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基础-前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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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JavaScript基础-前端开发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理解作用域
理解作用域链是Js编程中一个必须要具备的,作用域决定了变量和函数有权力访问哪些数据。在Web浏览器中,全局执行环境是window对象,这也意味着所有的全局变量或者方法都是window对象的属性或方法。当一个函数在被调用的时候都会创建自己的执行环境,而这个函数中所写的代码就开始进入这个函数的执行环境,于是由变量对象构建起了一个作用域链。
var wow = ‘魔兽世界‘;
var message = function(){
var _wow = ‘123‘;
}
在这个例子中全局环境中包含了两个对象(全局环境的变量对象不算),window.wow和window.message,而这个message函数中又包含了两个对象,它自己的变量对象(其中定义了arguments对象)和全局环境的变量对象。当这个函数开始执行时,message自己的变量对象中定义了_wow,而它的全局环境的变量对象有wow,假设在message中alert一下wow,实际上是message中包含的全局环境的变量对象.wow,于是可以访问。
var wow = ‘123‘;
var message = function(){
var wow = ‘456‘;
}
如果执行message函数alert一下wow,它的作用域是这样开始搜索的,先搜索message自己的变量对象中是否存在wow,如果有就访问并且立马停止搜索,如果没有则继续往上访问它,有wow,则访问并且立马停止搜索,以此类推一直搜索到全局环境上的变量对象,如果这里都没,恭喜你,这里要抛错了。
var c = ‘123‘;
var message = function(){
var g = ‘123‘;
var a = function(){
var d = ‘123‘;
}
}
在这个例子中包含有三个执行环境,全局环境,message的环境,a的环境。从这里可以看出message自身包含两个对象,自己的变量对象和全局环境中的变量对象,而函数a则包含了三个,自身的变量对象,message的变量对象和全局变量对象。
当开始执行这个函数时,在函数a中可以访问到变量g,那是因为函数a包含了message的变量对象,于是在自身没有开始搜索上一级的变量对象时发现了,于是可以访问。那么访问c的原理也是如此,当自身和上一级的message的变量对象都没有,但是全局变量对象中存在,于是访问成功。
了解这个作用域,对于Js编程是至关重要的,不然可能会出现,明明想要的预期结果是123,但是变成了456,为什么?那就是因为一级一级的搜索,可能会存在覆盖,或者搜索到别的地方就立即停止搜索了。
理解引用类型
引用类型虽然看起来和类很相似,但是它们却是不同的概念,引用类型的值,也就是对象是引用类型的一个实例。在Js中引用类型主要有Object,Array,Date,正则,Function等。
Object和Function在后面详细复述。
Array
在Js中数组可以存储任意的数据,而且它的大小是可以动态调整的类似于OC中的NSMutableArray。创建数组可以使用构造函数的方式也可以使用字面量的形式,另外可以使用concat从一个数组中复制一个副本出来。数组本身提供了很多方法让开发者使用来操作数组。
- length 数组的长度
- toString 可以返回一个以,拼接的字符串,相当于是调用了下join(‘,‘)
- join 可以用一个分割符来拼接成一个字符串
- push 添加一个数据到数组的末端
- pop 删除数组中的最后一项,有返回值
- shift 删除数组的第一项,有返回值
- unshift 添加一个数据到数组的首端
- reverse 倒序
- sort 可以传入一个排序的函数
- slice 可以基于当前数组返回一个新的数组,接收两个参数,返回项的起始位置和结束位置
- splice 可以传入N个参数,第一个参数表示要删除,插入或则替换的位置,第二个参数表示要删除的项数,第三个到第N个表示要插入或则替换的数据
Date
时间对象也是使用非常多的玩意,它是使用GMT时间来描述,而且时间对象是可以直接比对大小的。
var date1 = new Date(2015,1,2);
var date2 = new Date(2015,1,10);
date1 < date2
常用的方法
- getTime 获取时间对象的毫秒数
- setTime 设置时间对象的毫秒数,会改变日期
- getFullYear 获取时间对象的年(2015)
- getMonth 获取时间对象的月(需要加1)
- getDay 获取日期的星期几(0-6)星期天到星期六
- getDate 获取日期的天数
- getHours 获取当前日期的小时
- getMinutes 获取当前日期的分钟数
- getSeconds 获取当然日期的秒数
上面看起来都是获取,当然也有设置,只是相应的get置换成set即可。
正则表达式
在Js里正则表达式是用RegExp类型来支持的,关于正则可以看看之前写的一篇文章,用python来描述的如何读懂正则。
Js也支持三种模式,gim,表示全局,不区分大小写,多行。
一般来说很少有人这么使用var xxx = new RegExp(),而是用字面量的方式,比如var xx = /[bc]/gi;像用的比较多的方法有exec用于捕获包含第一个匹配项的数组,没有则返回null。test,用于判断,如果匹配返回true,不匹配返回false。
处理字符串
在Js中还有一种叫做包装类型的玩意,正因为此所以处理一些基本数据类型,比如字符串时,有很多方法可以使用。
- concat 可以将一个或者多个字符串拼接起来,返回一个新的字符串
- slice 接收两个参数,起始位置和结束位置,返回一个新的字符串
- substr和substring和slice一样,唯一的不同是substr第二个参数是返回字符串的个数
- indexOf 从头开始查询字符串,存在会返回它所在的位置,没有返回-1
- lastIndexOf 从最后开始查询字符串
- toUpperCase 转大写
- toLowerCase 转小写
- match 正则表达式使用跟exec一样
- search 正则表达式使用,查询到返回一个位置,没有返回-1
- replace 替换,第一个参数可以是正则表达式也可以是字符串,第二个参数是要替换的字符串
- localeCompare比较字符串,如果字符串相等返回0,如果字符串的字母排在参数字符串之前,返回负数,如果是之后,返回正数。
函数
说起来Js的核心是什么?那就是函数了。对于函数主要是理解它的几个概念。
- 它可以当值来传递,没有重栽。
- 声明的时候,比如function a(){} var a = function(){} 执行时会有区别
- 函数内部的参数arguments包含了传入的所有参数
- this,表示在这个函数内的作用域,以及prototype
理解匿名函数和闭包
匿名函数又叫拉姆达函数,主要是在把函数当值传递的时候用,或者是把函数当返回值,比如:
function d(callback){
callback();
}
d(function(){
alert(‘123‘)
});
