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基础入门自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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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Python基础入门自学——11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定制类
看到类似__slots__这种形如__xxx__的变量或者函数名就要注意,这些在Python中是有特殊用途的。__slots__已经知道怎么用了,__len__()方法我们也知道是为了能让class作用于len()函数。
除此之外,Python的class中还有许多这样有特殊用途的函数,可以帮助定制类。
__str__
先定义一个Student类:
定义__str__()方法,返回一个自定义的字符串:
这样打印出来的实例,很容易看出实例内部重要的数据。
但是直接敲变量不用print,打印出来的实例还是原来的:
这是因为直接显示变量调用的不是__str__(),而是__repr__(),两者的区别是__str__()返回用户看到的字符串,而__repr__()返回程序开发者看到的字符串,也就是说,__repr__()是为调试服务的。
解决办法是再定义一个__repr__()。但是通常__str__()和__repr__()代码都是一样的:
__iter__
如果一个类想被用于for ... in循环,类似list或tuple那样,就必须实现一个__iter__()方法,该方法返回一个迭代对象,然后,Python的for循环就会不断调用该迭代对象的__next__()方法拿到循环的下一个值,直到遇到StopIteration错误时退出循环。
这里用到了批量赋值,对比一下结果
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在给使用逗号分隔的多个变量赋值时,先计算后面的表达式,这时使用的是其a=1,b=2,c=3的值。
__getitem__
Fib实例虽然能作用于for循环,看起来和list有点像,但是,把它当成list来使用还是不行,比如,取第5个元素:
要表现得像list那样按照下标取出元素,需要实现__getitem__()方法:
list有切片方法,对于Fib却报错。原因是__getitem__()传入的参数可能是一个int,也可能是一个切片对象slice,所以要做判断:
结果为:
但是没有对step参数作处理:
也没有对负数作处理,所以,要正确实现一个__getitem__()有很多工作要做的。
此外,如果把对象看成dict,__getitem__()的参数也可能是一个可以作key的object,例如str。
与之对应的是__setitem__()方法,把对象视作list或dict来对集合赋值。最后,还有一个__delitem__()方法,用于删除某个元素。
总之,通过上面的方法,我们自己定义的类表现得和Python自带的list、tuple、dict没什么区别,这完全归功于动态语言的“鸭子类型”,不需要强制继承某个接口。
动态语言中经常提到鸭子类型,所谓鸭子类型就是:如果走起路来像鸭子,叫起来也像鸭子,那么它就是鸭子(If it walks like a duck and quacks like a duck, it must be a duck)。鸭子类型是编程语言中动态类型语言中的一种设计风格,一个对象的特征不是由父类决定,而是通过对象的方法决定的。
Java或者C++等静态语言中,因为静态语言中对象的特性取决于其父类。而动态语言则不一样,比如迭代器,任何实现了 __iter__ 和 __next__方法的对象都可称之为迭代器,但对象本身是什么类型不受限制,可以自定义为任何类。
我们并不需要继承 Iterator 就可以实现迭代器的功能。当有一函数希望接收的参数是 Iterator 类型时,但是我们传递的是 Foo 的实例对象,其实也没问题,换成是Java 等静态语言,就必须传递 Iterator或者是它的子类。鸭子类型通常得益于”不”测试方法和函数中参数的类型,而是依赖文档、清晰的代码和测试来确保正确使用。这既是优点也是缺点,缺点是需要通过文档才能知道参数类型,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Python3.6 引入了类型信息,定义变量的时候可以指定类型。
所谓鸭子类型,就是只要你跟我的功能和实现的结构一模一样,就算名字不同,我们也是一样的对象。应征了“当看到一只鸟走起来像鸭子、游泳起来像鸭子、叫起来也像鸭子,那么这只鸟就可以被称为鸭子”这句话。
__getattr__
正常情况下,当我们调用类的方法或属性时,如果不存在,就会报错。
错误信息很清楚地告诉我们,没有找到score这个attribute。
要避免这个错误,除了可以加上一个score属性外,Python还有另一个机制,那就是写一个__getattr__()方法,动态返回一个属性。修改如下:
当调用不存在的属性时,比如score,Python解释器会试图调用__getattr__(self, 'score')来尝试获得属性,这样,我们就有机会返回score的值。
返回函数也是可以的:
只有在没有找到属性的情况下,才调用__getattr__,已有的属性,比如name,不会在__getattr__中查找。
此外,注意到任意调用如s.abc都会返回None,这是因为我们定义的__getattr__默认返回就是None。要让class只响应特定的几个属性,我们就要按照约定,抛出AttributeError的错误:
这实际上可以把一个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调用全部动态化处理了,不需要任何特殊手段。
这种完全动态调用的特性有什么实际作用呢?作用就是,可以针对完全动态的情况作调用。
举个例子:
现在很多网站都搞REST API,调用API的URL类似:
http://api.server/user/friends
http://api.server/user/timeline/list
如果要写SDK,给每个URL对应的API都写一个方法,那得累死,而且,API一旦改动,SDK也要改。
利用完全动态的__getattr__,我们可以写出一个链式调用:
__call__
一个对象实例可以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当调用实例方法时,用instance.method()来调用。能不能直接在实例本身上调用呢?在Python中,答案是肯定的。
任何类,只需要定义一个__call__()方法,就可以直接对实例进行调用。请看示例:
__call__()还可以定义参数。对实例进行直接调用就好比对一个函数进行调用一样,所以完全可以把对象看成函数,把函数看成对象,因为这两者之间本来就没啥根本的区别。
如果你把对象看成函数,那么函数本身其实也可以在运行期动态创建出来,因为类的实例都是运行期创建出来的,这么一来,我们就模糊了对象和函数的界限。
那么,怎么判断一个变量是对象还是函数呢?其实,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判断一个对象是否能被调用,能被调用的对象就是一个Callable对象,比如函数和我们上面定义的带有__call__()的类实例:
通过callable()函数,我们就可以判断一个对象是否是“可调用”对象。
还有些REST API会把参数放到URL中,比如GitHub的API:
GET /users/:user/repos
调用时,需要把:user替换为实际用户名。如果我们能写出这样的链式调用:
Chain().users('michael').repos
枚举类
当需要定义常量时,一个办法是用大写变量通过整数来定义,例如月份:
JAN = 1
FEB = 2
MAR = 3
...
