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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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java中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总是对JAVA中的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很模糊,
谁可以系统、全面的讲解一下!
我刚刚接触JAVA,不要讲的太深奥~~,
谢谢了
抽象类是用来捕捉子类的通用特性的 。它不能被实例化,只能被用作子类的超类。抽象类是被用来创建继承层级里子类的模板。
接口是抽象方法的集合。如果一个类实现了某个接口,那么它就继承了这个接口的抽象方法。这就像契约模式,如果实现了这个接口,那么就必须确保使用这些方法。接口只是一种形式,接口自身不能做任何事情。
扩展资料:
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
通常在编程语句中用 abstract 修饰的类是抽象类。在C++中,含有纯虚拟函数的类称为抽象类,它不能生成对象;在java中,含有抽象方法的类称为抽象类,同样不能生成对象。
抽象类是不完整的,它只能用作基类。在面向对象方法中,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和充当全局变量的角色。
参考资料:抽象类百度百科 接口百度百科
参考技术A“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如下:
1) 在抽象类中可以写非抽象的方法,从而避免在子类中重复书写他们,这样可以提高代码的复用性,这是抽象类的优势;接口中只能有抽象的方法。
2) 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直接父类,这个父类可以是具体的类也可是抽象类;但是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图中如果Sparrow继承类Bird 类 ,Boyin继承Airplane类,Sparrow 和Boyin想使用同样的flay方法那么是没有办法实现的,因为类的继承是单继承。
如果Bird和Airplane是接口那么Boyin想使用同样的flay方法就很简单了。在写一个接口让Sparrow和Boyin实现这个接口就可以了如下图:
参考技术B 抽象方法是必须实现的方法。就象动物都要呼吸。但是鱼用鳃呼吸,猪用肺呼吸。动物类要有呼吸方法。怎么呼吸就是子类的事了。
现在有很多讨论和建议提倡用interface代替abstract类,两者从理论上可以做一般性的混用,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他们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抽象类一般作为公共的父类为子类的扩展提供基础,这里的扩展包括了属性上和行为上的。而接口一般来说不考虑属性,只考虑方法,使得子类可以自由的填补或者扩展接口所定义的方法,就像JAVA王子所说的事件中的适配器就是一个很好的应用。
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一个教师,我们把它作为一个抽象类,有自己的属性,比如说年龄,教育程度,教师编号等等,而教师也是分很多种类的,我们就可以继承教师类而扩展特有的种类属性,而普遍属性已经直接继承了下来。
而接口呢~还是拿教师做例子,教师的行为很多,除了和普通人相同的以外,还有职业相关的行为,比如改考卷,讲课等等,我们把这些行为定义成无body的方法,作为一个集合,它是一个interface。而教师张三李四的各自行为特点又有不同,那么他们就可以扩展自己的行为body。从这点意义上来说, interface偏重于行为。
总之,在许多情况下,接口确实可以代替抽象类,如果你不需要刻意表达属性上的继承的话。 参考技术C 简单来说,
接口是公开的,里面不能有私有的方法或变量,是用于让别人使用的,而抽象类是可以有私有方法或私有变量的,
另外,实现接口的一定要实现接口里定义的所有方法,而实现抽象类可以有选择地重写需要用到的方法,一般的应用里,最顶级的是接口,然后是抽象类实现接口,最后才到具体类实现。
还有,接口可以实现多重继承,而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超类,但可以通过继承多个接口实现多重继承,接口还有标识(里面没有任何方法,如Remote接口)和数据共享(里面的变量全是常量)的作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参考技术D 因为Java是单根继承的,所以能用接口尽量用接口,C++的接口就是通过抽象类实现的
Java中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在Java语言中, abstract class 和interface 是支持抽象类定义的两种机制。正是由于这两种机制的存在,才赋予了Java强大的 面向对象能力。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之间在对于抽象类定义的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可以相互替换,因此很多开发者在进行抽象类定义时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选择显得比较随意。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对于它们的选择甚至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理解是否正确、合理。本文将对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一番剖析,试图给开发者提供一个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依据。
理解抽象类
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Java语言中都是用来进行抽象类(本文中的抽象类并非从abstract class翻译而来,它表示的是一个抽象体,而abstract class为Java语言中用于定义抽象类的一种方法, 请读者注意区分)定义的,那么什么是抽象类,使用抽象类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却不是这样。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 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比如:如果我们进行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开发,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 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
在面向对象领域,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 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述,但是这组行为却能够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描述就是抽象类,而这一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则表现为所有可能的派生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体,因此它可以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扩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熟悉OCP的读者一定知 道,为了能够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抽象类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从语法定义层面看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在语法层面,Java语言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方式,下面以定义一个名为Demo的抽象类为例来说明这种不同。
使用abstract class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1 abstract class Demo{ 2 abstract void method1(); 3 abstract void method2(); 4 … 5 }
使用interface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1 interface Demo{ 2 void method1(); 3 void method2(); 4 … 5 }
在abstract class方式中,Demo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 abstra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方式的实现中,Demo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 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从某种意义上说,interface是一种特殊形式的 abstract class。
从编程的角度来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都可以用来实现 "design by contract" 的思想。但是在具体的使用上面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首先,abstract class 在 Java 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因为Java不支持多继承)。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也许,这是Java语言的设计者在考虑Java对于多重继承的支持方面的一种折中考虑吧。
其次,在abstract class的定义中,我们可以赋予方法的默认行为。但是在interface的定义中,方法却不能拥有默认行为,为了绕过这个限制,必须使用委托,但是这会增加一些复杂性,有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在抽象类中不能定义默认行为还存在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可能会造成维护上的麻烦。因 为如果后来想修改类的界面(一般通过 abstract class 或者interface来表示)以适应新的情况(比如,添加新的方法或者给已用的方法中添 加新的参数时,就会非常的麻烦,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对于派生类很多的情况,尤为如此)。但是如果界面是通过abstract class来实现的,那 么可能就只需要修改定义在abstract class中的默认行为就可以了。
