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第八天
Posted
tags:
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总结第八天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今天开始又学习新的语法了。叫javascript,它跟java没有任何关系。它可以做一些表单的验证、网页特效、一些网页上面的小游戏和AJAX服务器进行交互。
书写js的方式:嵌入式、外链式、行内式。
嵌入式:<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书写JS代码
</script>
外链式(将一个外部的JS文件链接到当前的html文档中):<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外部的JS文件”></script>
注意:1、script标记可以书写在HTML文档中任何位置 2、如果一对script标记引入了外部的JS文件 那么就不能在里面书写JS代码 3、在一个HTML文档中 script标记可以有多个
行内式:在HTML标记中 有一些事件的属性 比如:onclick 当鼠标单击时; onmouseover 当鼠标经过时; 将JS代码书写在标记的事件属性里面
定义变量:var 变量名 = 值 输出变量:decument.write()
变量名的命名规则:变量名可以使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_)、美元符号($)来组成
变量名不能以数字开头
变量名不能用JS中的关键字以及保留字
变量名是由多个单词组成的 那么建议使用下划线接连法、驼峰法;下划线链接法:var get_user_name;驼峰法:var getUserName;
三个常见的输出方法:window.alert(数据或者变量名),弹出窗口显示;
window.document.write(数据或者变量名),在网页显示
console.log(),在日志上显示
变量的数据类型:String(字符串)、number(数值)、boolean(布尔)、null(空)、undefined(未定义); !基本数据类型:只能存储一个值
Object(对象)----àfunction(函数)和Array(数组) !复合数据类型:最少存储一个值
String(字符串):第一种方法:加转义字符; 第二种方式:单包双或者双包单;
Number(数值):整数:int 小数:float;
Booleam(布尔型):布尔型数据只有两个值:true(真)和false(假);
Null(空型):空型的值只有一个:null 或者会在出错的时候出现:null;
Undefined(未定义):当声明了变量 但是没有给其赋值
变量的数据类型转换:将数据类型的头字母大写就可以转换成这个数据类型; !如果将字符串转换为布尔型 除了""以外false 其它的都会是true
数值型数据 :0===èfalse 1===ètrue
null和undefined 都会转换为false
算术运算符:+ — * / %(余数) ++(累加) ——(递减) !余数在JS中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判断奇偶数!如果能够被2整除的数 就是偶数 反之就是奇数!
++与——它们称之为自操作
++:前加加和后加加 不管是前加加还是后加加它都会自加1 后加加:先赋值后再加1 前加加:先加1再赋值
赋值运算符:= += -= *= /= %=
+=:将左边的值加上右边的值然后再赋值给左边的变量 x+=y x=x+y
字符串运算符:+(字符串连接) +=(将左边的值加上右边的值然后再赋值给左边的变量) !格式:“字符串”+变量名+“字符串”
比较运算符:> < >= <= ==(等于等于) !=(不等于) ===(全等于) !==(不全等于) !==与===之间的区别:==:它只会去判断两个值是否相等 ===:它要判断值是否相等的同时也要去
判断变量的数据类型是否相等
三目(三元)运算法
表达式 ? 值1 : 值2 它会去判断表达式是否成立 看其结果是布尔true 还是布尔false 如果是true就执行值1 如果说是false就执行值2
逻辑运算符:
逻辑与:&& 它要求&&两边的结果都要为真才是真
逻辑或:|| 它要求||两边只有一个为真就是真
逻辑非:! 取反 将真变成假 假变成真
注意:
逻辑与和逻辑或这两个逻辑运算符它不单单会输出布尔型数据!
1、只要“||”前面为false,无论“||”后面是true还是false,结果都返回“||”后面的值。
2、只要“||”前面为true,无论“||”后面是true还是false,结果都返回“||”前面的值。
3、只要“&&”前面是false,无论“&&”后面是true还是false,结果都将返“&&”前面的值;
4、只要“&&”前面是true,无论“&&”后面是true还是false,结果都将返“&&”后面的值;
以上是关于总结第八天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