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对象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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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第四章 对象与类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用户自定义类

  • 注意在所有方法中都不要命名与实例域同名的变量
  • final修饰的大都是基本类型或不可变类的域, 可变类用final休息容易造成混乱

静态类和方法

  • final修饰的域可以是public的;
  • NumberFormat使用工厂方法生成实例; 不用构造函数实例化的原因是(1)无法命名构造器,对于货币和百分比实例来说需要不同的名字;(2)使用构造器时无法改变对象类型

方法参数

  • Java参数的传递时按值传递, 对于引用类型来说,传递的不是引用,而是引用的拷贝,引用的拷贝还是值
  • 初始化块也可以给数据域赋值,另外两种时构造器和声明

以上是关于第四章 对象与类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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