//或者
function b(){
return function(){
alert(‘123‘);
}
}
var g = b();
g();
其实第二种方式跟闭包的意义一样了,所谓的闭包书面的解释是可以访问另一个函数作用域内变量的函数,稍微改写一下可能会更明显。
function b(){
var name = ‘123‘;
return function(){
alert(name);
}
}
var g = b();
g();
从这里可以看出来return的函数可以访问到name,而外部却不行,这个返回值的函数就可以理解为闭包。理解闭包还可以看一个经典的求值的例子。
function save_i(){
var a = [];
for(var i = 0;i<10;i++){
a[i] = function(){
return i;
}
}
return a;
}
var c = save_i();
for(var i = 0;i<10;i++){
alert(c[i]());
}
从这个例子上来看,我们想得到的结果是10次循环a[i]保存着一个闭包,然后alert出从0到10,但是结果很出人意料,全部是10,为什么?哪里理解的不对呢?a[i]明明是内部函数,然后让它访问另外一个函数作用域内的变量i。
个人觉得可以这样去分析问题,在客户端执行Js时有一个全局执行环境,指向的是window对象。而所谓的对象也就是引用类型,实际上在后台执行环境中,它就是一个指针。
回到Js当代码在执行的时候,会创建变量对象并且构建一个作用域链,而这个对象保存着当前函数可以访问的对象。
window
->save_i
->this|argument
->a
->i
->看不见的a[0]-a[10]
->a[0]function(){}
->i
->c
上述的i和a[0]里的i是同一个i,那么结果就是10。
进一步处理
function save_i(){
var a = [];
for(var i = 0;i<10;i++){
a[i] = function(k){
return function(){
return k;
};
}(i)
}
return a;
}
var c = save_i();
for(var i = 0;i<10;i++){
console.log(c[i]());
}
接着按上面的节奏来分析
window
->save_i
->this|argument
->a
->i
->看不见的a[0]-a[10]
->a[0]function(){}
->k
->function(){}
->k
->c
什么是传参?按值传递,相当于是在那个立即执行的函数中创建了一个新的地址和空间,虽然值是一样的,但是每一个k又是不同的,所以得到的结果正好满足了我们的预期。
本来正常情况下save_i执行完毕后就要销毁,但是内部的闭包被包含在这个作用域内了,所以save_i没法销毁,从这里可以看的出来闭包会带来内存的问题,因为用完之后没法销毁,如果不注意的话。
那么用完之后只能设置为null来解除引用,等着自动销毁把内存回收。
Object
javascript的所有对象都衍生于Object对象,所有对象都继承了Object.prototype上的方法和属性,虽然它们可能会被覆盖,熟悉它对于编程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也能比较深刻的了解JavaScript这门语言。
创建一个对象可以使用new,也可以使用快速创建的方式:
var _object = {};
_object对象中就可以使用Object.prototype中所有的方法和属性,虽然看起来它是空的。说到这里在编程中常常有一个非常有用的需求,如何判断一个对象是空对象。
这是zepto中的判断一个对象是否是空对象,常常使用:
$.isEmptyObject = function(obj) {
var name
for (name in obj) return false
return true
}
也顺便看了下jQuery原理是一模一样的:
isEmptyObject: function( obj ) {
var name;
for ( name in obj ) {
return false;
}
return true;
}
使用in操作符来实现,它不会遍历到父原型链。
constructor返回一个指向创建了该对象的函数引用,这个东西主要是可以用来识别(类)到底是指向哪里的。
defineProperty直接在一个对象上定义一个新属性,非常适合用于动态构建,传入三个参数[动态添加对象的目标对象,需要定义或被修改的属性名,需要定义的对象],在第三个参数中可以有些属性来表示是否继承(proto),要不要定义get,set方法,enumerable是否可枚举。
defineProperties跟上述defineProperty一样,但是它可以添加多个。
getOwnPropertyNames返回一个由指定对象的所有属性组成的数组
keys返回一个数组包括对象所有的属性(可枚举)
keys是经常会用到的一个属性,它只能包可枚举的,如果想获取一个对象的所有属性包括不枚举的,那么使用getOwnPropertyNames。
hasOwnProperty用于判断某个对象是否包含有自身的属性,这个方法常常用于检测对象中的属性是否存在,它只检测自身,对于继承过来的都是false,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理解。
isPrototypeOf 用于检测一个对象是否在另一个对象的原型链上,比如有两个对象是互相交互的,常常会使用它来进行检测。
propertyIsEnumerable这个方法也比较重要,返回一个布尔值,检测一个对象的自身属性是否可以枚举
可枚举的理解,也就是对象的属性可枚举,它的属性值不可以修改,但是在Js中它有自己的定义,引擎内部看不见的该属性的[[Enumerable]]特性为true,那么就是可枚举的。基本上把一个普通对象可以看做是一个枚举类型,比如var color = {‘red‘:1},red是可以修改的,但是red是可枚举的,但是如果是继承过来的属性,propertyIsEnumerable是返回false的,它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自身。
如果要定义不可枚举的属性,那就要使用defineProperty方法了,目前不能用对象直接量或者构造函数定义出来。
var obj = {name: ‘jack‘, age:23}
Object.defineProperty(obj, ‘id‘, {value : ‘123‘, enumerable : false });
深拷贝与浅拷贝
关于拷贝的问题,主要分为深拷贝和浅拷贝,但是如果从空间分配上来说JavaScript的拷贝不应该算是深拷贝,比如:
var d = {};
for(k in a){
d[k] = a[k];
}
return d;
今天突然想到了这么一个问题,在C语言中,所谓的拷贝,就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把指针地址拷贝给另外一个变量,虽然也开辟的了一个内存空间,在栈上也存在着一个地址,我对这个变量进行修改,同一个指针是会改变其值的,这种拷贝叫浅拷贝。另外一种情况,直接开辟一个新空间,把需要复制的值都复制在这个新的空间中,这种拷贝叫中深拷贝。
如果看到上述的一段Js代码,很多人说它是浅拷贝,假设传入一个a对象,拷贝完成之后返回一个d,当我修改返回对象的值时并不能同时修改a对象,于是,在这里我有一个很大的疑问,在Js中到底什么是浅拷贝,什么是深拷贝的问题?
