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降息与BTC流动性事件策略研究
Posted 松鼠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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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加降息与BTC流动性事件策略研究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加降息与BTC流动性事件策略研究
不知曾几何时,市场上流传着数字货币与黄金等同的避险论调。也不知曾几何时,市场上通过BTC来观察流动性,作为市场流动性充裕的先行性指标。这些数据和行为不光用于观察全球股市权益市场,同样用来先行性指导和参考固收、大宗商品等宏观情绪的走向。
流动性的水龙头
在全球目前阶段的经济、金融、贸易与货币体系下,美元依然是作为全球龙头货币的老大。尽管某些自媒体整天鼓吹美元崩盘论,找出各种自圆其说的理由和逻辑,(这里我都懒得讨论那些有的没的)但是现实告诉我们,美元霸权依然在美国军事、科技大前提下,继续保持世界货币的大哥地位,这一点无法反驳。因此不光现在,就是我们看得见的未来几十年,顺其自然的水龙头依然还是美联储。
因为本篇是一篇事件研究的文章,讨论历史与哲学问题不在此讨论范围,所以这里就简单PASS了。
流动性事件
要说流动性事件,只能说两个。第一:加息、降息。第二:美联储资产负债表。其中我从网盘中梳理和更新了2017年所做的美联储一系列事件名单和内容,如下图所示:
其中,我们所要研究的是定性离散事件——“美联储加息与降息”,其次,我们要研究和处理的数据定量连续事件——“资产负债表扩表与缩表”。当然这里面我们研究的维度有很多,例如:先行性关系、力度关系、持续性关系等等。
历次加息事件
历次降息事件
因为数字货币起源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逐步过了近10年才被大家说接受和认同,在2008年期间的降息实际上未起到任何流动性、或者说资产定价的作用。所以距离本文发表之日起看,有意义的一轮降息周期就是从2019年开始的。
下面我们先定性角度看一下整个价格和事件点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上图所示是BTC日线收盘价,和降息时间点所处位置可视化图。
我们先读取数据,然后计算降息事件在date列所处的index。我们计算出对应的index索引值。根据索引值画出所在对应收盘价位置。如下图代码所示:
下面我们来看看加息可视化所处位置,如下图所示:
实际上加息整体事件是从2016年12月15日开始,2017年分别在3、6、12分别加了3次息。因为我们的日线数据是从2017年8月份开始的,因此没法画。
从上述加、降息事件结点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关系推论:
1、2016年12月开始进入加息周期,而此时BTC在加息2次后见顶下跌,在加息周期中,一直伴随着价格不断的新低。
2、我们来看第二次加息周期,始于2022年3月份,从图上也能看出,基本上加息和熊市是有交集的。因此以上2个定性,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小参考:加息周期约等于熊市周期。
3、加息周期结束可能大概率意味着底部的出现。
之所以第二波加息周期BTC先跌,主要原因可能是市场参与主体都聪明了,知道BTC跟流动性挂钩了。
4、降息周期开启,大概率成为未来潜在上涨的前提铺垫。
加、降息总结:
1、加息周期结束可以开始定投,屯币操作。期间不提前屯
2、降息开始后,可以加大定投力度,最好是等降息2-3次以上之后。
联储资产负债表——扩表与缩表
2003年——至今美联储资产负债表的时序数据图,我们同样跟BTC的日线数据一样从2017年8月18日开始。
根据上述同样方法,我们将资产负债表和降息事件放在一起观察,如下图所示:
通过降息和资产负债表数据,我们可以看出:降息和扩表基本上是同步的。
下面我们看看加息情况如何,大概率也是成正向关系,如下图所示:
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的是,上一次加息周期是缓慢加息,这一次加息周期是猛烈加息,背景也不一样。具体美联储是一个什么路径咱们这里暂且不讨论,后续我会把美联储做成一个框架给大家写出来。
资产负债表周期与BTC价格周期初探
经过上述先行性计算分析,联储资产负债表先行性BTC价格半年相关性0.84,一年反而降低为0.76。
上图为20(周)周期波动率图,我们再一次对周期波动率图进行先行性计算,得到了在20(周)周期波动率中,联储资产负债表的变化领先40周BTC价格变化,相关性达到0.56。
总结
1、美联储的货币政策的确是与BTC等加密数字货币的周期波动有相关关系。甚至某种程度可以说因果关系。
2、在上一轮牛市中(2017年),联储资产负债表相关性并没有体现,反而是熊市中的加息,流动性收紧体现了出来。
3、早在2013-2015整个资产负债表呈现45度上升情况,实际上BTC在这期间从几十(好像吧)不间断的上涨到几百,只不过这段整个市场并未有共识。
4、随着大家对BTC等数字资产的认知度越来越高,作为类黄金避险品种,未来联储货币政策会越来越受到大家关注,从而强化彼此因果关系。
5、加息事件定性比资产负债表定量分析更为确切目前来看。
策略研究|数字货币交易所FCoin暴雷,涉案法律问题全解读
链得得注:策略链法律师团队一直专注于最新科技领域法律问题研究及实务,作为早期从事区块链行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代理了包括比特币网络侵权第一案、跨境ICO争议解决第一案等众多区块链及数字资产争议的典型案件。服务范围包括数字货币争议解决、投资者权益保护、数据和信息合规、数字资产税务风险防控等。
2020年2月17日,FCoin创始人张健发布《FCoin真相》一文,宣布FCoin陷入兑付危机,约7000-13000BTC的用户资金规模无法实现兑付,按照当前1BTC≈10142美元的市价,FCoin未能兑付的金额约有7099万-1.32亿美元。FCoin系统出现问题,无法恢复,交易平台进入无限期停摆。
