的持股变化来看,持股60.8%时,按中国的标准可视为国有控股下的民营模式,而后股份降至33%,可视为对私企的投资。当然,整个过程其实是美国政府用国有资产救助通用,不过是以股份所有权换取贷款,美国政府不以控股通用为目的。
企业国有的一个主要特征,国资要控股,保证对企业的控制权。从这个角度来说,通用不属于国企范畴。
作者:贫道无道 时间:2011-08-17 20:24:28
世界最赚钱国企:美联储
2010年收益520亿美元,除了一堆数字,啥也没生产
===============================================
貌似美联储反而是最纯粹的私营“中央银行”,私私人银行掌控者美国金融命脉并操控世界金融,这才是最恐怖的!
美联储的股东结构比较隐秘,其八大股东列名如下: 1.柏林和伦敦的Rothschild罗斯柴尔德银行 2.巴黎的Lazard兄弟银行 3.意大利的以色列摩西Seif银行 4.纽约的Lehman兄弟银行 5.纽约的Kuhn,Loed银行 6.纽约的Chase Manhattan银行 7.纽约的Goldman,suchs银行 8.阿姆斯特丹的Warburg银行 另有近300股东,且多有亲属关系。其中家族势力最大的是洛克菲勒家族。他们都是共济会的成员。
2010年收益520亿美元,除了一堆数字,啥也没生产
===============================================
貌似美联储反而是最纯粹的私营“中央银行”,私私人银行掌控者美国金融命脉并操控世界金融,这才是最恐怖的!
美联储的股东结构比较隐秘,其八大股东列名如下: 1.柏林和伦敦的Rothschild罗斯柴尔德银行 2.巴黎的Lazard兄弟银行 3.意大利的以色列摩西Seif银行 4.纽约的Lehman兄弟银行 5.纽约的Kuhn,Loed银行 6.纽约的Chase Manhattan银行 7.纽约的Goldman,suchs银行 8.阿姆斯特丹的Warburg银行 另有近300股东,且多有亲属关系。其中家族势力最大的是洛克菲勒家族。他们都是共济会的成员。
作者:贫道无道 时间:2011-08-17 20:32:35
作者:aqssfp 时间:2011-09-07 08:25:06
美国的国有企业都控制着对国家及极重要的产业,如航天、核工业等。
在我国国有企业制度改革和企业立法的探索中,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制度和立法一直是人们意欲参考和旁鉴却又不得要领的问题。其实,这本来就是一个相当复杂、各国又不甚统一,因而难以简单概括的特殊法律领域。本文就我国学者所关注的问题,对美国的联邦公司作一梗概性的介绍,以窥见西方国有企业制度之一斑。
一、联邦公司的性质和地位
美国的联邦公司与我们通常所称的西方国家国有企业、公有企业或政府企业的概念基本相同。但何谓联邦公司,在美国也是一个从过去到现在,几十年议论不决的问题。法律文件和政府报告,以及学术探讨都曾给出若干联邦公司的定义,但却始终未得统一。甚至不同的立法文件对联邦公司也有不完全相同的解释。因此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联邦公司不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组织形式,实际上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产物,作为一个群体,它的特点就是每个公司都有其成分不同的公私混合和程度不同的财产和控制的结构。”但总的来说,仍可将联邦公司的主要特点归纳为以下几点:
在我国国有企业制度改革和企业立法的探索中,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制度和立法一直是人们意欲参考和旁鉴却又不得要领的问题。其实,这本来就是一个相当复杂、各国又不甚统一,因而难以简单概括的特殊法律领域。本文就我国学者所关注的问题,对美国的联邦公司作一梗概性的介绍,以窥见西方国有企业制度之一斑。
一、联邦公司的性质和地位
美国的联邦公司与我们通常所称的西方国家国有企业、公有企业或政府企业的概念基本相同。但何谓联邦公司,在美国也是一个从过去到现在,几十年议论不决的问题。法律文件和政府报告,以及学术探讨都曾给出若干联邦公司的定义,但却始终未得统一。甚至不同的立法文件对联邦公司也有不完全相同的解释。因此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联邦公司不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组织形式,实际上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产物,作为一个群体,它的特点就是每个公司都有其成分不同的公私混合和程度不同的财产和控制的结构。”但总的来说,仍可将联邦公司的主要特点归纳为以下几点:
作者:aqssfp 时间:2011-09-07 08:26:29
1.联邦公司是由联邦政府全部或部分拥有和控制或者虽非联邦政府拥有、但由联邦政府特许资助、并受其控制或监督的组织。
与其他国家一样,资本投资仍是确定美国联邦公司性质的主要因素。绝大多数联邦公司都由联邦政府投资并拥有,有的全部由联邦投资和拥有,有的由联邦和私人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和拥有。除了这种投资控制关系形成的联邦公司外,根据联邦政府特许,并由联邦预算资助,因而受政府控制和监督的一些公司也被视为联邦公司。即所称的政府资助企业。
2.联邦公司是采取私人组织形式,主要从事商业性活动,同时也履行政府公共职能的一种介乎公私领域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就法律形式而言,联邦公司采取的是与一般私人商业组织相同的公司形式,并且绝大多数联邦公司的经营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但与此同时,由于联邦公司成立的目的本身基本上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干预某种经济活动,替代行政机构完成公共职能,因此这就使联邦公司具有了一种既类似于公法人,又类似于私法人的特殊性质,因而也模糊了传统的公私领域的界限。