这一点上感觉Js真的很奇葩,如果在开发ios中,不可变对象copy一下,依然是不可变,所以是浅拷贝,拷贝了指针变量中存储的地址值。如果是可变对象copy一下,到不可变,空间变化了,包括不可变mutableCopy到不可变,空间依然变化了,所以是深拷贝。但是JavaScript中对于这一点要考虑一种情况,值类型,和引用类型,这个基础知识,我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数字,字符串等都是值类型,object,array等都是引用类型。
var a = [1,2,3];
var b = a;
b.push(4);
console.log(a); //[1,2,3,4]
var numb = 123;
var _numb = numb;
_numb = 567;
console.log(numb); //123
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的出来,它们使用的都是=符号,而数组a发生了变化,numb数字却没有发生变化。那么从这里,可以有一个总结,所谓了深拷贝,浅拷贝的问题,应该针对的是有多个嵌套发生的情况。不然假设是这样的情况,还能叫浅拷贝么?
var object = {"de":123};
var o = copy(object);
o.de = 456;
console.log(object) //{"de":123}
明显对象o中的de属性修改并没有影响到原始对象,一个对象中的属性是一个字符串,如果从内存空间的角度上来说,这里明显是开辟了新的空间,还能说是浅拷贝么?那么针对另外一种情况。
var object = {
"de":{
"d":123
}
}
var o = deepCopy(object);
o.de.d = "asd";
如果一个对象中的第一层属性,不是值类型,只单层循环,这样来看的话确实是一个浅拷贝,因为在Js中引用类型用=赋值,实际上是引用,这样说的通。所以,深拷贝,还需要做一些处理,把object,array等引用类型识别出来,深层递归到最后一层,一个一个的拷贝。
var deepCopy = function(o){
var target = {};
if(typeof o !== ‘object‘ && !Array.isArray(o)){
return o;
}
for(var k in o){
target[k] = deepCopy(o[k]);
}
return target;
}
思路是如此,这个例子只考虑了两种情况,对象和数组,为了验证这样的思路,最后的结果与预期是一样的。
var _copy = {
‘object‘:{
‘name‘:‘wen‘
},
‘array‘:[1,2]
}
var h = deepCopy(_copy);
h.object.name = ‘lcepy‘;
h.array[1] = 8;
console.log(h);
console.log(_copy);
面向对象
面向对象的语言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标志:类,通过类来创建任意多个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的对象,可惜的是Js里没有这样的概念。
但是Js有一个特性:一切皆是对象。
聪明的开发者通过这些特性进行摸索,于是迂回发明了一些程序设计,以便更好的组织代码结构。
工厂模式
主要是用来解决有多个相同属性和方法的对象的问题,可以用函数来封装特定的接口来实现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version){
return {
‘name‘:name,
‘version‘:version,
‘showMessag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
var test = computer(‘apple‘,‘11.1‘);
test.showMessage();
构造函数模式
我们知道像原生的构造函数,比如Object,Array等,它们是在运行时自动出现在执行环境中的。因此,为了模仿它,这里也可以通过一个普通的函数,并且new出一个对象,这样就成为了自定义的构造函数,也可以为他们添加自定义的属性和方法。
但是这样的构造函数有一个缺陷,就是每个方法都会在每个实例上创建一次,因为每次创建都需要分配内存空间,但是有时候这样的特性还是有用的,主要是要控制它们,在不使用的时候释放内存。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version){
this.name = name;
this.version = version;
this.showMessag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apple = new Computer(‘apple‘,2014);
var dell = new Computer(‘dell‘,2010);
apple.showMessage();
dell.showMessage();
像apple,dell是通过Computer实例化出来的不同的对象,但是它们的constructor都是指向Computer的。这里也可以使用instanceof来对(对象)进行检测。
在书写上构造函数跟其他函数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主要的区别还是在使用上,构造函数需要使用new操作符。
其实这样的书写,已经跟类没有什么区别了,表面上来看,而构造函数我个人更倾向于一个类的某个静态方法。
原型模式
说到原型模式就不得不提一提关于指针的问题,因为每一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属性,而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
C语言描述指针,这个在iOS开发中非常重要
比如我先定义一个int类型的指针变量和一个普通的int类型数据,然后给指针变量赋值。
int *p;
int pp = 123;
p = &pp;
*p = 999;
printf(‘%d‘,pp);
*是一个特殊符号用于标明它是一个指针变量。
&是地址符
分析这个就要说到栈内存和堆内存了,比如*p在栈内存中分配了一个地址假设是ff22x0,它还没有空间。而pp存在一个地址ff23x0,并且分配了一个空间存储着123,这个地址是指向这个空间的。
p = &pp 这样的赋值操作,也就是把ff23x0取出来,并且给p分配一个空间把ff23x0存储进去,并且ff22x0指向这个空间。
*p = 999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p操作的是地址,而这个地址不就是ff23x0么,于是pp成了999。
所谓的指针也就是存储着地址的变量。
回到原型上,如果每一个函数中的 prototype属性都是一个指针,实际上它只是一个地址引用着一个空间,而这个空间正是我们写的xxx.prototype.xxx = function(){}这样的代码在运行时分配的空间。那么可见,使用原型的好处是空间只分配一次,大家都是共享的,因为它是指针。
