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是几篇序言,这些序言中给我感受最深的有两点。
? 其一,创新应该是生活的注释,而非技术的泛滥。这在《构建之法》中也有讲过,创新不应该是一味追求高大上的科学技术,而应该是为了生活的某一方面而做出确实的贡献。因此,再简陋的发明,只要有其作用,也不能不称之为创新(就例如序作者给出的印度街头净化空气的简易装置)。
? 其二,序作者提到了R|Evolution这个单词,这是美国计算机博物馆入口处的一个单词。这个单词揭示了一个道理,科学是evolution,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但这种渐变,有时候也能让我们仿佛置身于revolution(革命)之中。
? 书籍正文的作者提到,使这种科学上的渐变被我们真实感受到的,就是那些在科学史上具有关键意义的创新者们。我认为,之所以有“渐变”和“变革”的区别,是因为科学的进展往往需要数十年数百年的进程,而科学理论距离一般人的生活是非常遥远的。但是这些突破转变为我们在生活中能感受到的强烈变化,却大多不需要太长时间,本书所写的“创新者”们,则是将这些高深科学与我们的生活联系起来的人。这也正说明了,创新不应该脱离生活。
? 来到正文部分,正文以埃达·洛夫莱斯夫人开篇,是一个令我惊讶但又非常有说服力的选择。惊讶是因为我经常听到查尔斯巴比奇这个名字,而与他同时期的埃达洛夫莱斯夫人却几乎没有了解。合理是因为从她的生平事迹来看,她对于计算机的贡献,和她对于计算机科学的远见,是当代科学远远赶不上的。从现在看来,她对计算机的某些论断:机器永远不可能向人一样思考、差分机和分析机中的自顶向下和细化问题的思想、数学符号不仅仅可以用于数学,也可以用于表示声音、图像和生活中的一切,仍然是令人震憾的,最后一个几乎是计算机科学得以发展的前提。
最后有一点特别想说的,这也是我读这本书到现在为止感触最深的一点。乔布斯在接受作者的访谈时对他说:“小时候我都一直觉得我是个适合读文科的人,但是我喜欢电子设备,后来我读到我的偶像,宝丽来创始人埃德温·兰德的一些话,他谈到了那些站在人文和科学交叉口的人的重要性,于是我决定要成为那样的人。”
我也认为自己是一个更适合读文科的人,高中选择专业的时候,我的老师、同学、家人无不劝我选择文科,在他们眼里我似乎是一个”读文科很有可能考取清北“的学生。但是我喜欢理科和计算机,于是最终来到了中国科大。史蒂夫·乔布斯、埃德温·兰德和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在书中的话,让我觉得选择逆流而上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于是我决定要努力去成为他们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