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对象的生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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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第十一章 对象的生命周期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第11章 对象的生命周期
11.1 创建对象的方式
- 用new语句创建对象
- 运用反射手段,调用java.lang.Class 或者 java.lang.Constructor 类的newInstance()实例方法。
- 调用对象的clone()方法。
- 运用反序列化手段
11.2 构造方法
在多数情况下,初始化对象的最终步骤是去调用这个对象的构造方法。构造方法负责对象的初始化工作,为实例变量赋予合适的初始化值。
构造方法满足的语法规则:
- 方法名必须与类名相同
1 public class Sample{ 2 private int x; 3 public Sample(){ //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 4 this(1); 5 } 6 public Sample(int x){ //带参数的构造方法 7 this.x = x; 8 } 9 10 public int Sample(int x ){ //不是构造方法 11 return x++; 12 } 13 14 } 15 16
- 不要声明返回类型
- 不能被static,final,synchronized,abstract和native修饰
构造方法不能被子类继承,所以用final和abstract修饰没有意义。
构造方法用于初始化一个新建的对象,所以用static修饰没有意义。
多个线程不会不会同时创建内存地址相同的同一个对象,因此用synchronized修饰没有意义。
此外,java语言不支持native类型的构造方法。
以上是关于第十一章 对象的生命周期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