NOV = 11
DEC = 12
好处是简单,缺点是类型是int,并且仍然是变量。
这样的月份定义,可以看成是一种枚举,更好的方法是为这样的枚举类型定义一个class类型,然后,每个常量都是class的一个唯一实例。Python提供了Enum类来实现这个功能:
这样就获得了Month类型的枚举类,可以直接使用Month.Jan来引用一个常量,或者枚举它的所有成员:
value属性则是自动赋给成员的int常量,默认从1开始计数。如果需要更精确地控制枚举类型,可以从Enum派生出自定义类:
@unique装饰器可以帮助我们检查保证没有重复值。访问这些枚举类型可以有若干种方法:
可见,既可以用成员名称引用枚举常量,又可以直接根据value的值获得枚举常量。
元类
type()
动态语言和静态语言最大的不同,就是函数和类的定义,不是编译时定义的,而是运行时动态创建的。
比方说要定义一个Hello的class,就写一个hello.py模块:
当Python解释器载入hello模块时,就会依次执行该模块的所有语句,执行结果就是动态创建出一个Hello的class对象:
type()函数可以查看一个类型或变量的类型,Hello是一个class,它的类型就是type,而h是一个实例,它的类型就是class Hello。
我们说class的定义是运行时动态创建的,而创建class的方法就是使用type()函数。
type()函数既可以返回一个对象的类型,又可以创建出新的类型,比如,我们可以通过type()函数创建出Hello类,而无需通过class Hello(object)...的定义:
要创建一个class对象,type()函数依次传入3个参数:
-- class的名称;
-- 继承的父类集合,注意Python支持多重继承,如果只有一个父类,别忘了tuple的单元素写法;
-- class的方法名称与函数绑定,这里我们把函数fn绑定到方法名hello上。
通过type()函数创建的类和直接写class是完全一样的,因为Python解释器遇到class定义时,仅仅是扫描一下class定义的语法,然后调用type()函数创建出class。
正常情况下,我们都用class Xxx...来定义类,但是,type()函数也允许我们动态创建出类来,也就是说,动态语言本身支持运行期动态创建类,这和静态语言有非常大的不同,要在静态语言运行期创建类,必须构造源代码字符串再调用编译器,或者借助一些工具生成字节码实现,本质上都是动态编译,会非常复杂。
metaclass
除了使用type()动态创建类以外,要控制类的创建行为,还可以使用metaclass。
metaclass,直译为元类,简单的解释就是:
当我们定义了类以后,就可以根据这个类创建出实例,所以:先定义类,然后创建实例。
但是如果我们想创建出类呢?那就必须根据metaclass创建出类,所以:先定义metaclass,然后创建类。
连接起来就是:先定义metaclass,就可以创建类,最后创建实例。
所以,metaclass允许你创建类或者修改类。换句话说,你可以把类看成是metaclass创建出来的“实例”。
metaclass是Python面向对象里最难理解,也是最难使用的魔术代码。正常情况下,不会碰到需要使用metaclass的情况。
先看一个简单的例子,这个metaclass可以给我们自定义的MyList增加一个add方法:
定义ListMetaclass,按照默认习惯,metaclass的类名总是以Metaclass结尾,以便清楚地表示这是一个metaclass:
有了ListMetaclass,我们在定义类的时候还要指示使用ListMetaclass来定制类,传入关键字参数metaclass:
当我们传入关键字参数metaclass时,魔术就生效了,它指示Python解释器在创建MyList时,要通过ListMetaclass.__new__()来创建,在此,可以修改类的定义,比如,加上新的方法,然后,返回修改后的定义。
__new__()方法接收到的参数依次是:
1、当前准备创建的类的对象;
2、类的名字;
3、类继承的父类集合;
4、类的方法集合。
测试一下MyList是否可以调用add()方法:
普通的list没有add()方法:
动态修改有什么意义?直接在MyList定义中写上add()方法不是更简单吗?正常情况下,确实应该直接写,通过metaclass修改纯属变态。
对于Metaclass的__new__的参数内容、及其执行的顺序,通过下面的调试进行了解:
看起执行结果:
所以先执行原始的MyList,即生成MyList(list,Dog),生成MyList后,在调用ListMetaclass,对MyList进行修改,从打印结果,是先进入MyList,再进入Metaclass。关于__new__的参数,cls就是ListMetaclass类本身,name是要修改的类,即MyList,bases是MyList的继承类,这里继承了list和Dog,然后是属性,这里的属性应该是MyList的属性,即__qualname__参数指定的类的属性,然后对这个属性进行增加,也就修改了MyList类,增加了add方法
但是,总会遇到需要通过metaclass修改类定义的。ORM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ORM全称“Object Relational Mapping”,即对象-关系映射,就是把关系数据库的一行映射为一个对象,也就是一个类对应一个表,这样,写代码更简单,不用直接操作SQL语句。
要编写一个ORM框架,所有的类都只能动态定义,因为只有使用者才能根据表的结构定义出对应的类来。
尝试编写一个ORM框架。编写底层模块的第一步,就是先把调用接口写出来。比如,使用者如果使用这个ORM框架,想定义一个User类来操作对应的数据库表User,我们期待他写出这样的代码:
