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真能用来保护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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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区块链真能用来保护版权?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写在前面的话
本文系节选自《利用区块链开展版权保护的局限与应用路径》一文,该文近期刊发《出版发行研究》2019年第9期,写作期间得到了西安交通大学马治国教授的指导。节选部分主要涉及论文的第二章节利用区块链开展版权保护的问题与局限,全文可登陆中国知网检索获取。
回顾版权发展的历史,技术进步是助力作品创作和完善作品保护的重要推动力。区块链作为当下热点技术之一,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公开透明”等优势不再受传统中心化技术的限制,与版权保护的需求存在契合。应当承认,该技术的核心理念对于有效保护版权、打击网络盗版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然而,在当前技术发展水平下,却面临着实施效果差、技术与需求结合不紧密、应用必要性不凸显的问题。区块链技术对版权保护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如何妥善的利用区块链开展版权保护仍是值得回答的问题。
基于区块链的技术特征,当前已经提出了一些版权保护思路并开展了部分实践,但多是建立在区块链技术优势与版权保护短板直接结合的基础上,由于过多的强调了区块链技术所带来的积极影响,而未充分考虑与著作权理论、制度和发展实际的协调性,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暴露了利用区块链开展版权保护的局限。
区块链与
版权的自动取得制度不相融合
我国对版权采取自动产生的保护范式,作者从作品完成之时,无须办理登记手续自动享有版权。出于为解决版权纠纷提供存证的初衷,还设立了版权登记制度,但在的多年的运行中却暴露了许多问题。目前借助区块链时间戳的特性已经提出了以作者自行上传作品为手段和以在线创作为手段的不同登记设想以推动传统版权登记制度的完善。但前者虽利用区块链 “时间戳”保障了登记时间不可篡改的真实性,本质上却与传统的版权登记模式相同,只是在流程上做了简化,且区块链作为一种时间戳服务,本身不能保证事实的可信,事实的可信源于“外链”。 不真实的时间戳在链接产生新的区块后会形成干扰,不断扩大对原创作品法益的侵害;而后者力求实现创作完成即获登记或存证的目标,但由于创作平台在创作主体和创作内容适用上的有限性与文学艺术创作类型的多元性之间仍存在差异,应用场景较为有限。若要全面推广要进行大范围改造,且对创作活动的全部环节进行记录的话其数据量也是惊人的,实践操作是否可行仍有待讨论。
仅利用“哈希值”无法对作品
进行有效对比、甄别
要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满足“独创性”的要求。虽然世界各国对作品独创性界定的差异很大,但独创性是作品获得版权保护的实质性要件和根本属性,其已成为各国版权立法及理论公认的事实。区块链通过哈希算法对登记的版权生成唯一的哈希值,每一个登记的作品都与其对应。但区块链通常并不直接保存原始数据或交易记录, 而是保存其哈希函数值。由此,哈希值便成为了作品在区块链上的“身份证号码”,所有的作品管理均以哈希值为比对目标,不过哈希值仅是通过算法给作品赋予一个简化代号,虽然具有唯一性但仅是一串数字,无法反应其所代表作品的完整内容。对哈希值的比较并不能对作品的实质,尤其是否具备“独创性”,是否与已在链上的作品雷同等关键问题进行有效对比、甄别。众所周知,在原作品基础上做轻微修改并不能满足作品的“独创性”要求,仍需受到原始作品的“控制”,很难成为一个新的、独立的作品,不应进行版权登记,但其在哈希值上的反映却完全不同。这就导致了雷同作品被接入了区块链同原创作品一样不断向下链接产生新的区块,且由于区块链“无法篡改”的特性,难以进行修正,以至形成严重的破坏性的影响,损害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原创作品的权益。
公开透明特性
增加了作者隐私泄露的风险
技术手段的过度应用
会挤压对作品的合理使用的空间
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法中的重要制度。由于处在权利与限制的交界处,合理使用适用范畴的任何扩张或缩小,都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重塑版权法,甚至触及言论自由等宪政问题。引入新技术,若不考虑其应用可能给版权保护与利用带来的影响及对既有利益平衡机制带来的冲击,就可能使其遭到破坏,进而限制对作品的合理使用,影响利益公平分配的结果。区块链技术引入版权保护后可以提高版权人对作品的控制能力,这种控制不仅表现在对外界接触作品本身的控制,也可以通过对区块链版权保护系统中脚本的改变对作品的利用方式进行一定的限制。利用区块链开展的过度的版权保护将致使作品使用者在运用了区块链技术的作者面前,难以就作品进行合理使用。诚然,在技术的推动下,交易成本下降,合理使用的范围有可能限缩以促进完善版权市场的建立。但这种限缩是在作者和使用者之间经过不断磨合达成的“共同意志”,不能因迁就技术的零星突破而使使用者被迫放弃其对社会公共智力成果的合理使用的权利,区块链技术当然也不例外。
总结的话
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的应用与学术界高度期待相比,实践应用却显然预冷,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在区块链技术成为研究热点的当下,本文分析了该技术应用所存在的问题和局限,认为,区块链技术的引入与版权的自动取得制度不相融合,仅利用“哈希值”无法对作品进行有效对比、甄别,而且区块链公开透明特性增加了作者隐私泄露的风险,技术手段的过度应用也会挤压对作品的合理使用的空间。而作品创作的形式丰富、主体多元、时间随机的特性与区块链登记的代码化、依赖平台等技术特征之间的矛盾是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若要全面推广利用区块链来开展版权保护,实质上是对当前版权制度的大范围改造并不现实。
未来,及时将最新的技术应用,进而促进版权保护的完善固然重要,但由于技术本身的两面性,如何妥善处理技术与法律目的和价值的关系,如何将技术的优势在版权法框架下更好的发挥仍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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