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em 36:不要重写继承来的非虚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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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36: Never redefine an inherited non-virtual function.
我们还是在讨论public继承,比如Derived
继承自Base
。如果Base
有一个非虚函数func
,那么客户会倾向认为下面两种调用结果是一样的:
Derived d;
Base* pb = &d;
Derived* pd = &d;
// 以下两种调用应当等效
pb->func();
pd->func();
为什么要一样呢?因为public继承表示着"is-a"的关系,每个Derived
对象都是一个Base
对象(见Item 32)。
然而重写(override)非虚函数func
将会造成上述调用结果不一致:
class Base
public:
void func()
;
class Derived: public Base
public:
void func() // 隐藏了父类的名称func,见Item 33
;
因为pb
类型是Base*
,pd
类型是Derived*
,对于普通函数func
的调用是静态绑定的(在编译期便决定了调用地址偏移量)。 总是会调用指针类型定义中的那个方法。即pb->func()
调用的是Base::func
,pd->func()
调用的是Derived::func
。
当然虚函数不存在这个问题,它是一种动态绑定的机制。
在子类中重写父类的非虚函数在设计上是矛盾的:
- 一方面,父类定义了普通函数
func
,意味着它反映了父类的不变式。子类重写后父类的不变式不再成立,因而子类和父类不再是"is a"的关系。 - 另一方面,如果
func
应当在子类中提供不同的实现,那么它就不再反映父类的不变式。它就应该声明为virtual
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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