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中的object类深入理解!最好给实例!及其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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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C#中的object类深入理解!最好给实例!及其转换!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可以形象点吗?
楼主,object类是所有对象的基类.其实MSDN就有好多关于它的解释了,我给一个链接你去看一下吧
链接:http://msdn.microsoft.com/zh-cn/library/system.object(VS.80).aspx
我在网上也找了一些讲解的,觉得它讲解得还不错,希望对你有用啦
C#中所有的类都直接或间接继承自System.Object类,这使得C#中的类得以单根继承。如果我们没有明确指定继承类,编译器缺省认为该类继承自System.Object类。System.Object类也可用小写的object关键字表示,两者完全等同。自然C#中所有的类都继承了System.Object类的公共接口,剖析它们对我们理解并掌握C#中类的行为非常重要。下面是仅用接口形式表示的System.Object类:
namespace System
public class Object
public static bool Equals(object objA,object objB)
public static bool ReferenceEquals(object objA,object objB)
public Object()
public virtual bool Equals(object obj)
public virtual int GetHashCode()
public Type GetType()
public virtual string ToString()
protected virtual void Finalize()
protected object MemberwiseClone()
我们先看object的两个静态方法Equals(object objA,object objB),ReferenceEquals(object objA,object objB)和一个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在我们阐述这两个方法之前我们首先要清楚面向对象编程两个重要的相等概念:值相等和引用相等。值相等的意思是它们的数据成员按内存位分别相等。引用相等则是指它们指向同一个内存地址,或者说它们的对象句柄相等。引用相等必然推出值相等。对于值类型关系等号“= =”判断两者是否值相等(结构类型和枚举类型没有定义关系等号“= =”,我们必须自己定义)。对于引用类型关系等号“= =”判断两者是否引用相等。值类型在C#里通常没有引用相等的表示,只有在非托管编程中采用取地址符“&”来间接判断二者的地址是否相等。
静态方法Equals(object objA,object objB)首先检查两个对象objA和objB是否都为null,如果是则返回true,否则进行objA.Equals(objB)调用并返回其值。问题归结到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该方法缺省的实现其实就是return this= =obj;也就是判断两个对象是否引用相等。但我们注意到该方法是一个虚方法,C#推荐我们重写此方法来判断两个对象是否值相等。实际上Microsoft.NET框架类库内提供的许多类型都重写了该方法,如:System.String(string),System.Int32(int)等,但也有些类型并没有重写该方法如:System.Array等,我们在使用时一定要注意。对于引用类型,如果没有重写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我们对它的调用相当于this= =obj,即引用相等判断。所有的值类型(隐含继承自System.ValueType类)都重写了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来判断是否值相等。
注意对于对象x,x.Equals(null)返回false,这里x显然不能为null(否则不能完成Equals()调用,系统抛出空引用错误)。从这里我们也可看出设计静态方法Equals(object objA,object objB)的原因了--如果两个对象objA和objB都可能为null,我们便只能用object. Equals(object objA,object objB)来判断它们是否值相等了--当然如果我们没有改写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我们得到的仍是引用相等的结果。我们可以实现接口IComparable(有关接口我们将在“第七讲 接口 继承与多态”里阐述)来强制改写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