3.联邦公司是一个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独立经营的企业法人组织。无论是联邦全部拥有、控制、还是部分拥有控制以及联邦资助的公司,都无一例外地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拥有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财产责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同时它免受联邦行政机构的行政审计、预算管理和行政审查,这使它明显地区别于其他政府行政机构和部门。
与其他国家一样,资本投资仍是确定美国联邦公司性质的主要因素。绝大多数联邦公司都由联邦政府投资并拥有,有的全部由联邦投资和拥有,有的由联邦和私人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和拥有。除了这种投资控制关系形成的联邦公司外,根据联邦政府特许,并由联邦预算资助,因而受政府控制和监督的一些公司也被视为联邦公司。即所称的政府资助企业。
2.联邦公司是采取私人组织形式,主要从事商业性活动,同时也履行政府公共职能的一种介乎公私领域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就法律形式而言,联邦公司采取的是与一般私人商业组织相同的公司形式,并且绝大多数联邦公司的经营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但与此同时,由于联邦公司成立的目的本身基本上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干预某种经济活动,替代行政机构完成公共职能,因此这就使联邦公司具有了一种既类似于公法人,又类似于私法人的特殊性质,因而也模糊了传统的公私领域的界限。
3.联邦公司是一个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独立经营的企业法人组织。无论是联邦全部拥有、控制、还是部分拥有控制以及联邦资助的公司,都无一例外地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拥有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财产责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同时它免受联邦行政机构的行政审计、预算管理和行政审查,这使它明显地区别于其他政府行政机构和部门。
作者:aqssfp 时间:2011-09-07 08:29:48
1.联邦公司是由联邦政府全部或部分拥有和控制或者虽非联邦政府拥有、但由联邦政府特许资助、并受其控制或监督的组织。
与其他国家一样,资本投资仍是确定美国联邦公司性质的主要因素。绝大多数联邦公司都由联邦政府投资并拥有,有的全部由联邦投资和拥有,有的由联邦和私人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和拥有。除了这种投资控制关系形成的联邦公司外,根据联邦政府特许,并由联邦预算资助,因而受政府控制和监督的一些公司也被视为联邦公司。即所称的政府资助企业。
2.联邦公司是采取私人组织形式,主要从事商业性活动,同时也履行政府公共职能的一种介乎公私领域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就法律形式而言,联邦公司采取的是与一般私人商业组织相同的公司形式,并且绝大多数联邦公司的经营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但与此同时,由于联邦公司成立的目的本身基本上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干预某种经济活动,替代行政机构完成公共职能,因此这就使联邦公司具有了一种既类似于公法人,又类似于私法人的特殊性质,因而也模糊了传统的公私领域的界限。
3.联邦公司是一个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独立经营的企业法人组织。无论是联邦全部拥有、控制、还是部分拥有控制以及联邦资助的公司,都无一例外地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拥有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财产责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同时它免受联邦行政机构的行政审计、预算管理和行政审查,这使它明显地区别于其他政府行政机构和部门。
与其他国家一样,资本投资仍是确定美国联邦公司性质的主要因素。绝大多数联邦公司都由联邦政府投资并拥有,有的全部由联邦投资和拥有,有的由联邦和私人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和拥有。除了这种投资控制关系形成的联邦公司外,根据联邦政府特许,并由联邦预算资助,因而受政府控制和监督的一些公司也被视为联邦公司。即所称的政府资助企业。
2.联邦公司是采取私人组织形式,主要从事商业性活动,同时也履行政府公共职能的一种介乎公私领域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就法律形式而言,联邦公司采取的是与一般私人商业组织相同的公司形式,并且绝大多数联邦公司的经营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但与此同时,由于联邦公司成立的目的本身基本上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干预某种经济活动,替代行政机构完成公共职能,因此这就使联邦公司具有了一种既类似于公法人,又类似于私法人的特殊性质,因而也模糊了传统的公私领域的界限。
3.联邦公司是一个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独立经营的企业法人组织。无论是联邦全部拥有、控制、还是部分拥有控制以及联邦资助的公司,都无一例外地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拥有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财产责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同时它免受联邦行政机构的行政审计、预算管理和行政审查,这使它明显地区别于其他政府行政机构和部门。
