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OOP)--面向对象三大特性之一: 继承(继承Object类Super关键字方法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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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Java面向对象(OOP)--面向对象三大特性之一: 继承(继承Object类Super关键字方法重写)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继承
现实世界中的继承无处不在。比如:
- 动物:哺乳动物、爬行动物
- 哺乳动物:灵长目、鲸目等。
继承的本质是对某一批类的抽象,从而实现对现实世界更好的建模。
为什么需要继承?继承的作用?
- 第一好处:继承的本质在于抽象。类是对对象的抽象,继承是对某一批类的抽象。
- 第二好处:为了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extands的意思是“扩展”。子类是父类的扩展。
【注】JAVA中类只有单继承,没有多继承! 接口可以多继承!
1.1 继承
- 继承是类和类之间的一种关系。除此之外,类和类之间的关系还有依赖、组合、聚合等。
- 继承关系的俩个类,一个为子类(派生类),一个为父类(基类)。子类继承父类,使用关键字extends来
表示。
- 子类和父类之间,从意义上讲应该具有"is a"的关系.
- 类和类之间的继承是单继承
- 父类中的属性和方法可以被子类继承
子类中继承了父类中的属性和方法后,在子类中能不能直接使用这些属性和方法,是和这些属性和方法原有的修饰符(public protected default private)相关的。
例如 :
- 父类中的属性和方法使用public修饰,在子类中继承后"可以直接"使用
- 父类中的属性和方法使用private修饰,在子类中继承后"不可以直接"使用
- 父类中的构造器是不能被子类继承的,但是子类的构造器中,会隐式的调用父类中的无参构造器(默认使用super关键字)。
1.2 Object类
java中的每一个类都是"直接" 或者 "间接"的继承了Object类.所以每一个对象都和Object类有"is a"的关系。从API文档中,可以看到任何一个类最上层的父类都是Object。(Object类本身除外)Every Class is a Object。
- 在Object类中,提供了一些方法被子类继承,那么就意味着,在java中,任何一个对象都可以调用这些被继承过来的方法。(因为Object是所以类的父类)
1.3 Super关键字
- 子类继承父类之后,在子类中可以使用this来表示访问或调用子类中的属性或方法,使用super就表示访问或调用父类中的属性和方法。
1.3.1 super的使用
【访问父类中的属性】
【调用父类中的方法】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void print() {
System.out.println("Person");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public void print() {
System.out.println("Student");
}
public void test() {
print();// Student
this.print();// Student
super.print();// Person
}
}
【调用父类中的构造器】
- 调用父类无参构造方法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Person() {
System.out.println("我是父类无参构造方法");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public Student() {
super();
}
}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Student();
}
}
- 调用父类有参构造方法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son) {
System.out.println("我是父类有参构造方法,我还有个儿子叫: " + son);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public Student() {
super("🐟🥩");
}
}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Student();
}
}
1.4 方法的重写(override)
- 方法重写只存在于子类和父类(包括直接父类和间接父类)之间。在同一个类中方法只能被重载,不能被重写.
- 静态方法不能重写
- 父类的静态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为非静态方法 //编译出错
- 父类的非静态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为静态方法;//编译出错
- 子类可以定义与父类的静态方法同名的静态方法(但是这个不是覆盖)
【例子】
- 调用父类无参构造
- 调用父类有参构造
1.4.1 重写的语法
- 方法名必须相同
- 参数列表必须相同
- 访问控制修饰符可以被扩大,但是不能被缩小: public protected default private
- 抛出异常类型的范围可以被缩小,但是不能被扩大
ClassNotFoundException —> Exception - 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如果不同的话,子类重写后的方法返回类型必须是父类方法返回类型的子类型例如:父类方法的返回类型是Person,子类重写后的返回类可以是Person也可以是Person的子类型。
注:一般情况下,重写的方法会和父类中的方法的声明完全保持一致,只有方法的实现不同。(也就是大括号中代码不一样)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void print() {
System.out.println("Person");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Override
public void print() {
System.out.println("Student.");
}
}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Student().print();
}
}
1.4.2 为什么要重写
子类继承父类,继承了父类中的方法,但是父类中的方法并不一定能满足子类中的功能需要,所以子类中需要把方法进行重写。
1.4.3 总结
- 方法重写的时候,必须存在继承关系。
- 方法重写的时候,方法名和形式参数 必须跟父类是一致的。
- 方法重写的时候,子类的权限修饰符必须要大于或者等于父类的权限修饰符。( private < protected <public,friendly < public )
- 方法重写的时候,子类的返回值类型必须小于或者等于父类的返回值类型。( 子类 < 父类 ) 数据类型没有明确的上下级关系
- 方法重写的时候,子类的异常类型要小于或者等于父类的异常类型。
以上是关于Java面向对象(OOP)--面向对象三大特性之一: 继承(继承Object类Super关键字方法重写)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