先看一个例子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omputer.prototype.showMessage = function(name){
alert(name);
}
var apple = new Computer(‘apple‘);
var dell = new Computer(‘dell‘);
Computer.prototype.isPrototypeOf(apple);
在解释这个原型链之前,还要明白Js的一个特性,就是如果自身不存在,它会沿着原型往上查找。它的原理稍微有些绕,Computer自身的prototype是指向它自身的原型对象的,而每一个函数又有一个constructor指向它自身,prototype.constructor又指向它自身。于是Computer的两个实例apple,dell内部有一个proto属性是指向Computer.prototype的,最后的结果是它们可以使用showMessage方法。
当然它们还有一个搜索原则,比如在调用showMessage的时候,引擎先问apple自身有showMessage吗?“没有”,继续搜索,apple的原型有吗,“有”,调用。所以从这里可以看出,this.showMessage是会覆盖prototype.showMessage的。
另外还可以使用isPrototypeOf来检测一个对象是否在另一个对象的原型链上,上述的代码返回的是true。
apple.hasOwnProperty(‘name‘)
apple.hasOwnProperty(‘showMessage‘)
使用hasOwnProperty来检测到底是对象属性还是原型属性,使用this创建的属性是一个对象属性。
从上面可以看出来原型链的好处,但是它也不是万能的,正因为指针的存在,对于某些引用类型来说这个就非常不好了,我需要保持原对象属性值是每一个对象特有的,而不是共享的,于是把之前的构造函数与原型组合起来,也就解决了这样的问题。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omputer.prototype.showMessag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apple = new Computer(‘apple‘);
apple.showMessage();
这样的结果是在对象中都会创建一份属于自己的属性,而方法则是共享的。
动态原型模式
有时候遇到某些问题需要动态添加原型,但是实例中是不能添加的,所以绕来一下,在初始化构造函数中添加。
var Computer = function(){
if(typeof this.showMessage !== ‘function‘){
Computer.prototype.showMessage = function(){
}
}
}
只要初始化了一次,以后就不用修改了。
寄生构造函数模式
这种模式的原理就是在一个函数中封装需要创建对象的代码,然后返回它。
var test = function(name){
return {
‘name‘:name
}
}
var g = new test(‘apple‘);
var f = de(‘dell‘);
看起来它跟工厂模式还是很像的,
稳妥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在解决需要安全的环境中使用,一般来说一个类如果不提供getter,setter方法,是不允许直接访问和修改的。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var _name = name;
return {
‘getter‘:function(){
return _name;
},
‘setter‘:function(name){
_name = name;
}
}
}
这样的方式可以保证属性或者说是数据的安全性,不允许直接随便修改,如果不提供setter方法的话,压根就不允许。
继承
谈到面向对象,那么就不能不谈谈继承的问题了,而在Js中主要是将原型作为实现继承的主要思路。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omputer.prototype.show = function(){
alert(‘computer‘)
}
var Apple = function(){
}
Apple.prototype = new Computer();
Apple.prototype.hide = function(){}
Apple.prototype.show = function(){
alert(‘apple‘)
}
var apple = new Apple();
apple.show();
alert(apple instanceof Computer);
使用这样的方式,实际上是从Computer的实例中先借它的prototype中所有的方法,但是这里会存在几个问题。
- 如果Computer中需要传入参数,比如name,借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要传入什么参数。
- 在Apple中如果要继续给原型添加方法,那么就不能使用字面量的形式了,它会覆盖掉
- 如果要重写父类中的方法必须要在借prototype之后
- 那么如何确定原型和实例的关系?貌似用instanceof和isPrototypeOf都会返回true
解决问题一如何传入参数
我们知道Js中有两个方法可以改变函数的上下文,apply和call,实际上类就是函数,这里既借属性也借prototype,不就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了么。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omputer.prototype.show = function(){
alert(‘computer‘)
}
var Apple = function(name){
Computer.call(this,name);
}
Apple.prototype = new Computer();
var apple = new Apple(‘apple‘);
alert(apple instanceof Apple);
alert(apple instanceof Computer);
在运行时先借prototype,然后再借子类的this,但是这个也有个问题,那就是会调用两次父类。
继承的技巧
还有一种继承是生成一个临时对象,然后临时对象借需要继承的父类的prototype。
var extend = function(o){
var F = function(){}
F.prototype = o;
return new F();
}
var parent = {
‘name‘:[‘lcepy‘]
}
var game = extend(parent);
game.name.push(‘wow‘);
var _game = extend(parent);
_game.name.push(‘view‘);
使用这样的方式有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不要借属性之类的数据,因为它们是共享的,这是一个浅拷贝,还是因为指针的原因。不过要是继承方法,这种方式很方便。
还有一种方式跟上述类似,主要是封装了一层函数,用来返回对象。
