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内置函数'xyz'的隐式声明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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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警告:内置函数'xyz'的隐式声明不兼容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编译几个二进制文件时,我收到了一些警告:
warning: incompatible implicit declaration of built-in function ‘strcpy’
warning: incompatible implicit declaration of built-in function ‘strlen’
warning: incompatible implicit declaration of built-in function ‘exit’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补充道
#include <stdlib.h>
在与此警告关联的C文件的顶部,除了使用以下标志进行编译之外:
CFLAGS = -fno-builtin-exit -fno-builtin-strcat -fno-builtin-strncat -fno-builtin-strcpy -fno-builtin-strlen -fno-builtin-calloc
我正在使用GCC 4.1.2:
$ gcc --version
gcc (GCC) 4.1.2 20080704
我该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些警告?
在C中,使用先前未声明的函数构成函数的隐式声明。在隐式声明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返回类型是int
。现在,GCC具有一些标准功能的内置定义。如果隐式声明与内置定义不匹配,则会收到此警告。
要解决这个问题,你必须在使用它们之前声明它们;通常你通过包含适当的标题来做到这一点。如果可能,我建议不要使用-fno-builtin-*
标志。
而不是stdlib.h,你应该尝试:
#include <string.h>
这就是定义strcpy
和strncpy
的地方,至少根据strcpy
(2)手册页。
但是,exit
函数在stdlib.h中定义,所以我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
对于某些程序,这些错误是正常的,不应修复。
编译程序文件时(例如)我收到这些错误消息。该程序恰好包含修改或替换某些内置函数的代码,当我包含适当的头文件来修复警告时,GCC会生成一堆错误。因此,有效地修复警告会破坏构建。
如果您将源代码作为应该正常编译的分发的一部分,那么错误可能是正常的。请查阅文档以确定。
这是一些产生上述错误的C代码: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exit(1);
}
使用gcc在Fedora 17 Linux 64位上编译如下:
el@defiant ~/foo2 $ gcc -o n n2.c
n2.c: In function ‘main’:
n2.c:2:3: warning: incompatible implicit declaration of built-in
function ‘exit’ [enabled by default]
el@defiant ~/foo2 $ ./n
el@defiant ~/foo2 $
要使警告消失,请将此声明添加到文件的顶部:
#include <stdlib.h>
我在mempcpy
函数上遇到了这些警告。手册页说这个函数是GNU扩展,概要显示:
#define _GNU_SOURCE
#include <string.h>
当#define
在#include
之前添加到我的源代码时,GNU扩展的声明变得可见并且警告消失。
以上是关于警告:内置函数'xyz'的隐式声明不兼容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