对于值类型,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应该和关系等号“= =”的返回值一致,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重写了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我们也应该重载或定义关系等号“= =”操作符,反之亦然。虽然值类型(继承自System.ValueType类)都重写了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但C#推荐我们重写自己的值类型的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因为系统的System.ValueType类重写的很低效。对于引用类型我们应该重写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来表达值相等,一般不应该重载关系等号“= =”操作符,因为它的缺省语义是判断引用相等。
静态方法ReferenceEquals(object objA,object objB)判断两个对象是否引用相等。如果两个对象为引用类型,那么它的语义和没有重载的关系等号“= =”操作符相同。如果两个对象为值类型,那么它的返回值一定是false。
实例方法GetHashCode()为相应的类型提供哈希(hash)码值,应用于哈希算法或哈希表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我们重写了某类型的实例方法Equals(object obj),我们也应该重写实例方法GetHashCode()--这理所应当,两个对象的值相等,它们的哈希码也应该相等。下面的代码是对前面几个方法的一个很好的示例:
using System;
struct A
public int count;
class B
public int number;
class C
public int integer=0;
public override bool Equals(object obj)
C c=obj as C;
if (c!=null)
return this.integer==c.integer;
else
return false;
public override int GetHashCode()
return 2^integer;
class 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
A a1,a2;
a1.count=10;
a2=a1;
//Console.Write(a1==a2);没有定义“= =”操作符
Console.Write(a1.Equals(a2));//True
Console.WriteLine(object.ReferenceEquals(a1,a2));//False
B b1=new B();
B b2=new B();
b1.number=10;
b2.number=10;
Console.Write(b1==b2);//False
Console.Write(b1.Equals(b2));//False
Console.WriteLine(object.ReferenceEquals(b1,b2));//False
b2=b1;
Console.Write(b1==b2);//True
Console.Write(b1.Equals(b2));//True
Console.WriteLine(object.ReferenceEquals(b1,b2));//True
C c1=new C();
C c2=new C();
c1.integer=10;
c2.integer=10;
Console.Write(c1==c2);//False
Console.Write(c1.Equals(c2));//True
Console.WriteLine(object.ReferenceEquals(c1,c2));//False
c2=c1;
Console.Write(c1==c2);//True
Console.Write(c1.Equals(c2));//True
Console.WriteLine(object.ReferenceEquals(c1,c2));//True
如我们所期望,编译程序并运行我们会得到以下输出:
TrueFalse
FalseFalseFalse
TrueTrueTrue
FalseTrueFalse
TrueTrueTrue
实例方法GetType()与typeof的语义相同,它们都通过查询对象的元数据来确定对象的运行时类型,我们在“第十讲 特征与映射”对此作详细的阐述。
实例方法ToString()返回对象的字符串表达形式。如果我们没有重写该方法,系统一般将类型名作为字符串返回。
受保护的Finalize()方法在C#中有特殊的语义,我们将在“第五讲 构造器与析构器”里详细阐述。
受保护的MemberwiseClone()方法返回目前对象的一个“影子拷贝”,该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影子拷贝”仅仅是对象的一份按位拷贝,其含义是对对象内的值类型变量进行赋值拷贝,对其内的引用类型变量进行句柄拷贝,也就是拷贝后的引用变量将持有对同一块内存的引用。相对于“影子拷贝”的是深度拷贝,它对引用类型的变量进行的是值复制,而非句柄复制。例如X是一个含有对象A,B引用的对象,而对象A又含有对象M的引用。Y是X的一个“影子拷贝”。那么Y将拥有同样的A,B的引用。但对于X的一个“深度拷贝”Z来说,它将拥有对象C和D的引用,以及一个间接的对象N的引用,其中C是A的一份拷贝,D是B的一份拷贝,N是M的一份拷贝。深度拷贝在C#里通过实现ICloneable接口(提供Clone()方法)来完成。 参考技术A object是所有的类的基类!其他类型转换成object称为装箱.object转换成其他类型时称作拆箱,当你做数据处理,比如传递数据,但是数据的产生会有不同的结果,也就是说数据的类型不能唯一确定的时候(有可能是int,也有可能是string...),这个时候你就可以使用object接收,然后在你需要此数据的时候,根据你的需要把它给拆箱,也就是转换成具体的类型(int 或 st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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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理解Java的接口和抽象类