寄生组合继承
这样的方式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调用两次父类的问题,避免额外的借来的属性或方法。想想看第一次Computer.call(this),借来了this上的属性或方法,第二次Apple.prototype = new Computer(),又借来了this上的属性或方法,这里的初衷是想借原型,没办法这个是实例,所以该借的不该借的都借来了。那么要避免这样的问题,就要解决继承属性的继承属性,继承原型的继承原型,也不乱借。
var extendPrototype = function(sub,supers){
var F = function(){}
F.prototype = supers.prototype;
var _f = new F();
_f.constructor = sub;
sub.prototype = _f;
}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omputer.prototype.show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Apple = function(name){
Computer.call(this,name);
}
extendPrototype(Apple,Computer);
var apple = new Apple(‘apple‘);
apple.show();
第一步把supers的原型赋值给F,第二步创建F的实例,第三步把_f实例的constructor属性修改成子类,第四步把_f实例赋值给子类的prototype。
这样的话就是不该借的也不会继承了
理解内存管理
一般来说内存管理主要有这么几种方式,引用计数和标记,而JavaScript采用的就是标记管理的方式。Js的内存管理是自动的,但是并不是说执行完后立马销毁,而是有时间周期性,相隔一段时间执行一下垃圾回收,把没有引用的内存全部销毁。
OC中采用的是引用计数来手动管理内存,这样的方式比较好,可以让开发者自己来管理。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如果遗忘了释放,很可能引起应用的崩溃。
总体来看在IE中因为COM组件的原因,可能会发生循环引用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引用计数的内存管理都会遇见。所谓的循环引用是指在对象A中包含了一个指向B的指针,然后再对象B中包含一个指向A的指针,于是悲剧了。
var element = document.getElementById(‘doc‘);
var my = {};
my.element = element;
element.my = my;
大家都引用,于是,可想而知。要避免这种问题,一定要在不使用的时候my.element = null,把它断开。
那么,其他浏览器呢?还是标记清理的机制,比如一个函数的变量,在进入环境时标记上“进入环境”,执行完之后标记上“离开环境”,然后等待系统来释放。
IE有一个手动释放的方法,window.CollectGarbage,调用它就立马释放已经标记离开环境的变量,不过很多文章都不建议这样做。
那么一般都这样做,引用类型的释放
var my = {};
//使用完毕之后
my = null;
让my脱离执行环境,标记上已经离开环境,然后等待系统执行垃圾回收,释放内存。
XMLHttpRequest
注明: IE8已上,支持现代XMLHttpRequest
客户端Js与服务器进行网络交互必备的一个玩意,它不支持跨域,若要跨域还需要进行一些额外的处理。
var xhr = new XMLHttpRequest();
在使用xhr对象时,要调用的第一个方法是open(),它接受三个参数[发送请求的类型,请求的URL,描述是否同步还是异步的布尔值]false同步,true异步。
关于Ajax同步异步的个人理解:
- 同步,是用数据块的方式来传输的,在Js执行的表现上,当执行到这个Ajax请求时会等待它与服务器交互成功之后才能执行下面一行的代码,也就是阻塞。
- 异步,是用字节来传输的,它不等待是否成功,会执行之后的代码
结束时需要调用xhr.send(),如果没有发送数据的主体,必须要null,做为发送参数。另外在接收到响应之前还可以调用abort()来取消异步请求(不建议调用它)
HTTP状态验证
当收到响应后会自动填充xhr对象,它有几个比较重要的状态,我们必须要了解清楚与处理。
- responseText:作为响应主体返回的文本
- responseXML:如果响应内容的类型是"text/xml"或者"application/xml",这个属性中保存的就是XML的DOM文档
- status:响应的HTTP状态
- statusText:HTTP状态的说明
- readyState:用于描述请求发送到完成的过程
正常情况下需要检测status === 200 readyState === 4 这就表示responseText或者responseXML中已经填充了全部的数据可以提供给客户端使用了。
1 开头的用于描述请求已经发送,需要请求者继续操作才能继续的状态
2 开头的用于描述请求已经成功
3 开头的用于描述成功,但是还需要继续操作
4 开头的用于描述客户端发送了什么数据导致服务器错误
5 开头的用于描述服务器错误(常见的如,服务端代码抛错了)
readyState状态
0 未初始化,还没有调用open方法
1 已经调用open方法,还没有调用send方法
2 已经调用send方法,但是还没有接收到响应
3 已经接收了部分数据
4 已经接收了全部的数据
xhr对象其他方法或事件
每一个请求和响应都会带有相应的HTTP头信息,其中对开发者是很有用的,而xhr对象提供了一个setRequestHeader方法来设置头信息,它必须在调用open方法之后并且在send方法之前。
既然有设置,那么必须得有获取,xhr对象也提供了两个方法分别来获取,getResponseHeader传入一个头部字段名来获取,getAllResponseHeaders来获取全部的头信息。
而接收数据则需要处理onreadystatechange事件,每次刷新状态时,系统都会重新调用此事件。
跨域
客户端Js出于安全的考虑,不允许跨域调用其他页面的对象,正是因为这样才给Ajax带来了很多不方便的地方。跨域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因为Js同源策略的存在,比如a.com域名下的Js不能访问b.com下的Js对象。
- 协议端口没法跨,客户端
- 在跨域上,域仅仅是通过首部来识别,window.location.protocol +window.location.host
利用document.domain和iframe来设置
对于主域相同而子域名不同的情况,可以通过document.domain来处理,比如www.163.com/index.html和wow.163.com/wower.html,在这两个文件中分别加入document.domain = "163.com",然后在index.html页面中创建一个iframe引入wower.html,获取iframe的contentDocument,这样这两个js就可以交互了。
index.html
document.domain = ‘163.com‘;