作者:aqssfp 时间:2011-09-07 08:31:50
美国是西方发达国家中,很少的几个未经历过国有化——私有化——国有化的反复过程的国家之一。与英国、法国、德国等不同,它的国有企业或称联邦公司数量不多,经营范围亦限于少数行业。但尽管如此,由于它经营规模较大,经营内容特殊,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尤其是对联邦政府稳定社会经济并对其进行宏观管理,仍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比如加入联邦储备系统的全国性和各州的90%以上的银行10万元以下存款承担无条件的风险担保责任的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就是对稳定和管理金融秩序起着重要作用的联邦公司。据1982年的统计,当时的联邦公司大约有30-50家,这取决于统计所使用的不同联邦公司的定义和标准。这些公司的雇员数超过10万,其收入达到近220亿美元。其当年获得的联邦拨款超过35亿美元,其借款达到470亿美元,其发行的联邦借贷担保债接近16 60亿美元。联邦公司的业务活动主要分布在信用证和金融、保险、公用服务、通讯卫星、交通运输和传播媒介等领域。人们所熟知的全国铁路旅客公司(Amtrak)、商业信贷公司(Commodity Credit Corporation)、通讯卫星公司(Communication Satellite Corporation)、公共广播公司(Corporation for Public Broad casting)、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verseas Private Imnvestment Corporation)、田纳西运河管理局(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等都是在各个领域居于举足轻重地位的联邦公司。
切莫将美国的联邦公司视为普通的商业企业组织。尽管它采取了私人商业企业——公司——的法律形式,但它从来就既不是作为普通商业企业设立的,也不是只进行纯粹的商业活动。无论其实际的经营效果如何,就其根本性质而言,美国的联邦公司并不是一般的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并使其增值的形式,而主要的是履行联邦管理和干预社会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一种组织形式和工具。联邦公司的产生目的就是为了履行这种职能。在二战期间,罗斯福总统实施新政,联邦公司的大量设立正是这种国家干预经济的直接结果。联邦公司的兴衰起落与美国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程度相辅相成。可以说,没有联邦管理经济的需要,也就没有联邦公司的存在。因此,美国的联邦公司很少,它从来就不具有象英国、法国等实行国有化的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盈利性的经济意义,更不象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的国有企业所居的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
切莫将美国的联邦公司视为普通的商业企业组织。尽管它采取了私人商业企业——公司——的法律形式,但它从来就既不是作为普通商业企业设立的,也不是只进行纯粹的商业活动。无论其实际的经营效果如何,就其根本性质而言,美国的联邦公司并不是一般的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并使其增值的形式,而主要的是履行联邦管理和干预社会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一种组织形式和工具。联邦公司的产生目的就是为了履行这种职能。在二战期间,罗斯福总统实施新政,联邦公司的大量设立正是这种国家干预经济的直接结果。联邦公司的兴衰起落与美国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程度相辅相成。可以说,没有联邦管理经济的需要,也就没有联邦公司的存在。因此,美国的联邦公司很少,它从来就不具有象英国、法国等实行国有化的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盈利性的经济意义,更不象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的国有企业所居的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
作者:aqssfp 时间:2011-09-07 08:45:57
楼主也是一知半解,学点英语吧。反对楼主的,拿点证据出来,还是我说下美国的国有企业吧:全国铁路旅客公司(Amtrak)、商业信贷公司(Commodity Credit Corporation)、通讯卫星公司(Communication Satellite Corporation)、公共广播公司(Corporation for Public Broad casting)、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verseas Private Imnvestment Corporation)、田纳西运河管理局(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等都是在各个领域居于举足轻重地位的联邦公司。不信的话可以去英文网站上查。
以上是关于美国国有企业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美国 SaaS 企业发展的顺风顺水,中国SaaS企业为什么活的“饥寒交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