对于面向对象编程来说,抽象是它的一大特征之一。在Java中,可以通过两种形式来体现OOP的抽象:接口和抽象类。这两者有太多相似的地方,又有太多不同的地方。很多人在初学的时候会以为它们可以随意互换使用,但是实际则不然。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Java中的接口和抽象类。下面是本文的目录大纲:
一.抽象类
二.接口
三.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接口 interface
一.抽象类
在了解抽象类之前,先来了解一下抽象方法。抽象方法是一种特殊的方法:它只有声明,而没有具体的实现。抽象方法的声明格式为:
abstract void fun();
抽象方法必须用abstract关键字进行修饰。如果一个类含有抽象方法,则称这个类为抽象类,抽象类必须在类前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因为抽象类中含有无具体实现的方法,所以不能用抽象类创建对象。
下面要注意一个问题:在《JAVA编程思想》一书中,将抽象类定义为“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但是后面发现如果一个类不包含抽象方法,只是用abstract修饰的话也是抽象类。也就是说抽象类不一定必须含有抽象方法。个人觉得这个属于钻牛角尖的问题吧,因为如果一个抽象类不包含任何抽象方法,为何还要设计为抽象类?所以暂且记住这个概念吧,不必去深究为什么。
[public] abstract class ClassName { abstract void fun(); }
从这里可以看出,抽象类就是为了继承而存在的,如果你定义了一个抽象类,却不去继承它,那么等于白白创建了这个抽象类,因为你不能用它来做任何事情。对于一个父类,如果它的某个方法在父类中实现出来没有任何意义,必须根据子类的实际需求来进行不同的实现,那么就可以将这个方法声明为abstract方法,此时这个类也就成为abstract类了。
包含抽象方法的类称为抽象类,但并不意味着抽象类中只能有抽象方法,它和普通类一样,同样可以拥有成员变量和普通的成员方法。注意,抽象类和普通类的主要有三点区别:
1)抽象方法必须为public或者protected(因为如果为private,则不能被子类继承,子类便无法实现该方法),缺省情况下默认为public。
2)抽象类不能用来创建对象;
3)如果一个类继承于一个抽象类,则子类必须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如果子类没有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则必须将子类也定义为为abstract类。
在其他方面,抽象类和普通的类并没有区别。
二.接口
接口,英文称作interface,在软件工程中,接口泛指供别人调用的方法或者函数。从这里,我们可以体会到Java语言设计者的初衷,它是对行为的抽象。在Java中,定一个接口的形式如下:
[public] interface InterfaceName { }
接口中可以含有 变量和方法。但是要注意,接口中的变量会被隐式地指定为public static final变量(并且只能是public static final变量,用private修饰会报编译错误),而方法会被隐式地指定为public abstract方法且只能是public abstract方法(用其他关键字,比如private、protected、static、 final等修饰会报编译错误),并且接口中所有的方法不能有具体的实现,也就是说,接口中的方法必须都是抽象方法。从这里可以隐约看出接口和抽象类的区别,接口是一种极度抽象的类型,它比抽象类更加“抽象”,并且一般情况下不在接口中定义变量。
要让一个类遵循某组特地的接口需要使用implements关键字,具体格式如下:
class ClassName implements Interface1,Interface2,[....]{ }
可以看出,允许一个类遵循多个特定的接口。如果一个非抽象类遵循了某个接口,就必须实现该接口中的所有方法。对于遵循某个接口的抽象类,可以不实现该接口中的抽象方法。
三.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1.语法层面上的区别
1)抽象类可以提供成员方法的实现细节,而接口中只能存在public abstract 方法;
2)抽象类中的成员变量可以是各种类型的,而接口中的成员变量只能是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的;
3)接口中不能含有静态代码块以及静态方法,而抽象类可以有静态代码块和静态方法;
4)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而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2.设计层面上的区别
