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的基本语法
Posted lize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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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ES6的基本语法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块级作用域:
ES5 只有全局作用域和函数作用域,没有块级作用域,这带来很多不合理的场景。
2.let方式声明变量:
es6新增了let命令,用来声明变量。
- 它的用法类似于var,但是所声明的变量,只在let命令所在的代码块内有效。
- 不存在变量提升。
- 不允许重复声明。
3.const方式声明变量:
const声明一个只读的常量。一旦声明,常量的值就不能改变。
const
的作用域与let
命令相同:只在声明所在的块级作用域内有效。
4.模板字符串:
5.箭头函数:
// function(){} 等同于 ()=>{}
var f = a = > a
//等同于
var f = function(a){
return a;
}
ES6中允许使用“箭头”(=>)定义函数;
使用箭头函数需要注意的点:
- 函数体内的
this
对象,就是定义时所在的对象,而不是使用时所在的对象。 - 不可以使用
arguments
对象,该对象在函数体内不存在。如果要用,可以用 rest 参数代替。
6.对象的单体模式:
为了解决箭头函数this指向的问题 推出来一种写法 对象的单体模式。
var person = {
name:‘张三‘,
age:12,
fav(){
console.log(this.name,this.age);
}
}
person.fav();
7.面向对象:
8.模块化:
以上是关于ES6的基本语法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