var iframe = document.createElement(‘iframe‘);
iframe.src = ‘http://wow.163.com/wower.html‘;
iframe.style.display = ‘none‘;
document.body.appendChild(iframe);
iframe.onload = function(){
var doc = iframe.contentDocument || iframe.contentWindow.document;
//现在可以通过doc来操作wower.html中的js对象了
}
wower.html
document.domain = ‘163.com‘;
使用这样的方式来实现的跨域是有限制的
- 主域名必须是同一个
- 安全性引发的问题,比如第一个页面出现了安全问题,在后面的页面也会出现
- iframe引用过多的话,每一个iframe都必须设置document.domain,比较琐碎
偶尔可以使用一下
利用window.name
稍微有些绕,但是数据量比较大,也比较安全
- wow.163.com/app.html 应用所在的页面
- wow.163.com/empty.html 中间代理页面,搞个空的即可,但是必须在主域名下
- www.qq.com/data.html 需要交互的数据页面
在data.html页面中
window.name = 123;
app.html页面中创建一个隐藏的iframe,它的scr指向data.html,在onload事件中,把当前iframe的contentWindow.loaction修改成empty.html,当再次onload时就可以通过contentWindow.name来获取到123了。
偶尔使用
利用iframe和location.hash
利用这种方式,说实话(不建议),比较绕,而且数据量小,直接暴露在URL上。它的原理主要是这样的,假设wow.163.com/index.html页面,wow.163.com/empty.html(空的,什么内容都没有),需要交换数据的页面在www.qq.com/a.html上。
在wow.163.com/index.html#(#号就是我们要传递的数据),创建一个隐藏的iframe,hash值可以当参数传递给www.qq.com/a.html#(),在www.qq.com/a.html中可以获取到hash值,根据它进行处理,然后在www.qq.com/a.html页面中创建一个隐藏iframe,把处理的结果当hash值进行传递,给wow.163.com/empty.html#()这样,在同一个域名下,wow.163.com/empty.html中的js可以通过parent.parent.location.hash = self.location.hash来改变hash值,这样就达到了跨域的目的。
不建议使用,坑爹的思路
JSONP
这种方式是目前开发时最常用的一种方式,利用动态创建script标签来实现跨域的目的,虽然浏览器有显示Js对象的访问,但是它没有限制Js文件的加载,任何域名下的Js文件都可以加载。
对客户端而言,文件的加载其实就是发送一次GET请求,在服务端实现时,也就是处理这次的GET请求,并且响应,参数可以通过?来带走,俗称一波流。
在客户端上对于script文件加载是否已经完毕的判断,IE是判断script标签的readystatechange属性,而其他浏览器是onload事件。
突然感觉做移动端不考虑IE的兼容,果然是杠杠的,建议使用
HTML5 postMessage
主要是利用window.postMessage来发送消息,监听window.message来获取消息,判断origin可以判断消息来源,data获取消息内容,soucre来引用发送方的window对象引用。
www.b.com/b.html发送消息给www.a.com/a.html
window.postMessage(‘hello‘,‘www.a.com/a.html‘)
window.addEventLister(‘message‘,function(event){
if(event.origin === ‘http://b.com‘){
//处理
}
})
iframe的发送方式
contentWindow.postMessage(‘data‘,‘b.com‘)
话不多说,移动端这种跨域方式也很常用(建议推荐使用)
HTML5 跨域头 XMLHttpRequest2
如果是自己产品,又是做移动端可以使用,比上述任何方式都要方便,需要服务端支持响应时也要设置跨域头。
如果服务器响应此头,浏览器会检查此头,它的值表示请求内容所允许的域名,也就是如果是*号,表示所有域都可以访问,如果这里是a.com,表示除了同源外,只允许来自a.com域的访问。
Access-Control-Allow-Origin:*
如果需要读取cookie则需要设置它
Access-Control-Allow-Credentials:true
设置允许跨域的请求类型
Access-Control-Allow-Methods:POST
兼容性问题,某些版本的浏览器需要在open之后,设置xhr.withCredentials = true;话不多说,建议推荐使用
浏览器对象模型
BOM提供了很多对象,它的核心是window,表示它是浏览器的一个实例,在ECMAScript中又是Global对象。它提供了很多访问浏览器的功能,这些功能与网页无关,所以缺少事实标准的BOM既有意思又有些坑。复习它,主要是复习几个比较有用的对象,其他可以了解一二。
location
算起来它是我用的最多的一个对象
它提供了当前窗口加载的页面有关的信息,也对URL进行了片段分解,既是window的属性,也是document的属性。
- hash 返回URL的散列(#号后面跟着的零个或多个值)
- host 返回服务器名称和端口号
- hostname 返回不带端口号的服务器名称
- href 返回当前加载页面的完整URL
- pathname 返回URL中的目录或文件名
- port 返回URL中指定的端口号
- protocol 返回页面使用的协议
- search 返回URL中的查询字符串,它以问好(?)开头
上述的属性基本上都可以直接使用,search除外,它返回的是一个完整的查询字符串,没有办法访问其中的每个查询字符串参数,还需要额外的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根据它的特点,?开头&拼接,key=value的形式来展现,最好是key和value都要decodeURIComponent一下。
在location中除了上述的属性外,还有一些比较有用的方法和技巧,主要是用来控制页面跳转的问题。
- assign方法接收一个参数,表示立即打开一个新的页面并在历史纪录中生成一条记录,它的效果等同于window.location.href = ‘‘或者location.href = ‘‘
- 修改location对象的属性比如href,hash,search等也可以来改变URL
- replace方法接收一个参数,既跳转到新的URL上,并且不会在历史纪录中增加一条新的纪录
- reload表示重新加载当前页面
处理框架,设置时间,open,窗口位置,窗口大小
open现在估计没人会用了
如果页面中包含框架,则每个框架都有自己的window对象,可以使用frames来获取,比如frames[0]或者frames[‘name‘]。这里还要了解的是top,parent,对于这些只要理解的层级关系,每一个指向都是会非常清楚的。
