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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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js总结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查找html元素

  通常,通过 javascript,您需要操作 HTML 元素。

  1、通过 id 找到 HTML 元素

  2、通过标签名找到 HTML 元素

  3、通过类名找到 HTML 元素

提示:通过类名查找 HTML 元素在 IE 5,6,7,8 中无效。

var x=document.getElementById("intro");
var y=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p");

①、改变 HTML 元素的内容 (innerHTML)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innerHTML=new HTML

②、改变 HTML 属性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attribute=new value
document.getElementById("image").src="landscape.jpg";

③、改变 HTML 样式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style.property=new style
<script>
document.getElementById("p2").style.color="blue";
</script>

④、添加或删除 HTML 元素

二、DOM 事件

1、Js中的事件

行为,结构,样式分离的页面

一般事件 onclick 鼠标点击时触发此事件

ondblclick 鼠标双击时触发此事件
onmousedown 按下鼠标时触发此事件
onmouseup 鼠标按下后松开鼠标时触发此事件
onmouseover 当鼠标移动到某对象范围的上方时触发此事件
onmousemove 鼠标移动时触发此事件
onmouseout 当鼠标离开某对象范围时触发此事件
onkeypress 当键盘上的某个键被按下并且释放时触发此事件.
onkeydown 当键盘上某个按键被按下时触发此事件
onkeyup 当键盘上某个按键被按放开时触发此事件

①、绑定事件的3种方式

1: 直接写在html标签内声明

<div id="school" onclick="t();">

这种写法最古老,兼容性最强.属于DOM的lev0级的标准.这个效果,等同于在点击div的时候,执行"t();"这一语句,

在全局范围内执行,因此,t函数内部的this指代全局对象-->window 想操作被点击的DOM对象,用this就不行了.

 第2种绑定方式:

DOM对象.onclick = function () {}

这种绑定是把一个DOM对象onclick属性赋值为一个函数,

因此,函数内部的this直接指向该DOM对象.

在这种绑定方式中,只能给一个事件,绑定一个处理函数

即 .onclick = fn1;  .onclick = fn2;

最终的效果, 是.onclick = fn2;

如果用函数来调用其他函数的形式

例.onclick = function () {fn1(),fn2()}

那么此时, fn1,fn2中的this又指向window.

如何绑定多个函数, 并令this指向DOM对象

第三种绑定事件的方法:

DOM lev3的事件绑定标准

添加和去除监听事件.

addEventListener(\'事件\',函数);  // 第一个参数事件参数, 没有前缀"on", w3c的标准,IE不支持

注意点1: 如果添加了多个事件处理函数, 按"添加时的先后顺序来执行"

注意占2: 事件处理函数中的this 指代 DOM节点自身 (w3c标准)

注意点3: 第一个事件参数,一律把事件名称的\'on\'去掉 (w3c标准)

 

去除绑定

removeEventListener(\'事件\',函数)

IE下绑定事件与解除事件的方法

attachEvent(\'事件\',函数)   // 注意: 事件 要加on

detachEvent(\'事件\',函数) // 事件依然要加on

总结一下:

W3c addEventListener 与IE的attachEvent()的不同

1: 函数名不同

2: 事件名不同, IE下要加on,w3c不加on

3: 加事件后的执行顺序不同, w3c按绑定事件的顺序来执行, 而IE6,7,8,是后绑定的事件先发生.

4: this的指向, w3c中,绑定函数中的this指向 DOM对象, 而IE6,7,8中,指向window对象

三、事件的捕捉与冒泡模型

在w3c的模型中,

addEventListener 支持 第3个参数来声明事件的模型为冒泡还是捕捉.

如果声明为 true,则为捕捉方式

如果声明为false, 或者不声明, 则为冒泡方式

注意: IE的attchEvent 没有第3个参数,不支持捕捉模型

事件对象的概念:

当事件对应的函数被触发时, 函数会接收到一个事件参数, // w3c标准

例 xx.onclick = function (ev) {alert(ev)}

点击后,ev 参数就代表单击那一瞬间的"各个参数",以一个对象的方式传过去.

对于IE, 当事件发生的瞬间,事件对象赋值给window.event属性

 四、事件的中断

如何中断事件的传播???????

在w3c:  事件.stopPropagation();

在IE中,  事件对象.cancelBubble = true;

cancelBubble = true //IE取消冒泡

stopPropagation(); // w3c取消冒泡

 returnValue = false; // IE取消事件效果

preventDefautl() ;// w3c取消事件效果

取消事件的默认效果

事件对象.preventDefault();  // 阻止事件的默认效果, w3c方法

事件对象.returnValue = false; // 设置returnValue 的属性值为false;

五、Js 作用域链(是指AO链)

1:参数

2:局部变量声明

3:函数声明

* 函数声明与函数表达式的区别

表达式必有返回值,把返回值(即匿名函数)赋给了一个变量.

