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因抄袭造假,被撤销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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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于 :内蒙古师范大学
编辑:双一流高校
12月20日,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两则公告,决定撤销2人硕士学位,撤销这两名学生导师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具体如下:
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撤销朱颜杰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决定
[日期:2021-12-20]
学位〔2021〕20号
张文钦,学号:20104324066,导师:朱颜杰,于2013年6月获得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经校学术委员会调查核实,形成事实认定意见:张文钦的学位论文《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以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存在严重抄袭情况,属于学术失信行为。经2021年11月12日校第十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撤销其硕士学位。
根据学校文件《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19〕3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校发〔2013〕42号)的相关规定,决定撤销朱颜杰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撤销李改枝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决定
[日期:2021-12-20]
学位〔2021〕21号
裴俊琴,学号:20084115013,导师:李改枝,于2011年6月获得我校教育硕士学位。经校学术委员会调查核实,形成事实认定意见:裴俊琴的学位论文《高中化学教学反思性学习研究》存在严重造假情况,属于学术失信行为。经2021年11月12日校第十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撤销其硕士学位。
根据学校文件《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19〕3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校发〔2013〕42号)的相关规定,决定撤销李改枝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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