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基础入门随笔(11) JavaSE版——继承

Posted 紫悠轩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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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Java 基础入门随笔(11) JavaSE版——继承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面向对象的特征二:继承

定义:

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

继承好处:

1.提供代码的复用性。

2.让类与类直接产生了关系,给第三个特征多态提供了前提。

java中支持单继承。不直接支持多继承,但对C++中的多继承机制进行改良。

单继承: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多继承:一个子类可以有多个直接父类(java中不允许,进行改良,不直接支持,因为多个父类中有相同的成员,会产生调用不确定性,在java中是通过“多实现”的方法来体现的。

java支持多层(多重)继承。(例如C继承B,B继承A,就会出现继承体系。)

(废话一点:当要使用一个继承体系时,1查看该类中的顶层类,了解该体系的基本功能。2创建体系中的最子类对象,完成功能使用。)

 

什么时候定义继承?

当类与类之间存在所属关系的时候,就定义为继承。(xxx是yyy的一种; xxx extends yyy)

 

当本类的成员和局部变量同名用this区分。
当子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同名用super区分父类。

this和super的用法很相似。

this:代表一个本类对象的引用。
super:代表一个父类空间。

继承中成员变量

2.函数的覆盖(override)

概念:当子父类中出现成员函数一模一样的情况,会运行子类的函数。
这种现象,称为覆盖操作。这是函数在子父类中的特性。

函数两个特性:
    1,重载。同一个类中。overload
    2,覆盖。子类中。覆盖也称为重写,覆写。override

覆盖注意事项:
1,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时,子类权限必须要大于等于父类的权限。 (父类方法私有时不称为覆盖)
2,静态只能覆盖静态,或被静态覆盖。

什么时候使用覆盖操作?

当对一个类进行子类的扩展时,子类需要保留父类的功能声明,但是要定义子类中该功能的特有内容时,就使用覆盖操作完成.

函数覆盖

子父类中的构造函数的特点

在子类构造对象时,发现,访问子类构造函数时,父类也运行了。
为什么呢?
原因是: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第一行有一个默认的隐式语句。 super();

子类的实例化过程: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为什么子类实例化的时候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呢?
那是因为子类继承了父类,获取到了父类中内容(属性),所以在使用父类内容之前,要先看父类是如何对自己的内容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构造对象时,必须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为了完成这个必须的动作,就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加入了super()语句。

如果父类中没有定义空参数构造函数,那么子类的构造函数必须用super明确要调用父类中哪个构造函数。同时子类构造函数中如果使用this调用了本类构造函数时,那么super就没有了,因为super和this都只能定义第一行。所以只能有一个。但是可以保证的是,子类中肯定会有其他的构造函数访问父类的构造函数。

注意:supre语句必须要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因为父类的初始化动作要先完成。

一个对象实例化过程:


例如Person p = new Person();
1,JVM会读取指定的路径下的Person.class文件,并加载进内存, 并会先加载Person的父类(如果有直接的父类的情况下).
2,在堆内存中开辟空间,分配地址。
3,并在对象空间中,对对象中的属性进行默认初始化。
4,调用对应的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
5,在构造函数中,第一行会先到调用父类中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
6,父类初始化完毕后,再对子类的属性进行显示初始化。
7,再进行子类构造函数的特定初始化。
8,初始化完毕后,将地址值赋值给引用变量.

图裂(步骤如下所示):

子类的实例化过程图解

3.final关键字

1.final是一个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方法,变量。

2.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

3.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覆盖。(此处注意与static区别,如果子类为static时依然能覆盖)

4.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为什么要用final修饰变量?其实在程序如果一个数据是固定的,那么直接使用这个数据就可以了,但是这样阅读性差,所以该数据起了个名称。而且这个变量名称的值不能变化,所以加上final固定。

  写法规范:常量所有字母都大写,多个单词,中间用_链接。

 

继承坏处:

继承的弊端,打破了封装性(解决方法可以采用修饰符final进行最终声明)

4.抽象类

抽象:模糊,笼统,看不懂,不具体。

特点:

1.方法只有声明没有实现时,该方法就是抽象方法,需要被abstract修饰。抽象方法必须定义在抽象类中,该类必须也被abstract修饰。

2.抽象类不可以被实例化。(原因: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意义)

3.抽象类必须由其子类覆盖了所有的抽象方法后,该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这个子类还是抽象类。

疑问理解:

1.抽象类中有构造函数吗? 有的,用于给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

2.抽象类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吗?可以的,但是很少见,目的就是不让该类创建对象。AWT的适配器对象就是这种类。通常这个类中的方法有方法体,但是却没有内容。eq:void show(){}此类没方法体

3.抽象关键字不可以和哪些关键字并存?

private 不行,因为私有只有父类知道,抽象需要被覆盖,但子类无法覆盖到,所以不能与private共存。

static  不行,因为如果成员为static时,可直接用类名调用,但方法在抽象中并非具体的方法体,所以也不能并存。

final 不行。因为final是设置成员以及类不能被覆盖或者继承,所以不能并存。

4.抽象类和一般类的异同点?

相同点:抽象类和一般类都是用来描述事物的,都在内部定了成员。

不同点:1.一般类有足够的信息描述事物,而抽象类描述事物的信息有可能不足。

             2.一般类中不能定义抽象方法,只能定义非抽象方法;抽象类中可以定义抽象方法,同时也可以定义非抽象方法。

             3.一般类可以被实例化,抽象类不可以被实例化。

5.抽象类一定是个父类吗? 是的,因为需要子类覆盖其方法后才可以对子类实例化。

以上是关于Java 基础入门随笔(11) JavaSE版——继承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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