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协议的程序,免费和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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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GPL协议的程序,免费和商用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技术A GPL协议,它只是针对此办件的开发而拥有的协议,软件的使用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它在你使用时,是免费的,你可不用向任何人付钱,但是如果你为了让这个软件更加的灵活,那么你就可以把软件的源码上载下来进行二次开发,那么二次开发的软件,如果你再使用,就必须要在发布这个修改了之后的程序时,同时在发布包里,加上这个程序的修改了之后的源码。总之就是两个思路:
【适用于开发】: 适用于二次或N次开发,那么发布时要带上源码,让其传播,所以它最终的版权是大众的,而非某一个人的,因此不用交钱就可以使用。
【适用于应用】: 应用GPL协议的软件不用交钱。
【何时适用于收费】:当这个软件你自己不会修改,又需要找人修改时,你可以向软件的有修改能力的协助者交一部分的钱,那么这就是收费的部分。
GPL协议,它其实就是放下了源码的私藏,公之于众,并以上面的三条协议,使软件在开发,传播上,拥有生命力,从而取得大众共同开发的目的,所以,这个软件的版权是开源者的,但是使用权却是大众的,软件可以出卖它的版权,但是它确再也不可以约束大众免费使用的权益。
从而成为一个大众文化用品。
比如:甲骨文买走了mysql的版权,但是这个软件,它的使用权,免费权,开发权确是在大众的手里,所以,甲骨文,它只有一个挂名权,与GPL协议的上三条维护权,其它的它没有任何权益。
所以,放开使用GPL协议下的任何软件吧,让那么垄断的软件商们去双腿颤抖吧。
转自: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537694797.html
GPLBSDApache等协议通解
我们平时逛github时常常会看到Readme里面有个Lience,经常会看到GNU、GPL、BSD、Apache等字眼,但是你真的清楚这些协议及其区别吗?-
GPL:我们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GPL协议和BSD,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如果你使用并且修改了我的GPL软件,那么你的软件也必须要开源,否则就不能使用我的软件,你是否把你的软件商用和我没关系。
- BSD: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但”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BSD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 Apache: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BSD类似: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 LGPL: LGPL是GPL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LGPL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的产品。
- MIT: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以上是关于GPL协议的程序,免费和商用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关于使用Apache License协议的免费字体商用需要那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