1)抽象类是对一种事物的抽象,即对类抽象,而接口是对行为的抽象。抽象类是对整个类整体进行抽象,包括属性、行为,但是接口却是对类局部(行为)进行抽象。举个简单的例子,飞机和鸟是不同类的事物,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性,就是都会飞。那么在设计的时候,可以将飞机设计为一个类Airplane,将鸟设计为一个类Bird,但是不能将 飞行 这个特性也设计为类,因此它只是一个行为特性,并不是对一类事物的抽象描述。此时可以将 飞行 设计为一个接口Fly,包含方法fly( ),然后Airplane和Bird分别根据自己的需要实现Fly这个接口。然后至于有不同种类的飞机,比如战斗机、民用飞机等直接继承Airplane即可,对于鸟也是类似的,不同种类的鸟直接继承Bird类即可。从这里可以看出,继承是一个 "是不是"的关系,而 接口 实现则是 "有没有"的关系。如果一个类继承了某个抽象类,则子类必定是抽象类的种类,而接口实现则是有没有、具备不具备的关系,比如鸟是否能飞(或者是否具备飞行这个特点),能飞行则可以实现这个接口,不能飞行就不实现这个接口。
2)设计层面不同,抽象类作为很多子类的父类,它是一种模板式设计。而接口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一种辐射式设计。什么是模板式设计?最简单例子,大家都用过ppt里面的模板,如果用模板A设计了ppt B和ppt C,ppt B和ppt C公共的部分就是模板A了,如果它们的公共部分需要改动,则只需要改动模板A就可以了,不需要重新对ppt B和ppt C进行改动。而辐射式设计,比如某个电梯都装了某种报警器,一旦要更新报警器,就必须全部更新。也就是说对于抽象类,如果需要添加新的方法,可以直接在抽象类中添加具体的实现,子类可以不进行变更;而对于接口则不行,如果接口进行了变更,则所有实现这个接口的类都必须进行相应的改动。
下面看一个网上流传最广泛的例子:门和警报的例子:门都有open( )和close( )两个动作,此时我们可以定义通过抽象类和接口来定义这个抽象概念:
abstract class Door { public abstract void open(); public abstract void close(); }
或者:
interface Door { public abstract void open(); public abstract void close(); }
但是现在如果我们需要门具有报警alarm( )的功能,那么该如何实现?下面提供两种思路:
1)将这三个功能都放在抽象类里面,但是这样一来所有继承于这个抽象类的子类都具备了报警功能,但是有的门并不一定具备报警功能;
2)将这三个功能都放在接口里面,需要用到报警功能的类就需要实现这个接口中的open( )和close( ),也许这个类根本就不具备open( )和close( )这两个功能,比如火灾报警器。
从这里可以看出, Door的open() 、close()和alarm()根本就属于两个不同范畴内的行为,open()和close()属于门本身固有的行为特性,而alarm()属于延伸的附加行为。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单独将报警设计为一个接口,包含alarm()行为,Door设计为单独的一个抽象类,包含open和close两种行为。再设计一个报警门继承Door类和实现Alarm接口。
interface Alram { void alarm(); } abstract class Door { void open(); void close(); }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 { void oepn() { //.... } void close() { //.... } void alarm() { //.... } }
小结
1.abstract class 在 Java 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
2.在abstract class 中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中,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 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
3.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不同。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
4.实现抽象类和接口的类必须实现其中的所有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接口中则不能有实现方法。
5.接口中定义的变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 final 型,且必须给其初值,所以实现类中不能重新定义,也不能改变其值。
6.抽象类中的变量默认是 friendly 型,其值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也可以重新赋值。
7.接口中的方法默认都是 public,abstract 类型的。
原文链接:
http://www.cnblogs.com/dolphin0520/p/3811437.html
参考资料:
http://blog.csdn.net/chenssy/article/details/12858267
http://dev.yesky.com/436/7581936.shtml
http://blog.csdn.net/xw13106209/article/details/6923556
http://android.blog.51cto.com/268543/385282/
http://peiquan.blog.51cto.com/7518552/1271610
以上是关于C#中的object类深入理解!最好给实例!及其转换!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