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内置函数'xyz'的隐式声明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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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警告:内置函数'xyz'的隐式声明不兼容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编译几个二进制文件时,我收到了一些警告:

warning: incompatible implicit declaration of built-in function ‘strcpy’
warning: incompatible implicit declaration of built-in function ‘strlen’
warning: incompatible implicit declaration of built-in function ‘exit’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补充道

#include <stdlib.h>

在与此警告关联的C文件的顶部,除了使用以下标志进行编译之外:

CFLAGS = -fno-builtin-exit -fno-builtin-strcat -fno-builtin-strncat -fno-builtin-strcpy -fno-builtin-strlen -fno-builtin-calloc

我正在使用GCC 4.1.2:

$ gcc --version
gcc (GCC) 4.1.2 20080704

我该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些警告?

答案

在C中,使用先前未声明的函数构成函数的隐式声明。在隐式声明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返回类型是int。现在,GCC具有一些标准功能的内置定义。如果隐式声明与内置定义不匹配,则会收到此警告。

要解决这个问题,你必须在使用它们之前声明它们;通常你通过包含适当的标题来做到这一点。如果可能,我建议不要使用-fno-builtin-*标志。

而不是stdlib.h,你应该尝试:

#include <string.h>

这就是定义strcpystrncpy的地方,至少根据strcpy(2)手册页。

但是,exit函数在stdlib.h中定义,所以我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

另一答案

对于某些程序,这些错误是正常的,不应修复。

编译程序文件时(例如)我收到这些错误消息。该程序恰好包含修改或替换某些内置函数的代码,当我包含适当的头文件来修复警告时,GCC会生成一堆错误。因此,有效地修复警告会破坏构建。

如果您将源代码作为应该正常编译的分发的一部分,那么错误可能是正常的。请查阅文档以确定。

另一答案

这是一些产生上述错误的C代码: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exit(1);
}

使用gcc在Fedora 17 Linux 64位上编译如下:

el@defiant ~/foo2 $ gcc -o n n2.c                                                               
n2.c: In function ‘main’:
n2.c:2:3: warning: incompatible implicit declaration of built-in 
function ‘exit’ [enabled by default]
el@defiant ~/foo2 $ ./n 
el@defiant ~/foo2 $ 

要使警告消失,请将此声明添加到文件的顶部:

#include <stdlib.h>
另一答案

我在mempcpy函数上遇到了这些警告。手册页说这个函数是GNU扩展,概要显示:

#define _GNU_SOURCE
#include <string.h>

#define#include之前添加到我的源代码时,GNU扩展的声明变得可见并且警告消失。

以上是关于警告:内置函数'xyz'的隐式声明不兼容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C中函数的隐式声明

警告:函数的隐式声明

警告:函数的隐式声明

为啥 gcc 给出警告:函数 qsort_r 的隐式声明?

函数的隐式声明是啥意思?

抑制从 void ** 到另一个 ** 的隐式类型转换的警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