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交易之数据信托,区块链差异隐私同态加密及智能合约等新 技术强化数据管理与保护的程度,全面提升个人数据利用的安全性合规性与保密性
Posted ZhangJiQun.
tags:
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数据交易之数据信托,区块链差异隐私同态加密及智能合约等新 技术强化数据管理与保护的程度,全面提升个人数据利用的安全性合规性与保密性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目录
区块链、差异隐私、同态加密及智能合约等新 技术强化数据管理与保护的程度,全面提升个人数据利用的安全性、合规性与保密性
区块链、差异隐私、同态加密及智能合约等新 技术强化数据管理与保护的程度,全面提升个人数据利用的安全性、合规性与保密性
数据交易存在问题:数据确权
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机制等难题待解实际上,当前数据交易在实践中面临不少难题,比如数据权属问题。陈吉栋说,数据交易中的数据权益到底属于物权、知识产权还是无形财产,业界观点不一,这不利于数据交易中的权益保障。
数据确权还可以通过明确数据交易的内容、约束数据交易的行为等方式,确立数据交易的相关规则;
数据产品标准化、数据市场定价、交易监管等都是数据 交易领域面临的难题。比如谈到数据定价问题时,陈吉栋表示,依据数据来源不同,数据收集和 加工的成本各不相同,并且同样的数据在不同需求方眼中价值可能相差甚远;此外,数据具有时 效性,这使数据的价值会随着数据需求方对该数据需求的紧迫性而变化.
谈剑锋在谈到在数据交易监管问题时表示,目前数据交易机制和监管机制尚不明确, 且数据交易的范围、数据处理原则等有待明确。
数据交易之数据信托
数据信托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帮助组织机构从匿名数据中提取价值而不违反隐私法规,被认为是消除对第三方如何持有敏感数据的担忧的一种方式 。
(1)参与角色。单体或过少的个人数据并不能实现数据的规模化分析从而创造利益, 在委托人角色上,首先需要的是达到一定数量的个人数据主体,个人数据主体以集体托管的 方式授予数据生产商相应权利,由数据生产商作为名义上的委托人主导设立数据信托产品, 每一个个人数据主体则持有单位信托产品,由于数据信托产品其目的便是保护个人合理获取 对个人数据利用的收益,因而此时受益人即委托人。在受托人角色上,由于我国对信托公司实行严格的管理,信托产品的设立与运行必须经由信托公司进行,但信托公司并不能满足对 数据的结构化处理的专业需求,故需要由专门的数据公司协助运营,信托公司和数据运营商 一同构成数据信托产品的受托人。
在其他角色上,社会力量提供社会资金供数据运营商在获 得原始个人数据后有成本进行相应处理,同时作为产品收益的一部分反馈给委托人。数据服 务商作为产品的目标客户购买数据进行社会化利用进而创造收益。而监管机构则负责监督受 托人合理安全利用个人数据的情况并追踪数据服务商购买利用数据的情况,一般应由政府机 构担任。
(2)运行逻辑。以中航信托发布的数据信托产品作为基础参考,数据信托产品整体运 行逻辑应为:数据生产商作为社会个人的集体代表提供原始的个人核心数据,并委托信托机 构设立对应的信托产品;信托公司依据个人数据类别与质量推出信托产品,吸纳社会资金, 联合数据运营商对个人数据进行加工形成数据资产包;数据服务商根据需要购买数据资产包, 并将产生的一定收益给予信托公司。社会力量依据其提供的资金获取相应收益。需要注意的是,此间社会力量提供的资金与获得的收益实质上也属于一种信托产品的运行,但属于传统 的基于资金的信托,与数据信托相对独立。在数据信托产品中,委托人最终总共取得源自社 会资金的收益与个人数据商业化利用的收益,每个个体取得产品的单位收益,并产生进一步 利用个人数据的意愿。由此,整个信托产品实现对个人数据有限保护与商业化利用的闭环。
(3)复合属性。在传统信托产品中,受托人将委托人的资金进行处置获利,此时的受 托人采用的是对外投资行为,而数据信托凭借将数据资产包销售获利,辅助以吸收社会资金 保证产品的基础加工。相比传统信托,数据信托的运行逻辑与构建关系更为复杂,在多个层 面具有复合属性。具体来说,在信任关系层面,数据信托的设立除了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还包含个人数据主体对集体管理机构即数据生产商的信任,从而构成双重信任关系;在产品 类型层面,数据信托中吸收社会资金的行为因为涉及到信托公司提供相应服务,实际上也是 接受社会力量的委托进行资金的管理处置,即包含社会力量设立的传统信托产品,故在数据 信托中实际具有双重信托产品内容。
数据层:
基础数据收集分为个人基础数据与个人隐私数据
- 个人基础数据主要为无法 识别到特定个人的个人信息行为数据,由数据服务公司在提供网络服务中搜集。
- 个人隐私数 据则是可以直接识别特定个人的数据,如个人信用数据、个人金融数据和个人健康数据等。
对象数据层:
数据生产商经过用户个人授权或服务收集取得海量的个人数据,依据内容进行结构化处理形 成数据信托的对象数据。仿照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对获取的数据进行管理及运营,便于提高 数据产品的整体价值度以及对个人数据个体的收益分配。
技术方法层包含数据搜集技术,处理技术,分析技术和保密技术,数据运营商既需要注 重研发基础技术,也应根据社会发展及时尝试区块链、差异隐私、同态加密及智能合约等新 技术强化数据管理与保护的程度,全面提升个人数据利用的安全性、合规性与保密性。
数据信托框架的系统层包含两层系统
- 外部系统是用于产品服务的,主要包含信息登记 系统,数据交易系统及服务监管系统
- 内部系统则用于系统分析,包括信任记录系统,数据 退出系统和价值评估系统。
在服务层面:
- 数据交易系统是基础,保证个人数据合理进行市场化 交易。
- 服务监管系统是保障,监管个人数据的保存与应用过程。
- 信息登记系统则作为衔接性 的中间系统,有效连接数据控制者与数据监管者,保证数据泄漏通知,数据交易系统等的顺 利实现。
- 信任记录系统对应信息登记系统,记录参与数据信托机制各主 体的相关行为,提高数据信托产品有效运行的可能性;
- 数据退出系统对应服务监管系统,在 发生原始数据侵权等危机或委托人基于产品合同合理的要求删除数据时提供合理而有效的 数据退出手段,从而规避数据信托产品侵权违法的风险;
- 价值评估系统对应数据交易系统, 通过收集每一笔数据交易的内容数据,分析调整评估数据质量与数据主体信任程度的参数, 为原始数据处理提供改善建议,从而提高信托产品中数据包的质量,并加强信托产品各主体 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社会应用层面,数据信托产品中数据的应用类型分为公共性质与商业性质。数据信托产 品中的个人数据集合按照其数据内容进行整合分类供不同的数据服务商购买,
- 应用于公共数 据领域例如城市交通管理、社会服务等。
- 商业性数据应用则主要包含金融业、电商业等。
以上是关于数据交易之数据信托,区块链差异隐私同态加密及智能合约等新 技术强化数据管理与保护的程度,全面提升个人数据利用的安全性合规性与保密性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