同样,如果不能在抽象类中定义默认行为,就会导致同样的方法实现出现在该抽象类的每一个派生类中,违反了 "one rule,one place" 原则,造成代码重复,同样不利于以后的维护。因此,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间进行选择时要非常的小心。
从设计理念层面看 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上面主要从语法定义和编程的角度论述了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区 别,这些层面的区别是比较低层次的、非本质的。本小节将从另一个层面: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来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作者认为,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才能理解二者概念的本质所在。
前面已经提到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体现了一种继承关系,要想使得继承关系合理,父类和派生类之间必须存在"is-a"关系,即父类和派生类在概念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对于interface来说则不然,并不要求interface的实现者和interface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 仅仅是实现了interface定义的契约而已。为了使论述便于理解,下面将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说明。
考虑这样一个例子,假设在我们的问题领域中有一个关于Door的抽象概念,该Door具有执行两个动作open和close,此时我们可以通过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定义一个表示该抽象概念的类型,定义方式分别如下所示:
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Door:
1 abstract class Door{ 2 abstract void open(); 3 abstract void close(); 4 }
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Door:
1 interface Door{
2 void open();
3 void close();
4 }
其他具体的Door类型可以extends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的Door或者implements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的Door。看起来好像使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没有大的区别。
如果现在要求Door还要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设计针对该例子的类结构呢(在本例中, 主要是为了展示 abstract class 和interface 反映在设计理念上的区别,其他方面无关的问题都做了简化或者忽略)?下面将罗列出可能的解 决方案,并从设计理念层面对这些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
解决方案一:
简单的在Door的定义中增加一个alarm方法,如下:
1 abstract class Door{ 2 abstract void open(); 3 abstract void close(); 4 abstract void alarm(); 5 }
或者
1 interface Door{ 2 void open(); 3 void close(); 4 void alarm(); 5 }
那么具有报警功能的AlarmDoor的定义方式如下:
1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2 void open(){…} 3 void close(){…} 4 void alarm(){…} 5 }
或者
1 class AlarmDoor implements Door{ 2 void open(){…} 3 void close(){…} 4 void alarm(){…} 5 }
这种方法违反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一个核心原则 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在Door的定义中把Door概念本身固有的行为方法和另外一个概念"报警器"的行为方 法混在了一起。这样引起的一个问题是那些仅仅依赖于Door这个概念的模块会因为"报警器"这个概念的改变(比如:修改alarm方法的参数)而改变,反之依然。
解决方案二:
既然open、close和alarm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ISP原则应该把它们分别定 义在代表这两个概念的抽象类中。定义方式有:这两个概念都使用 abstract class 方式定义;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一个概念 使用 abstract class 方式定义,另一个概念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
显然,由于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所以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是不可行的。后面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我们一一来分析、说明。
如果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来定义,那么就反映出两个问题:1、我们可能没有 理解清楚问题领域,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到底是Door还是报警器?2、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没有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对于问题领域的分 析发现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和Door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在实现时就没有能够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因为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上(均使用 interface方式定义)反映不出上述含义。
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是: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Door,同时它有具有报 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来设计、实现来明确的反映出我们的意思呢?前面已经说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一种继承关系,而继承关系 在本质上是"is-a"关系。所以对于Door这个概念,我们应该使用abstarct class方式来定义。另外,AlarmDoor又具有报警功能,说 明它又能够完成报警概念中定义的行为,所以报警概念可以通过interface方式定义。如下所示:
1 abstract class Door{ 2 abstract void open(); 3 abstract void close(); 4 } 5 interface Alarm{ 6 void alarm(); 7 } 8 class Alarm 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 9 void open(){…} 10 void close(){…} 11 void alarm(){…} 12 }
这种实现方式基本上能够明确的反映出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其 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大家在选择时可以作为一个依据,当然这是建立在对问题领域的理解上的,比如:如果我们认为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报警器,同时又具有Door的功能,那么上述的定义方式就要反过来了。
小结
1.abstract class 在 Java 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
2.在abstract class 中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中,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 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
3.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不同。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
4.实现抽象类和接口的类必须实现其中的所有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接口中则不能有实现方法。
5.接口中定义的变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 final 型,且必须给其初值,所以实现类中不能重新定义,也不能改变其值。抽象类中的变量默认是 friendly 型,其值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也可以重新赋值。
7.接口中的方法默认都是 public,abstract类型的。
以上是关于java中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