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em 45:使用成员函数模板来接受所有兼容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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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Item 45:使用成员函数模板来接受所有兼容的类型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Item 45: Use member function templates to accept “all compatible types”.

Item 13提到智能指针可用来自动释放堆中的内存,STL中的迭代器也是一种智能指针,它甚至支持链表元素指针的++操作。 这些高级特性是普通指针所没有的。本文以智能指针为例,介绍成员函数模板的使用:

  • 成员函数模板可以使得函数可以接受所有兼容的类型。
  • 如果你用成员函数模板声明了拷贝构造函数和赋值运算符,仍然需要手动编写普通拷贝构造函数和拷贝运算符。

隐式类型转换

智能指针虽然比普通指针提供了更多有用的特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我们有一个类的层级:

class Top;
class Middle: public Top;
class Bottom: public Middle;

普通指针可以做到派生类指针隐式转换为基类指针:

Top *p1 = new Bottom;
const Top *p2 = p1;

但如果是智能指针,比如我们实现了SmartPtr,我们则需要让下面代码经过编译:

SmartPtr<Top> p1 = SmartPtr<Bottom>(new Bottom);
SmartPtr<const Top> p2 = p1;

同一模板的不同实例之间是没有继承关系的,在编译器看来AutoPtr<Top>AutoPtr<Bottom>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类。 所以上述代码直接编译是有问题的。

重载构造函数

为了支持用SmartPtr<Bottom>初始化SmartPtr<Top>,我们需要重载SmartPtr的构造函数。 原则上讲,有多少类的层级我们就需要写多少个重载函数。因为类的层级是会扩展的,因此需要重载的函数数目是无穷的。 这时便可以引入成员函数模板了:

template<typename T>
class SmartPtr
public:
    template<typename U>
    SmartPtr(const SmartPtr<U>& other);
;

注意该构造函数没有声明为explicit,是为了与普通指针拥有同样的使用风格。子类的普通指针可以通过隐式类型转换变成基类指针。

接受同一模板的其他实例的构造函数被称为通用构造函数(generalized copy constructor)。

兼容类型检查

事实上,通用构造函数提供了更多的功能。他可以把一个SmartPtr<Top>隐式转换为SmartPtr<Bottom>,把一个SmartPtr<int>转换为SmartPtr<double>。 但普通指针是不允许这些隐式转换的。因此我们需要把它们禁用掉。注意一下通用构造函数的实现方式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template<typename T>
class SmartPtr
public:
    template<typename U>
    SmartPtr(const SmartPtr<U>& other): ptr(other.get());
    T* get() const return ptr; 
private:
    T *ptr;
;

ptr(other.get())时编译器会进行类型的兼容性检查,只有当U可以隐式转换为T时,SmartPtr<U>才可以隐式转换为SmartPtr<T>。 这样就避免了不兼容指针的隐式转换。

其他使用方式

除了隐式类型转换,成员函数模板还有别的用途,例如赋值运算符。。下面是shared_ptr的部分源码:

template<class T> 
class shared_ptr
public:
    template<class Y>
        explicit shared_ptr(Y *p);
    template<class Y>
        shared_ptr<shared_ptr<Y> const& r>;
    template<class Y>
        shared_ptr& operator=(shared_ptr<Y> const& r);
;

可以看到普通指针Y*shared_ptr<Y>声明了explicit,需要显式的类型转换;而shared_ptr<Y>之间只需要隐式转换。 使用拷贝构造函数模板存在一个问题:编译器是会生成默认的拷贝构造函数?还是会从你的模板实例化一个拷贝构造函数? 即Y == T场景下的编译器行为。

事实上,成员函数模板不会改变C++的规则。C++规则讲:如果你没有声明拷贝构造函数,那么编译器应该生成一个。 所以Y == T时拷贝构造函数不会从成员函数模板实例化,而是会自己生成一个。

所以shared_ptr模板中还是手动声明了拷贝构造函数:

template<class T>
class shared_ptr
public:
    shared_ptr(shared_ptr const& r);
    template<class Y>
        shared_ptr(shared_ptr<Y> const& r);

    shared_ptr& operator=(shared_ptr const& r);
    template<class Y>
        shared_ptr& operator=(shared_ptr<Y> const& r);
;

本文地址:http://harttle.com/2015/09/13/effective-cpp-45.html

以上是关于Item 45:使用成员函数模板来接受所有兼容的类型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使用带有模板参数的成员函数指针

为啥未使用的成员模板函数的类模板实例化失败

使用在内部结构定义中保存函数的类成员变量,这些函数将用作 unordered_map 对象的模板参数

类模板中的static关键字

C ++类成员函数别名模板,防止大括号括起来的初始化程序列表被识别为对/元组

成员模板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