在做某些动画效果的时候,主要是针对PC端,可能会使用到窗口位置,窗口大小的属性来进行计算,比如innerWidth,innerHeight,outerWidth,outerHeight,获取到这些尺寸,一般会与当前div的高宽进行减法来获取精准的位置。
setTimeout和setInterval是进行时间调度的函数,我们知道Js是单线程的,但是可以使用这个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执行代码,前面一个setTimeout是在指定的时间内执行(只执行一次),后面的setInterval则是以指定的时间重复执行(N次)
navigator
用这个一般是在统计用户浏览器版本,操作系统等场景下才用的上,偶尔有几个会比较实用。
- cookieEnabled 判断cookie是否开启
- userAgent 浏览器用户代理字符串
- plugins数组 主要是用来检测浏览器安装的插件
screen
在Js中有几个对象在编程里真用不上,这个就是其中之一。它主要是用来表明客户端的能力,比如显示器的信息,像素,高,宽等。
history
history对象保存着用户上网的历史纪录,但是这个也是非常不常用。主要是用go方法,back方法,forward方法。
说实话,后面三个navigator,screen,history基本上很废材,HTML5中的history对象pushState非常有用外。
文档对象模型
DOM是针对HTML和XML文档的一个API,主要是使用JavaScript来进行编程操作HTML和XML文档。其他语言如果实现了DOM标准,理论上也是可以使用这个API的,这里仅仅讨论JavaScript的应用。
理解层级结构与关系
在浏览器中比如HTML页面是由很多有层次结构的标签组成的,而为这些标签提供查询,添加,删除等等方法主要就是DOM在提供支持。
(页面又称为文档)文档中所有的节点之间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关系,比如下面一个经典的HTML:
<html>
<head></head>
<body></body>
</html>
一个标签又可以称为一个元素,head和body那就是兄弟关系,它们都来自一个父系html,又可以说html的子元素是head和body,可能这样描述还不太明显,这样就用原生Js操作DOM来的方式来看看层级结构。
var html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html‘)[0];
先通过getElementsByTagName获取html根元素的节点,每一个元素都有一个childNodes集合和一个parentNode分别代表子节点集合和父节点,如果不存在,则都是null,如果是集合不存在,则是一个[]。
html的childNodes //[head,body] html的parentNode // document
每一个元素也都有一个firstChild和lastChild来分别代表第一个子元素和最后一个子元素
每一个元素也都有一个nextSibling和previousSibling分别代表前面一个元素和后面一个元素,以当前自己为参照物。
从这样可以看出来,它就像族谱一样对元素的关系进行了定义,通过理解这些层级关系,利用DOM提供的API可以很顺利的进行操作。
操作DOM
常见的获取方式
- document.getElementById (通过ID来获取到节点)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 (通过节点标签来获取)
- document.querySelector
- document.querySelectorAll
后面两个属于HTML5提供的新API,在移动端会用的比较多,前者是获取单个,后者获取集合。
常见添加,删除
- appendChild
- insterBefore
- replaceChild
- removeChild
appendChild主要是向childNodes集合的末尾添加一条元素,insterBefore可以用来插入特定位置,两个参数,要插入的节点和作为参照的节点,更新成功后插入的节点会在参照节点之前,也就是参照节点的previousSibling。replaceChild和insterBefore有些类似,两个参数,要插入的节点和参照节点,更新成功后,要插入的节点会替换参照节点,removeChild就比较好理解了,删除一个节点,这四个方法都有返回值。
常见元素属性
一般来说,如果var doc = document.getElementById(‘doc‘);doc.id = ‘xx‘;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更新或者获取到元素的属性的,不过不推荐这么使用,要获取元素的属性,DOM API也提供了三个方法来使用。
- getAttribute
- setAttribute
- removeAttribute
getAttribute可以获取元素的属性,setAttribute可以对元素的属性进行设置,如果属性名不存在,则创建该属性。removeAttribute则是完全删除此属性。
还有一个属性attributes,主要是获取元素属性集合,这个不是很常用,主要是在遍历元素属性时会使用到,它是一个集合。
常见创建元素或文本
一般情况下创建元素都会使用字符串的形式,innerHTML进去。不过,某些情况下,会用到createElement来创建一个元素,如果用到它,那么创建的文本也必须使用createTextNode了。
对于文本节点,注释节点等开发真的很少用,可以当一个子类大概了解即可。
关于模式的讨论,主要可以用document.compatMode来判断,如果是CSS1Compat就是标准模式,移动端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IE上可能有别的模式,模式主要是影响到CSS布局上,Js影响非常少。
在移动端上滚动是一个比较要处理的问题,一般来说会使用scrollIntoView,scrollIntoViewIfNeeded,scrollByLines,scrollByPages,这四个方法safari chrome都有实现,意味着在iOS和安卓平台都是良好的。
- scrollByPages 将元素的内容滚动到指定的页面高度,具体的高度是由元素的高度来决定的。
- scrollByLines 将元素的内容滚动到知道的行数高度,参数可正可负。
- scrollIntoViewIfNeeded,当元素在视窗(viewport)不可见,会滚动容器元素或者浏览器窗口让其可见。如果是可见的,这个方法不起任何作用。如果参数为true,可能是垂直居中的可见。
- scrollIntoView 滚动容器元素或者浏览器窗口,让元素可见。
一些小技巧
每一个元素都存在一个contains方法,用来检测传入的节点是不是当前节点的子节点,火狐对于的方法名叫compareDocumentPosition。
如果要获取一个文本节点可以使用innerText(纯文本)来获取字符串,如果要获取所有的包括标签的字符串可以使用innerHTML。它们还有一种outer系列对应的方法,主要的区别是前者(outerText)会替换节点,后者(outerHTML)会修改调用它的元素,一般基本没人使用。它们可以获取,也可以通过赋值来设置新的节点。
