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大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定义: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变化可能会消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P1,职责P2。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也就是说职责P1和P2被耦合在了一起。
单一职责比较容易理解,但是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容易发生职责扩散:因为某种原因,某一职责被分化为颗粒度更细的多个职责了。
解决办法:遵守单一职责原则,将不同的职责封装到不同的类或模块中。
2.里氏替换原则(LiskovSubstitution Principle)
定义: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
只有子类可以替换父类,软件单位功能不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我们尽量从抽象类继承,而不是从具体类继承。如果从继承等级树来看,所有叶子节点应当是具体类,而所有的树枝节点应当是抽象类或者接口。
3.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Inversion Principle)
定义:
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
面向过程的开发,上层调用下层,上层依赖于下层,当下层剧烈变动时上层也要跟着变动,这就会导致模块的复用性降低而且大大提高了开发的成本。依赖倒转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4.合成/聚合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
定义: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
优先使用对象的合成/聚合将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并被集中在单个任务上。这样类和类继承层次会保持较小规模,并且不太可能增长为不可控制的庞然大物;
为什么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而使用合成/聚合?
对象的继承关系在编译时就定义好了,所以无法在运行时改变从父类继承的子类的实现
子类的实现和它的父类有非常紧密的依赖关系,以至于父类实现中的任何变化必然会导致子类发生变化
当你复用子类的时候,如果继承下来的实现不适合解决新的问题,则父类必须重写或者被其它更适合的类所替换
这种依赖关系限制了灵活性,并最终限制了复用性
5.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定义: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迪米特根本思想是:类之间的松耦合;
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于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信息的隐藏促进了软件的复用;
广义的迪米特法则在类的设计上的体现:
优先考虑将一个类设置成不变类。
尽量降低一个类的访问权限。
谨慎使用Serializable。
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
6.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
定义: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
对扩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代码进行扩展,以适应新的情况。
对修改封闭,意味着类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完成其工作,而不要对类进行任何修改。
这样的设计,能够面对需求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系统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的版本;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的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开放封闭原则,是最为重要的设计原则,Liskov替换原则和合成/聚合复用原则为开放封闭原则的实现提供保证。
二.3种类型
设计模式分为那几类,它们是怎么区分的,每一种模式类型的特点,包含具体模式呢?
设计模式按照目的来分,可以分为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和行为型模式。
1.创建型
创建型模式用来处理对象的创建过程,主要包含以下5种设计模式:
工厂方法模式(Factory Method Pattern)
抽象工厂模式(Abstract Factory Pattern)
建造者模式(Builder Pattern)
原型模式(Prototype Pattern)
单例模式(Singleton Pattern)
2.结构型
结构型模式用来处理类或者对象的组合,主要包含以下7种设计模式:
适配器模式(Adapter Pattern)
桥接模式(Bridge Pattern)
组合模式(Composite Pattern)
装饰者模式(Decorator Pattern)
外观模式(Facade Pattern)
享元模式(Flyweight Pattern)
代理模式(Proxy Pattern)
3.行为型
行为型模式用来对类或对象怎样交互和怎样分配职责进行描述,主要包含以下11种设计模式:
责任链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 Pattern)
命令模式(Command Pattern)
解释器模式(Interpreter Pattern)
迭代器模式(Iterator Pattern)
中介者模式(Mediator Pattern)
备忘录模式(Memento Pattern)
观察者模式(Observer Pattern)
状态模式(State Pattern)
策略模式(Strategy Pattern)
模板方法模式(Template Method Pattern)
访问者模式(Visitor Pat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