其中,父类Model和属性类型StringField、IntegerField是由ORM框架提供的,剩下的魔术方法比如save()全部由父类Model自动完成。虽然metaclass的编写会比较复杂,但ORM的使用者用起来却异常简单。
现在,就按上面的接口来实现该ORM。首先来定义Field类,它负责保存数据库表的字段名和字段类型:
在Field的基础上,进一步定义各种类型的Field,比如StringField,IntegerField等等:
编写最复杂的ModelMetaclass,以及基类Model:
当用户定义一个class User(Model)时,Python解释器首先在当前类User的定义中查找metaclass,如果没有找到,就继续在父类Model中查找metaclass,找到了,就使用Model中定义的metaclass的ModelMetaclass来创建User类,也就是说,metaclass可以隐式地继承到子类,但子类自己却感觉不到。
在ModelMetaclass中,一共做了几件事情:
1、排除掉对Model类的修改;
2、在当前类(比如User)中查找定义的类的所有属性,如果找到一个Field属性,就把它保存到一个__mappings__的dict中,同时从类属性中删除该Field属性,否则,容易造成运行时错误(实例的属性会遮盖类的同名属性);
3、把表名保存到__table__中,这里简化为表名默认为类名。
在Model类中,就可以定义各种操作数据库的方法,比如save(),delete(),find(),update等等。
我们实现了save()方法,把一个实例保存到数据库中。因为有表名,属性到字段的映射和属性值的集合,就可以构造出INSERT语句。
实际中测试的结果:代码如下
#!/usr/bin/env python3 # -*- coding:utf-8 -*- class Field(): def __init__(self,name,column_type): self.name = name self.column_type = column_type def __str__(self): return '<%s:%s' % (self.__class__.__name__,self.name) class StringField(Field): def __init__(self,name): super(StringField,self).__init__(name,'varchar(100)') class IntegerField(Field): def __init__(self,name): super(IntegerField,self).__init__(name,'bigint') class ModelMetaclass(type): def __new__(cls, name,bases,attrs): print('---:',attrs) if name == 'Model': print('=========Model:attrs:',attrs) return type.__new__(cls,name,bases,attrs) print('Found model:%s' % name) mappings = dict() for k,v in attrs.items(): if isinstance(v,Field): print('Found mapping:%s ==> %s' % (k,v)) mappings[k] = v for k in mappings.keys(): attrs.pop(k) attrs['__mapping__'] = mappings #保存属性和列的映射关系 attrs['__table__'] = name #假设表名和类名一致 return type.__new__(cls,name,bases,attrs) class Model(dict,metaclass=ModelMetaclass): def __init__(self,**kw): super(Model,self).__init__(**kw) def __getattr__(self, key): try: print('key=',key) return self[key] except KeyError: raise AttributeError(r"'Model' object has no attribute '%s'" % key) def __setattr__(self, key, value): self[key] = value def save(self): fields = [] params = [] args = [] for k,v in self.__mappings__.items(): fields.append(v.name) params.append('?') args.append(getattr(self,k,None)) sql = 'insert into %s (%s) values (%s)' % (self.__table__,','.join(fields),','.join(params)) print('SQL:%s' % sql) print('ARGS:%s' % str(args)) class User(Model): #定义类的属性到列的映射: id = IntegerField('id') name = StringField('username') email = StringField('email') password = StringField('password') #创建一个实例: u = User(id=12345,name='Marry',email='test@qq.com',password='poi098') #保存到数据库: u.save()
结果如下:
以上是关于Python基础入门自学——11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