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的基本语法

Posted lize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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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ES6的基本语法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块级作用域:

ES5 只有全局作用域和函数作用域,没有块级作用域,这带来很多不合理的场景。

2.let方式声明变量:

  es6新增了let命令,用来声明变量。

  1. 它的用法类似于var,但是所声明的变量,只在let命令所在的代码块内有效。
  2. 不存在变量提升。
  3. 不允许重复声明。

3.const方式声明变量:

const声明一个只读的常量。一旦声明,常量的值就不能改变。

const的作用域与let命令相同:只在声明所在的块级作用域内有效。

4.模板字符串:

5.箭头函数:

// function(){} 等同于 ()=>{}

var f = a = > a

//等同于
var f = function(a){
   return a;  
}

  ES6中允许使用“箭头”(=>)定义函数;

  使用箭头函数需要注意的点:

  1. 函数体内的this对象,就是定义时所在的对象,而不是使用时所在的对象。
  2. 不可以使用arguments对象,该对象在函数体内不存在。如果要用,可以用 rest 参数代替。

6.对象的单体模式:

  为了解决箭头函数this指向的问题 推出来一种写法 对象的单体模式。

var person = {
        name:‘张三‘,
        age:12,
        fav(){
            console.log(this.name,this.age);
        }
      }
person.fav();

7.面向对象:

8.模块化:

 

以上是关于ES6的基本语法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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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6 class的基本语法-学习笔记

vue2.0 代码功能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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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6---Class基本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