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类的使用
Posted xunhan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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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js类的使用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brush示例
以d3的一个brush进行叙述,示例见:
https://bl.ocks.org/xunhanliu/6f0b46789842e9e19e6cfe9bd0b16806
应用情形:
当页面上有多个图时,况且每个图维护一份brush,互不影响。
js 类的基本结构:
//定义类
var a=100; class Point constructor(x, y) this.x = x; this.y = y;
toString()
return ‘(‘ + a + this.x + ‘, ‘ + this.y + ‘)‘; //全局变量a,仍正常使用
参考自:https://www.cnblogs.com/zczhangcui/p/6528039.html
说明:
1、constructor:是构造方法
2、类中每个方法前面不许加function。
3、全局变量可正常使用
重点:
this冲突
this在事件中(element)有特定的指定的(谁的函数触发的这个函数,这个函数内部的this就指向谁(dom))。而且在全局区域中使用this,this指向window类。
当然在自定义的类中常只存在事件绑定的方法(如click事件绑定了此类的一个方法)中this的冲突。针对这种情况,可使用闭包来避免。
如:
class Point constructor(dom) d3.select(dom).on(‘click‘, this._click(this)); _click(that) return function () //在里面 this指向被点击的元素,that指向Point实例
以上是关于js类的使用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谷歌浏览器调试jsp 引入代码片段,如何调试代码片段中的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