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无回复”电子邮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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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题】是否有“无回复”电子邮件标题?【英文标题】:Is there a "no-reply" email header? 【发布时间】:2012-03-24 08:45:32 【问题描述】:

我经常看到自动发送的电子邮件后缀有类似

亚马逊:

*请注意:这封电子邮件是从一个不能接受来电的地址发出的。如果您需要就同一问题再次与我们联系,请使用上面的链接。

推特:

请不要回复此消息;它是从一个不受监控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的。此消息是与您使用 Twitter 相关的服务电子邮件。

谷歌结帐:

需要帮助吗?访问 Google Checkout 帮助中心。请不要回复此消息。

在此警告的正下方,Gmail 向我显示了一个回复输入字段。在我看来,应该有某种标题可以附加到这样的自动电子邮件中,告诉收件人的电子邮件客户端不允许回复。

有这样的标题吗?如果没有,控制电子邮件格式的小组是否曾讨论过它?

【问题讨论】:

这个链接是关于转发的,但还有一个选项可以禁用回复或回复所有收件人:makeuseof.com/tag/prevent-emails-forwarded-outlook-gmail - 有人知道它在下面是如何工作的(电子邮件标题?) 【参考方案1】:

有这样的头吗?

没有。我很确定没有这样的事情。即使有,它也是非标准的,也没有得到广泛支持,所以目前它几乎没用。即使它成为标准,任何这样的标题也可能只是信息性的;并且为了向后兼容,电子邮件客户端的支持必须完全是可选的。 客户端实现它的速度会很慢,而且许多用户仍然使用旧版本的邮件客户端。

如果没有,控制电子邮件格式的小组是否曾讨论过这个问题?

大概吧。人们已经有很长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各种建议,但我的直觉是它永远不会被实施。好吧...除非电子邮件的设计目的发生根本性转变,否则不会。 我敢肯定,如果你在给你发邮件时甚至没有“回复”按钮,谷歌会更开心,所以如果有人在推动它,那将是那些已经从donotreply@...发送邮件的人

电子邮件旨在从真实邮箱发送。 RFC 2822 和 RFC 5322 说:

在所有情况下,“发件人:”字段不应包含任何邮箱 不属于消息的作者。

对我来说,这清楚地表明电子邮件被设计为一种对话方式,而不是广播。

任何改变的最大杀手可能是那条线上方的一点点,需要完全重新定义;这将导致比解决的问题更多的问题:

发起人字段还提供了以下情况所需的信息 回复消息。当“回复:”字段存在时,它 表示消息作者建议的地址 发送回复。在没有“回复:”字段的情况下, 默认情况下,回复应该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发件人:”字段,除非撰写人另有说明 回复。

【讨论】:

我强烈反对您认为邮箱应该属于邮件作者的解释。不回复电子邮件属于作者,期待没有对话......【参考方案2】:

不,没有no-reply 标头。

但是,您可以添加一个空的reply-to 标头:

reply-to: <>

根据RFC 5322, Section 3.6.2 有效。不幸的是,RFC 从未真正指定空的reply-to 字段的含义。我认为大多数电子邮件客户端都会忽略它。

【讨论】:

您如何得出Reply-To: &lt;&gt; 有效的结论?获取尖括号的唯一方法是使用angle-addr = [CFWS] "&lt;" addr-spec "&gt;" [CFWS]。如果您查看addr-spec = local-part "@" domain,您可以立即知道至少需要一个@ - 而无需检查local-partdomain 是否可以为空(它们不能)。【参考方案3】:

RFC 6854 更新RFC 5322 以允许在From 字段中使用组构造(除其他外)。组可以为空,这可能是您见过使用组语法的唯一方式:undisclosed-recipients:;

RFC 的Section 1 在From 字段中允许组构造的动机中明确列出了“无回复”:

“发件人:”字段的用例已经发展。有许多自动化系统实例希望发送电子邮件但无法处理回复,而没有可用地址的“发件人:”字段对于此目的非常有用。

它提供了以下示例:From: Automated System:;

但是,在同一部分的末尾,RFC 还说:

本文档目前建议不要在这些字段中普遍使用组语法

在section 3 中,RFC 阐明From 字段中的组语法仅适用于Limited Use。

我个人认为不应该使用这种方法——除非我们确定所有相关客户端都以其他方式显示原始域(从Return-Path 或新标头重构)。否则,这会破坏域身份验证(SPF、DKIM 和 DMARC)的所有努力。引入一个额外的标题字段,让客户简单地隐藏回复按钮,这对我来说似乎是更好的方法。

section 5 中关于这方面的 RFC cmets:

某些协议尝试通过将“发件人:”地址与特定的已验证域匹配来验证始发者地址(有关此类协议的一种,请参阅作者域签名实践 (ADSP) 文档 [RFC5617])。此类协议不适用于在“发件人:”字段中缺少实际电子邮件地址(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的邮件。本地政策将决定此类邮件的处理方式,因此发件人需要注意,在“发件人:”中使用组可能会对邮件的可传递性产生不利影响。

多么失败的机会……

【讨论】:

以上是关于是否有“无回复”电子邮件标题?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捕获退回到无回复电子邮件地址的邮件

如何在 C# 中使用带有服务帐户的 gmail api 或 google Oauth 来发送邮件?

是否有等效于 HTML 电子邮件的 CSS 最大宽度?

是否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每日 C# 提示和技巧的网站? [关闭]

是否有用于测试“一次性”电子邮件的标准域?

是否有任何允许使用 API 创建电子邮件 ID 的电子邮件 Saas 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