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节之面向对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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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第二小节之面向对象下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继承:描述书屋之间的所属关系,在一个现有类的基础上去构建一个新的类,构建出来的新类被称作子类,现有的类被称作父类,子类继承了父类的特征(所有可继承的属性和方法)
派生:父类派生出了子类
子类是父类的特类,子类是父类型。一个子类对象可以看作一个父类、
在java中类只支持单继承,不允许多重继承,也就是说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多个类可以继承一个父类,可以多层继承,子类和父类是一种相对概念
在调用子类中无参的构造方法,它会调用父类的无参的构造方法
重写父类方法:
在子类中重写的方法需要和父类被重写的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参数列表以及返回值类型
不能使用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更严格的访问权限:private、protected、public
当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后,子类对象将无法访问父类被重写的方法,在java中用super关键字用于访问父类的成员。
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的代码必须位于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并且只能出现一次
final关键字可用于修饰类、变量以及方法,表示最终的含义:
1、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2、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只能继承,把方法锁定,以防止任何继承类修改它的含义)
3、final修饰的变量(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是常量(就用static生成一个内存区,不必浪费内存空间),只能赋值一次
抽象定义:抽象就是从多个事物中将共性的、本质的内容提取出来
抽象方法不需要方法体,抽象方法对应抽象类,类是抽象的只能作父类(abstract),不能用来创建对象,如果要创建对象,必须去把抽象方法具体化(即继承这个抽象类)
abstract不与final、static连用
接口(interface)是最纯粹的抽象类
以上是关于第二小节之面向对象下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