DOM2和DOM3
对于这两级在DOM中基本上IE没啥支持,或者说支持的非常少,像style对象,CSS的一些对象外。
这里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对XML命名空间的支持,元素样式的访问,节点的遍历以及range。当然目前来看,节点的遍历,range,XML命名空间在开发中使用的非常少,可以当资料来阅读,了解有这么回事,用到的时候再查询。而元素样式的访问,这个在开发中普遍使用的较多,因为在没法使用css3动画的浏览器中,可以通过改变样式来到达动画的目的。
var doc = document.getElementById(‘doc‘);
doc.style.width = ‘100px‘;
对于iframe的访问这里增加了一个contentDocument对象来进行引用,还有节点的比较,isSameNode和isEqualNode,这两个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否引用的同一个节点对象,后者是指两个节点是否是相同的类型。不过,它们使用的也不多,了解就好。
元素的大小
这个部分需要理解,因为关乎到元素在浏览器上的位置显示,跟动画有关系,四个属性。
- offsetWidth 元素在水平方向占用的空间大小
- offsetHeight 元素在垂直方向占用的空间大小
- offsetLeft 元素的左外边框到内边框的距离
- offsetTop 元素的上外边框到内边框的距离
滚动大小
这个在视察滚动或者处理滚动条的时候用的上,也是四个属性
- scrollHeight 在没有滚动的情况下,元素的总高度
- scrollWidth 在没有滚动的情况下,元素的总宽度
- scrollLeft 被隐藏在内容区域左侧的像素度
- scrollTop 被隐藏在内容区域上侧的像素度
下面这些IE全部不支持,range支持一种叫做文本范围的东西
元素遍历
关于遍历其实有两个方法可用createNodeIterator和createTreeWalker,不过这些在开发中几乎不会使用到,谁没事去遍历节点完呢。
关于range
这个也是非常少会使用到,除非是做那种编辑器应用或者在线编辑器等等,不过使用它可以更精准的控制的DOM,主要是使用createRange方法。
事件
IE浏览器的事件不是重点
事件是JavaScript与HTML进行交互的一个纽带,理解事件可以更好的处理Web应用程序,现在的浏览器中主要支持两种事件流:
- 事件冒泡
- 事件捕获
- DOM事件流
事件冒泡则是指事件开始时由具体的元素接收,然后逐级向上传播。比如:
<html>
<head></head>
<body>
<div>
<p></p>
</div>
</body>
</html>
给p标签监听一个事件,它的流向是p,div,body,html,document,其实细心看来这种流的走向会存在一个问题,给div也监听一个事件,当用户点击P的时候是会触发两次的,好在event对象中有可以阻止事件冒泡的方法。
事件捕获则是指事件由最上级接收,逐级向下传播到具体的元素上,了解了冒泡之后这个就非常好理解了,正是一个相反的步骤。
而DOM事件流又正好是冒泡与捕获的结合体,它分为三个阶段:事件捕获,目标事件,事件冒泡,如果在纸上画出来,它的走向就是一个圆形。
对于事件处理程序,写在HTML标签中的,另外一种是直接写一个function的,比如doc.onclick = function(){},一般来说这些浏览器支持,但是基本上不会使用了。因为前者是跟HTML耦合的,不利代码维护,而且虽然HTML加载了但是Js文件还未加载,用户点击后,是直接报错的。后者虽然也可以删除,比如doc.onclick = null,对于对代码有强迫症的同学,基本上不会使用到它。
那么,我们该怎么给一个元素添加上事件处理程序呢?
DOM2级事件处理程序
- addEventLister
- removeEventLister
所有的DOM节点都具备这两个方法,它接收三个参数:
- 要处理的事件名称,比如click(这里跟上述两个以及IE注册事件都不同,不需要on)
- 需要事件进行处理的函数
- 一个布尔值,表示(true,在捕获阶段调用事件处理函数)(false,在冒泡阶段调用事件处理函数)
一般情况下第三个参数都填false
IE浏览器对应的两个方法,attachEvent,detachEvent,它们只有冒泡,事件名要加上on。
事件对象
在注册完事件处理程序后,事件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对象必须要理解,event事件对象。
一般来说,这个对象中包含着所有与当前元素所监听的事件有关的信息,比如元素监听的事件类型,元素本身等等。
比较重要的属性和方法(只读)
- currentTarget 真正监听事件的那个元素
- target 事件的目标元素
- type 事件的类型
- perventDefault() 取消事件的默认行为
- stopPropagation() 取消事件的捕获或者冒泡
- bubbles 事件是否冒泡
- eventPhase 事件处理程序的三个阶段,1捕获2处于目标3冒泡
比较重要的属性和方法(读写)
- clientX 鼠标在窗口中的水平位置
- clientY 鼠标在窗口中的垂直位置
事件类型
PC端主要是针对鼠标,移动端则是触摸,手势相关的处理
如果在PC端上发生一次click事件,实际上它是发生了三次事件,mousedown当鼠标按下的时候,mouseup当用户放开的时候,click两个加起来就发生了一次click事件。相对于移动,PC上的鼠标事件非常的丰富,例如mouseover当鼠标首次移入一个元素边界时触发,mouseout当鼠标移出元素时触发,这个移出,到子元素上也会触发这个事件,mousemove当鼠标在元素内移动时重复触发。
总体来说对于文档加载,表单控件,窗口大小改变等事件,比如获取焦点,在失去或者获取焦点是值改变等移动上都是一样的,focus(获得焦点)blur(失去焦点)。
在做一些视差滚动的效果时scroll事件是非常好用,移动上在css中提供了一个类似的属性。
唯一的区别是移动端上没有键盘事件。
移动事件
- touchstart 当手指触摸到屏幕时触发
- touchmove 当手指在屏幕上连续滑动时触发
- touchend 当手指从屏幕上移开时触发
- touchcancel 当系统停止跟踪触摸时触发(这个事件没有确定的触发时间)
它们都是冒泡的,也可以取消
三个跟踪触摸事件的属性
- touches 当前跟踪触摸操作的touch数组,在touchend事件中为空
- targetTouchs 特定事件目标的touch数组
- ChangedTouches 上次触摸时发生了什么改变的touch数组
移动event事件对象
PC上存在的,在移动上也存在,描述上有差异,比如
- target 触摸的DOM节点目标
- pageX 触摸目标在页面中的X坐标
- pageY 触摸目标在页面中的Y坐标
一些手势
- gesturestart 当一个手指按在屏幕上另外一个手指又触摸屏幕时触发
- gesturechange 依赖前者当其中的一个手指发生改变时触发
- gestureend 当任何一个手指离开时触发
移动手势干货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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