此时 就是普通的赋值过程.

①、js并不是一句一句顺序执行的,先进行词法分析

This, 与 arguments

当一个函数运行的时候,函数内部能引用的变量有这么几种

AO、arguments、this

对于 arguments和this, 每个函数都有自己独有的arguments和this, 且不进行链式查找

arguments是什么?

答:1:arguments是收到的实参副本

2:收到实参收集起来,放到一个arguments对象里

在词法分析中, 首先按形参形成AO的属性,值为undefined

当实参传来时, 再修改AO的相应属性.

t(a,b,c){}, 

调用时: t(1,2,3,4,5) 个参数

此时 , AO属性只有a,bc,3个属性, arguments里有1,3,3,4,5, 所有的值

对于超出形参个数之外的实参, 可以通过arguments来获得

3:arguments 的索引 从 0, 1,2,....递增,与实参逐个对应

4:arguments.length 属性代表实参的个数

5:Arguments一定不是数组, 是长的比较像数组的一个对象,虽然也有length属性

6:Arguments每个函数都会有,因此,arguemnts只会在内部找自身的arguments,

无法引用到外层的arguments

This是谁

This是指调用上下文

针对函数的应用场景来讨论

函数的4种调用方式

1:函数方式

直接调用函数名,或函数表达式的返回值,

This指代全局对象,window

2:属性方式(对象方法方式)

This指代该对象(方法的属主)

3:构造器方式

通过 new 函数     名() , 来创建对象

在js里, 构造函数与对象的关系比较松散,

对象就是"属性->值"的集合

构造器的作用,是制造一个对象,把this指向该对象,

4:call,apply方式

函数本身即是对象,对象就有方法

函数名.call(对象,参数1,参数2,参数3);

以fn.call(obj,\'a\',\'b\');

实际效果相当于

1:fn内部的this指向了obj

2:fn(\'a\',\'b\');

Apply的效果与call一样, 只不过传参时,把所有参数包装在数组里,传过去.

例 fn.call(obj,\'a\',\' b\')  ===> fn.apply(obj,[\'a\',\'b\']);

还有一种改变this的方法

With 语句

With(对象) {

语句1

语句2

.....

}

在with内部的语句,就把参数中的对象当成的上下文环境.

六、词法分析

js执行顺序
1:词法分析阶段
先把接收到的参数放到激活对象上
 
再对函数体中代码作分析
a: var xx = yy;
做法:声明一个xx属性在激活对象上,
但不赋值,如果已经有xx,则不无动作.
b:function ttt() {
}
做法:直接声明ttt属性,
且内容是函数体
 
2:执行语句阶段
 

六、Js面向对象

 属性,方法-->对象

"类"能做到封装,继承,多态,

"类"的静态方法

1: js中的对象是什么?

答:js的对象就是键值对的无序集合

2:种创建对象的方法

①、通过字面量来创建对象

例:{age:22,hei:180}

{}->空对象,没有属性

②、通过 new Object([value]);

通过构造函数来创建对象(和第2种没区别,因为Object就是系统内建的构造函数)

七、Js面向对象中的封装

javascript语言中,没有现成的私有属性/方法机制,
但可以通过作用域来模拟私有属性,私有方法
 

对象的属性外界是可读可写的, 如何来达到封装的目的?

答:通过闭包+局部变量来完成

在构造函数内部声明局部变量, 和普通方法,

因为作用域的关系,只有构造函数内的方法,才能访问到局部变量.

而方法对于外界是开放的,因此可以通过方法来访问局部变量.

在查找属性或方法的过程中, 沿着原型链来查找属性,

对象->原型->原型的原型....->空对象-->NULL

原型形成一条链

这个查找属性的方式,称为js的原型链

①、原型冒充的方式来完成继承

复制继承, 又称对象继承,其实就是复制父对象的属性到子对象身上

八、Js面向对象中的静态属性或者静态方法

从豆浆机-->制造豆浆的流程看, 豆浆机充当的是构造函数的角色.

如果单独看豆浆机本身, 豆浆机也是一部机器,也是一个对象,也可以有属性和方法.

那么,豆浆机作为对象时的属性和方法,就相当于类的静态属性,静态方法.

十、闭包

一句话说闭包:
函数的作用域,不取决于运行时的环境,
而取决于函数声明时的环境.

 

典型应用:
闭包与局部作用域模拟私有属性
闭包与匿名函数完成"不受干扰的变量"
 
①、闭包(4) 闭包+匿名函数

以上是关于js总结的主要内容,如果未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参考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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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浏览器调试jsp 引入代码片段,如何调试代码片段中的js

VSCode自定义代码片段——JS中的面向对象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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