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的隐私,你“守”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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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大数据时代的隐私,你“守”住了吗?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如果你的人脸信息0.5元一份被人为出售
你该怎么办?
据新华社7.13日消息,一些网络黑产从业者利用电商平台,批量倒卖非法获取的人脸等身份信息和“照片活化”网络工具及教程。
网友纷纷质疑“现在还有隐私吗?”
大数据时代,身为新传学子
你还能完美守住自己的隐私吗?
一
大数据时代隐私新特点
(一)整合型隐私
整合型隐私,是指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将人们在网络上留存的数字化痕迹进行有规律整合而成的隐私。整合型隐私是网络时代产生的一种新型隐私,它存在于虚拟社会关系中,是一种数字化信息。
公民被数字化了的言行,通过大数据挖掘,可以整合成有价值的隐私信息。与传统的生物特征隐私相比较,整合型隐私具备这样一些特征: 第一,存在的隐形性。第二,内容的多样性。第三,整合的可变性。第四,传播的广泛性。
整合型隐私作为一种新类型的隐私,伴随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而产生,并将长期存在下去。尤其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这种隐私将会更多、更快地被挖掘出来。对个人和社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二)无感伤害
在大数据时代,隐私侵权却会以“无感伤害”而存在。所谓无感伤害,即侵犯公民隐私权行为客观存在,但隐私主体没有感知这种伤害。
无感伤害的产生基于大数据存在的客观特征。一方面,大数据时代,公民所有的言行几乎都会留下数据痕迹,成为数据库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数据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留存于数据库中后,是否被使用和如何被使用当事人并不知晓。
从某种意义上讲,无感伤害所造成的伤害导致的社会危害性更加严重:有感伤害因为伤害的即时可感,所以可以尽早终止并减少伤害后果;无感伤害因为伤害的无感而令伤害滞后并持续,最终导致伤害后果扩大。
二
大数据时代,
出现隐私侵权问题的原因
(一)个人表演留下的数字印痕
戈夫曼认为,在日常交往和生活中,人人都是表演者,而表演与印象管理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在网络传播中,这样的表演与印象整饰不仅普遍存在,而且会因网络的虚拟性特点,更容易去进行表演和自我形象塑造,但过度或者不加选择的表演与分享,即有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如地理定位个人形象等信息,通过网络就从亲密群体向陌生群体传播,用户主动公开的信息就成为了隐私泄露的隐患。
(二)无感伤害下的便利交换
一方面是一部分公众人物为了获得关注,主动放弃部分隐私。另一方面就是对于大多数网民而言,本意不想曝光自己的信息,但某些条款要求下为了获得方便让渡了部分隐私。很多软件在使用前就必须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的案件,否则就无法开始下一步的使用。用户并不是意识不到自己的信息被共享,只是这种伤害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与获得的利益和便利相比,其伤害就显得微不足道。
(三)整合预测到的“私人机密”
通过将碎片数据进行整合,则会推测出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描绘出一副相对完整的用户画像,并且数据越多越精准,在这种预测在网络中相当常见,网民的各种碎片化信息本身是自愿公开,不涉及隐私侵犯,但数据分析所得出的预测结果极有可能是网民不愿意公开的个人隐私部分。
(四)万物互联加大隐私保护难度
大数据时代,万物皆媒、万物互联任何物体都可以与网络相连接,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都变为了可以收集记录数据的主体。以可穿戴设备为例,学者彭兰认为,可穿戴设备带来了一种人的外化,人的思维、健康信息、地理位置、情绪等,这些原本并不能够被记录和监测数据信息通过可穿戴设备也能够被量化的监测,这无疑加大了隐私保护的难度,同时隐私侵权的边界也在延伸,使得隐私侵权问题变得防不胜防。
(五)大数据技术应用中的伦理漏洞
在新闻传播中,算法分发已经成为了传媒行业的主要分发形式,但背后算法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是如何决定这种分发方式的,也有可能成为隐私安全隐患。
以Facebook“剑桥分析”事件来说,剑桥分析得到的信息是用户在填写问卷、阅读用户调查数据或者在多种购买渠道获取而来,但大多数网民不会留意这些数据和大选存在的关联,更不知道自己所填写的调查问卷是怎样为政治所服务的,而后剑桥分析公司通过这些数据形成用户数据库,更好地进行精准政治宣传。数据滥用是隐私侵权的体现,但背后的“算法黑箱”也是此次隐私安全问题的“助燃剂”。
三
大数据时代,
隐私侵权问题的破解之策
公民主体
1. 从无感到有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实际上,大数据时代,隐私和信息侵权并不是无感伤害,而是很有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慢性病”。因此需要用户从日常就加以留心,对任何有可能侵犯隐私的行为多加提防,增加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避免隐私被窃取和侵犯的基本条件。
2. 从阴私到隐私:捍卫独立的人格权
有的人至今仍把“隐私”就是“阴私”混为一谈,认为“隐私”是不能够为人知晓、难以启齿的事情。而实际上当我们的隐私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当学会捍卫自己的权利,不要认为捍卫自己的隐私是难以启齿、可有可无的事情,实际上,对侵权行为的无视并不代表容忍,而是纵容,当不法分子尝到侵权数据的甜头,而没有受到惩处的话,这样的情况会越来越多。
3. 拥抱数据:学会平衡隐私和便利
大数据时代,信息服务将会更加定制化、个性化、场景化。若一味固步自封,不接受任何数据,拒绝存在隐私风险的智能产品,便无法体会大数据带给我们的极大便利,因此,我们并不需要防止隐私泄露而放弃时代和技术给予我们的馈赠,而是在隐私保护和享受便利之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企业主体
1. 学会利用数据更要保护数据
企业在拥有数据、利用数据的同时,要充分尊重用户、珍惜用户对自己的信任,保护好数据库,不让数据传输失控、甚至非法利用。
2. 立足生存更要承担责任
相对于政府公民等主体,企业更容易成为侵犯隐私的源头,因此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芒果TV、淘宝、爱奇艺为代表的很多软件在个人信息设置中都公开自己的隐私政策,爱奇艺还在公开了自己隐私保护中的“科技创新驱动、隐私保护并行”的价值观。
3. 君子爱财更要取之有道
在获取和利用数据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红线,坚决维护道德伦理。获取数据时一定要得到受众的同意,数据使用环节应当利用数据更好地为用户服务,避免将数据进行不正规的商业交易。
技术主体
1. 数据收集阶段,应明确公司空间界限
2. 数据处理与使用阶段,技术也应该成为保护伞
政府主体
1. 在立法上政府主体应当更加坚定
2. 应当起到隐私保护的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顾理平.无感伤害:大数据时代隐私侵权的新特点
顾理平.整合型隐私:大数据时代隐私的新类型
燕道成.大数据时代隐私安全问题溯因及其价值观保护机制
可乐学姐
早早学姐
以上是关于大数据时代的隐私,你“守”住了吗?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