一是激起千层浪,平台用户纷纷揭竿而起,各种形式的维权群开始成立,声讨张健,要求赔偿。但是他当前的资产已经不足以兑付用户。张健表态,“有生之年,负责到底”,并切换赛道重新开始,并用个人新项目的盈利来补偿用户的损失。
FCoin的用户一时之间全部“沦为”债权人,对于张健的自圆其说,他们根本听不进去。FCoin无限期停机,张健或早已逃离海外,“报警”“通缉”“骗子”“传销”,债权人怒不可遏。
在加密数字货币市场,围绕黑客攻击、集资诈骗、传销等行为的维权声不断。但就创始人承认平台深陷“兑付危机”的表态尚属首次。中心化的交易所,在安全合规、第三方审计等方面仍处在灰色地带中,平静的湖面之下是否暗流汹涌?FCoin之后,谁还会“暴雷”?平台用户的权益又如何维护?相比技术上的漏洞,平台的根本性质和创始人的操守将成为最大隐忧。
在FCoin事发之后,链得得联合策略链法团队(Blockchain Law)通过FCoin维权群,广泛匿名收集投资者最想了解的法律问题,通过专业的法律解读,指导受害者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从中详细剖析FCoin一事中的法律问题,哪些问题触碰到法律红线?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文,如何正确解决FCoin上亿美元无法兑付的问题?
一
FCoin事件是民事纠纷,
还是涉嫌诈骗或者其他犯罪?
策略链法团队:关于这个问题,有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第一,用户与 FCoin 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FCoin 为用户提供数字货币交易的相关服务(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可见其《用户协议》)。如果 FCoin 现在无法向其用户进行兑付,那么有资产在 FCoin 的投资人就会成为他们的债权人,而 Fcoin就是债务人。
第二,成立诈骗罪,要求有诈骗的故意,要有非法占有资金的目的,有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产的行为,如果说 FCoin一开始就是为了骗取投资人的财物,那就涉嫌构成诈骗罪。
此外,投资人还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法院在处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是可以移送到公安机关的。所以,如果投资人无法直接刑事立案,不如换个思路,尝试进行民事立案。在FCoin事件当中,其FT及平台其它币种的发行,本身就涉嫌ICO,涉嫌非法集资问题,这本身在国内也有一些判例,投资人将ICO项目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认为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到了公安机关;
第三,之所以会有一种说法说跑路可能构成诈骗罪,是因为“跑路”行为,能够说明行为人有不归还用户资产或者说是非法占有用户资产的目的,所以涉嫌构成了诈骗罪。张健目前发公告表明其承认投资人对其的债权,也就是他认了这些债务。这样看来,如果仅以“跑路”为由,想要获得刑事立案,比较困难,除非能提供FCoin本身就涉及刑事犯罪的其它资料。比如据我们了解,FCoin涉及的产品类型有三类,分别是理财项目、跑量化策略项目、投资FT等平台币。其中,FT本身就涉嫌ICO,而理财项目据有媒体爆料前几日还有用户资产转入,如果其本身没有实际经营,也明知不可偿还,却又承诺了收益,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二
投资人需要明确以下法律问题?
策略链法团队:张健将资金无法兑付的原因归结为“数据出错+决策失误”,总而言之,出现目前无法兑付情况的原因在于其和团队,而非用户之错,这是其一;
根据FCoin《用户协议》第四条的内容,FCoin本身只为用户进行数字资产交易活动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不作为买家或卖家参与买卖数字资产行为本身,也就是说,其本身提供的是撮合交易的服务,没有权限使用用户的资产,仅有保管义务,其使用用户资产的行为,涉嫌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这是其二;
张健在公告中也曾提及,FCoin上线1年后,后端财务系统才上线,交易挖矿、用户分红,原本分配的应当是FCoin的盈利部分,现在竟然出现连用户的资产都无法兑付的情况,可见其财务管理混乱,其可能也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形,这是其三;
以上是投资人向FCoin主张权利的基础,这一点大家需要明白。
三
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应当准备哪些资料材料?注意哪些问题
四
能否冻结资金?
策略链法团队:从目前来看,如果最终确定了债务人及用户们的具体债权,可供冻结的资产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数字资产,二是其它传统资产,如银行账户、股票、房产等。
对于数字资产而言,司法机关无法直接对其在链上进行冻结,这本身由区块链的特点决定,相信大家都明白。但是如果这些资产进入了交易所,我们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其要求交易所冻结这部分资产;至于其它传统财产,如果用户能够提供线索,按照常规的冻结流程进行冻结即可。
五
中国的司法机关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对本案涉及的争议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即便人在国外,也可以尝试在国内立案,具体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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